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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招遠市農民自述所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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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5日】我今年44歲,高中文化,農民,家住山東省招遠市。

我於1997年喜得大法,通過修煉大法,修心養性,以宇宙「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我在村裏與鄰里和睦相處,尊老愛幼,上交國家的款項從不拖欠,義務工也積極完成。我曾患有心腎不交,常常引起頭暈噁心,一犯病感覺到要口吐鮮血,立刻喪命,還患有溢脂性皮炎等。修煉大法後,我全身的疾病都在不知不覺中好了。

這麼一部利國利民的好功法,卻被邪惡之首江××瘋狂的迫害和鎮壓。

1999年7月20日,江××出於小人嫉妒,踐踏憲法和法律,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權,殘酷打壓法輪功。我為了說句真話「法輪大法是正法」,和妻子於2000年2月15日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遭到警察瘋狂的打罵,硬把我們拖上了警車,拉到了招遠駐京辦事處(專抓法輪功學員的辦事處)。辦事處的惡警對我們非法搜身,我們身上的錢被全部搜光,被他們掠為己有。惡警不斷的打罵我們,將我的雙手銬住,非法關押了兩天半。2月18日晚上半夜裏,我們被拉回張星派出所,惡警逼我站在過道裏,將所有的窗戶全部打開,西北風寒冷刺骨,就這樣乾凍著我。我和功友們一起煉功,所長王其德帶著打手付文會、王志義等四、五個歹徒對我拳打腳踢。王其德命惡人看管著我幹活,每天必須拖地、擦門窗、擦廁所裏的尿鹼污垢,還得洗車、打掃衛生區、推煤等,每天強迫我跑步喊號子,我不喊,惡人付文會就把我帶到小號,對我拳腳相加,我被打得臉都腫起來了,遭受著非人的折磨。就這樣,我和妻子被非法關押了48天。在這期間,家裏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親和正在讀中學的孩子無人照顧,還要承受著和親人的離別之苦。後來邪惡之徒逼著家人交上了700元錢才放了我們。

我要控告江××及其幫兇的罪行,揭露它們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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