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8月25日】

  • 寫信談真象

  • 老年民主黨派人士給地方官員的一封信

  • 寫信談真象

    朋友,你好!

    我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看到了你的郵件地址,於是就給你寫了這封郵件,就當做是和你聊聊天吧。機會難得啊。

    我想,我們每個中國人都是非常的熱愛自己的祖國,也都是非常關心國家的聲譽。然而,現在中國的形象到底怎麼樣呢?真的像媒體鼓吹的那樣好嗎?如果是這樣那為甚麼連新西蘭、瑞士那樣的中立國家都在談中國的人權?如果中國真的出了問題,又是誰在破壞著中國的國際形像呢?大部份的國人甚至全世界的人們又是如何看待正發生在中國的對於信仰自由、對於人權的肆無忌憚的迫害和殘殺呢?……

    我們不妨看看下面的一些歷史的事件吧。

    一、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一場鬧劇

    2001年在天安門廣場發生了一場震驚中外的自焚事件,事件發生後新華社立即一口咬定是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自焚廣場自焚。然而這事件讓人有太多太多的疑問:想想看那麼大的天安門廣場從最近的建築物到廣場自焚地點跑步都要5分鐘,可是自焚者點火不到一分鐘怎麼可能突然從四面八方衝出幾十個警察拿著滅火器,滅火毯那?這不是事先安排好的嗎??還有醫院的大夫都知道的,嚴重燒傷的病人是不能纏繃帶的,要儘量使創面外露,可是電視裏的所謂的自焚的人卻都纏著厚厚的繃帶,如果是真的話,那人在換藥的時候不得疼死啊?還容易感染……還有那個小女孩劉思影醫生說她嚴重燒傷因而做了氣管切開的手術,做了這種手術的人一個星期之內幾乎不能發聲了,可是這個小劉思影卻能接受記者的採訪,還能唱歌??這個也是騙人的啊!類似的細節還有很多……

    還有那個劉春玲,新聞說她是河南開封人,說她在鎮壓前就開始學法輪功了。為了證實這個事美國華盛頓郵報的記者親身趕赴開封,去採訪劉春玲的鄰居。可是鄰居們都說她沒有學過法輪功。這個事在海外媒體曝光後,央視馬上改口說劉春玲是鎮壓後學的,而且是偷偷的學……這種拙劣的自圓其說實在是無法讓人相信央視的那套騙人的東西了。其實如果有看過「焦點訪談」自焚片斷回放慢鏡頭的人都知道劉春玲根本就是被警察在後腦部位用硬物打擊而死的,根本不是燒死的。是警察為了殺人滅口,而活活把劉春玲打死的。

    可是想想看當局為甚麼要弄出這樣一個自焚事件哪?目地又是甚麼那?其實當時很多民眾對於媒體天天播放的侮蔑法輪功的宣傳早已感到非常的厭煩,因為他們的很多朋友就是信仰法輪功的,也根本就沒有出現那些殺人、自殺的事件。相反還都是大家心目中的好人。可是這個自焚事件播出後卻迷惑了很多人,政府利用了這個造假的自焚事件煽動老百姓仇恨和敵視法輪功,以達到肆無忌憚的鎮壓法輪功的真實目地。

    二、法輪功學員在海外給溫家寶打出了歡迎的橫幅

    溫家寶總理一次去美國訪問的時候,那裏的法輪功學員給他打出了這樣兩個不同的橫幅:一個是彩色的寫著「歡迎溫總理訪美」;另一個則是黑白的寫著「要求審判江××」。很多人對此表示不解?同樣是領導人,怎麼待遇還不同哪?法輪功學員就給他們解釋道:我們不反對甚麼國家,不反對甚麼政府,不反對甚麼黨派,我們反對的啊就是這場發生在中華大地對於信仰自由,對於人權的最殘酷的迫害,反對的就是發動這場迫害的江××。我們也不是非得要把誰怎麼樣,我們只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給大家一個和平安靜的煉功環境就好了。

    法輪功從一開始就已經強調了是不參與政治的。其實我們中國人都知道,中國政府從來都是要求人民參與政治的,從小學到大學,從農村到城市,我們每個人每個單位都被要求搞政治學習,不是還一直在宣傳「講政治」嗎?那為甚麼老百姓參與政治就不行啊?

