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轉法輪》和聽李老師的錄音時,我腦子非常的清醒,非常的冷靜。我懂得老師講的話和道理,還可以按照他所講的在常人間做。
在學校裏,同學們罵我的時候,我可以按照師父所說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去做。有時我太生氣了,就會偶爾的打別人,可是當我記起師父所講的話時,我就會停止。
過了一段時間,我爸爸和妹妹也開始修煉。每個星期六早上,我們一家都去公園裏煉功,在那裏我遇到了很多新的小弟子。
1999年,中國的壞人開始鎮壓法輪功的時候,我才9歲,甚麼也不懂。媽媽告訴我:我們應該清除迫害,因為他們在迫害法輪功弟子。我一家人每個星期天都會去領事館發正念。
明慧學校2001年3月開創的,很多小弟子都去了,所以我也跟著去。在領事館發完正念後,我就和很多小同修們去明慧學校。在學校裏,我們一起學法,還同時學中文。我現在在明慧學校已學了好幾年的中文了,學到很多新的中文知識。
每個星期五,我和我媽媽一起去學法點和其他的學員們一起去學法。有時候我沒有去,可是我自己在家會主動的學法。有大法活動時,我們全家都幫忙組織。我妹妹和我參加各種各樣的遊行和表演。通常我都煉功或舉橫幅。有時我會去網站裏,在聊天站上講真象。但是還不夠,以後多發真象傳單。
我十一歲的時候,我的學校開始發更多的作業,有時我太忙了,沒有時間學法、煉功。媽媽告訴我學法和煉功是很重要的,不是浪費時間,所以不管多忙,我都應該繼續做。
在常人朋友們的影響下,我開始在電腦上打遊戲機,漸漸的我就開始執著於玩遊戲,就忘了修了。媽媽告訴我要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可是我覺得很難做得到。這樣我增加了一個很大的執著。
我知道我不應該玩這些東西耽誤寶貴的時間,但是我還是放不下。我知道這是魔在干擾我的修煉,可是逐漸的,我越來越執著於玩,懶得做師父所要求的三件事。到後來,我根本都不想做了。可是佛性人人有,修道的心人人都有,我知道我必須去掉這個非常強烈的執著,可是做比說難,特別是在常人社會裏,被不停的污染。
有一天,我讀到了李老師的《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裏面寫著:「我還是那句話,我不想落下一個人……我今天講的主要是講我們大法弟子要做得更好,得了法的人就要珍惜他。」
這幾句話給了我很大的啟發,我覺得我在浪費時間,沒有去講真象救度世人。在師父的話的指導下,我很快的把執著心放下了。
我現在知道了:我不應該浪費時間,我和其他小弟子應該做得更好。現在的魔不多了,所以我要堅持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學法、發正念、講真象。
(2004年悉尼小弟子法會交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