    其實愛國不等於是愛黨,也不等於是愛國家的領導人,是中國的思想教育扭曲了這個名詞,在自由社會,不同黨派的競爭很有可能出現反對總統,反對首相的事例,但你能說他們不愛自己的祖國嗎?你能說他是在顛覆國家的政權嗎??那麼在中國這個社會裏,江××對於廣大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的滅絕人寰的殘酷的迫害,把數十萬的法輪功學員關進了監獄,並在監獄裏用盡各種酷刑折磨學員逼迫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因此害死了1000多人。那麼這個人做了這麼大的錯事,就不可以說他一個不字嗎?他關心的是甚麼啊?是人民的利益嗎??他關心的只是自己手中的權利啊!他是不會關心人民的死活的,更不會關心這個功法到底對人民好不好的……

    那麼江××為甚麼要發動的這場對於法輪功的迫害那?其實就是因為他妒嫉心太強了。他變態的妒嫉有一億人去學法輪功,可他自己在黨內的威信卻在不斷的下滑。於是他就聲稱「共產黨要打倒法輪功」「要在三個月內消滅法輪功」而且提出對法輪功學員要「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可是他當時是沒有任何的藉口的,因為各地公安局99年反應上來的對於法輪功的調查報告都是,「一切正常」「完全合法」……於是江××就利用媒體大肆造謠,侮蔑宣傳,弄了很多假殺人,假自殺的來煽動老百姓仇恨和敵視法輪功,現在這些造假的新聞也都被海外給一一曝光了。而且江××也因為鎮壓法輪功迫害好人而在海外被多國起訴了。所以國內也都不敢再大肆侮蔑宣傳了。很多做了那些壞事的人都在怕呢,因為他們知道這場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迫害遲早是要被平反的……

    三、正在多個國家展出的真人酷刑展

    最近在海外的很多國家都展出了真人實物酷刑展。很多來自中國大陸監獄和其他地區的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展出了自己在國內監獄被迫害的真實情況。老虎凳、竹籤扎手、地牢、野蠻灌食、上死人床……這些只有在歷史的教科書裏才聽說過的最殘酷的酷刑卻在國內的各大監獄裏上演著。那些獄警明明知道這些法輪功學員都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有些還是老人和婦女,可是為了上面給那點獎金就不顧一切了,用盡了各種卑鄙的手段逼迫學員放棄信仰。而且江××為了達到在「肉體上消滅法輪功」的目地,公然告訴公安部「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更讓這些惡警肆無忌憚了……

    當善良的人們看到這些真實的場景時無不為之動容,是啊,每個有良知的人都會震驚。然而更多的人們在驚詫於這場迫害的殘酷之外,也深深的被那些堅持信仰、不畏生死的法輪功學員所感動。想想看,如果每個人都能正念的對待這場迫害,甚至去抵制這場迫害。那些壞人就不會有市場了啊,邪惡也就惡不起來了。

    四、法輪功在海外已洪傳到了60多個國家

    法輪功從92年開始就在中國傳播,到99年的時候啊,中國確實有一億人在學。大家都是以人傳人的方式傳播開來的,也沒有借助任何的媒體和宣傳的工具,都是覺得身心受益了真的很好才告訴給自己的親人和最好的朋友的。99年江××開始鎮壓法輪功以後,台灣信仰法輪功的人數更是增加了10倍之多。現在法輪功在海外已經洪傳到了60多個國家,收到的世界範圍的各類褒獎足足有1000多項,各類相關的書籍也被翻譯成了30多種不同的語言。開明的加拿大政府官員甚至主動邀請法輪功的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給全加拿大人講法……

    這一切又說明了甚麼呢?難道外國人和海外的人士都像國內宣傳的那樣非常的愚昧?當然不是,要知道在海外信仰法輪功的華人多是很有成就的,碩士、博士佔了很大的比例的。其實法輪功是一個非常好的功法,他就是教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要求做事先考慮別人,有矛盾了也要找自己的不是,而且講不能殺生,自殺也是有罪的呢,根本不會去做那些傷天害理的事的。而且法輪功教人修心養性,確實有非常好的祛病健身的效果。

    說了這麼多啊,我也就是真心的希望能多告訴你一些真實的信息,告訴你法輪功到底是怎麼回事,你知道了這些。知道學法輪功的其實都是在做好人,他們在國內真的是受到了殘酷的迫害了,不會誤解和敵視法輪功就好了。因為法輪功是講善的,說白了也就是修佛的,如果一個人不明真象的去謗佛,那罪可是很大的啊。可是如果一個人能知道這些真實的信息,進而對法輪功有了正念,那可能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衷心的祝福您能多了解真象,擁有一個無比美好的未來!

    此致!

    你遠方的朋友!


    老年民主黨派人士給地方官員的一封信

    各位官員們:你們好!

    我雖不是一個黨政幹部,但作為一個旁觀的老年民主人士,出於對你們的關心和愛護,在此表達自己的肺腑之言,敬請你們以父母官的風範及修養冷靜的看完並稍加思考。

    你們應該是黃岡人民的父母官,是執政為民的標兵,是依法治國的表率。現在成天講的就是執政為民,依法治國。可在關鍵原則問題上,你們還是在一味地執行著上面少數當權者的權力令,忘記了檢驗事物的標準是否是對人民有好處?是否符合依法治國的原則。幾年來,你們在執行處理法輪功問題上,我是百思不得其解,更為費解的是,你們還在採取強制轉化的形式給他們洗腦;還下發了甚麼強硬的責任制文件,使政治恐怖空氣布滿基層,強行下面參與迫害,壓抑和扭曲著多少善良啊!尤其在個人的名利一時受到政治壓力時,就忘記了依法治國和當官為民的宗旨,顯得不夠理智,並層層下達政治恐怖政令,甚至參與亂法亂國而不自知。因而在此向你們請教以下幾個問題,望能給予公開的正面答覆。

    1、法輪功學員是不是中國公民?據回憶和證實,法輪功是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在長春所傳出的佛家修煉大法,不是佛教。法輪功是完整的一套性命雙修的法門,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強調心性修煉,從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個人心性的提高,還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修煉法輪功對個人來說,不但能祛病健身,使人變得誠實、善良、寬容、和平,而且能開啟智慧,逐漸達到洞悉人生和宇宙奧秘的自在境界;對社會來說,修煉法輪功能增加社會的穩定、包容與祥和,提高人們的整體精神生活質量。99年7月20日之前,幾乎人人皆知法輪功祛病健身功效好,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這在當時是有目共睹的。那麼,他們是不是人民的一員,是否能履行國家憲法賦予公民的各項權利? 對他們強行轉化,不擇手段,本質上都是為了達到改變信仰,侵犯人權,這是不是違犯憲法?

    2、法輪功是否是「X教」的明確法律依據?幾年來,由於很多人長期以來習慣於政治思維,用政治觀念看問題,而根本上忽視了法輪功是「X教」的法律依據,造成了法輪功是合法地被定為「X教」的定論。筆者在業餘時間翻閱了關於對法輪功前後的所有法律文件,並沒有發現法律的正式定義。要說明確法輪功是「X教」,還是先在人民日報上看到評論員對法輪功的「X教」定性,爾後看到全國人大作出的「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這個決定也沒有把法輪功定性為「X教」。那麼,人民日報的定性是否有效?

    3、應該怎樣站在法律基點上看待法輪功?站在官員們的角度,最不能理解的是法輪功學員上訪和各種形式的講清真相的方式。有的官員講,要說99年7.20之前,法輪功修煉祛病健身做好人還可以理解,可是萬人大上訪和發資料講真相就是參與政治,對抗政府,不可思議。可我認為這是不是在用政治觀念看問題呢?是否是在盲目的維護個別人的權力?是否被謊言所迷惑?是否在壓力下看重了個人的名利?關鍵時刻才能考驗官員的素質啊!如果從憲法和法律的角度看:(1)不管他們是上訪還是講真相,是不是都是合法的?而且都是在有學員被抓被打、被打成非法組織、被定為邪教、被迫害致死致殘後才出現的。他們不是沒有任何政治企求,只是要求煉功的權力和做好人嗎?(2)按國際社會曝光的大量證據, 「天安門自焚」是偽案,各種殺人案是栽贓的話,那麼,法輪功的邪在哪裏?又是誰在面對全世界人民犯罪?而且目前為止,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死了一千多人,十幾萬人被勞教等等,可是傷天害理的事啊!事實上國際社會已將真相大白於天下。(3)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當權者犯了法,與庶民同罪,人命關天,是不是應受法律制裁?(4)執行錯誤指令的官員,是否是執法犯法?是否最起碼應該做到盡力抵制?即使膽量有限,是否也應保持沉默?如此看來,在生命的權利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用各種和平形式講真相是不是最基本的抗爭行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為你們好嗎? 正因為他們不改變信仰,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得不到本國法律的求訴,所以才求助於國際法庭,所以才向受謊言迷惑的人民講真相啊!

    綜上所述,我所擔心的是歷史的結局將會是甚麼?我只是想所有的官員清醒理智,從依法治國和當官為民的角度來回答一下問題,因為只要是人,都應該珍惜生命;對於關係生命存亡的大事,可要慎之再慎啊!任何特殊的歷史時刻都是考驗人的真正智慧,歷史上也只有法輪功學員才能做到在自身受迫害情況下,還在考慮和警醒別人的生命安危啊!

    黃岡某地民主黨派人士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