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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城大法弟子劉金豔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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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4日】劉金豔,女34歲,山東諸城市昌城鎮白家嶺村人,1998年因身體有病開始學煉法輪功,學煉時間不長折磨她的多年的胃寒症消失了,從此身體一身輕,真正體驗到大法的神奇。以後通過學法,更使她明白了如何做一個好人的道理。在日常生活中嚴格用「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與人為善,嚴己寬人。

就在劉金豔沐浴在學法煉功的幸福氛圍中時,妒嫉成癖的江澤民悍然下令鎮壓法輪功,一夜之間讓人身體健康、教人向善的法輪大法被肆意誣陷,受人尊敬的慈悲偉大的師父被邪惡的謠言攻擊。看到電視報紙整天喧囂,無辜的人們被動的接受著謊言的毒害,法輪功學員無辜被抓、被關押,帶給人們福祉的法輪大法書被焚毀,劉金豔傷心極了。

2000年5月12日劉金豔懷著一顆純善的心去北京上訪,告訴人們法輪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高德大法,鎮壓法輪功是對全中國人的傷害。去的那天,趕上天下大雨,衣服全濕透了,風一吹,凍的她渾身發抖,但她抱定一顆堅定的心為大法上訪鳴冤,毅然去了北京。在北京信訪處到處是各地的便衣,它們將各地來的人分別帶走。劉金豔被帶到駐京濰坊辦事處,在那裏,惡徒向她索要錢,她說沒有,惡徒們便氣洶洶的將她綁在院子裏的柱子上,直到她拿出身上僅有的50元錢,它們才將她從柱子上解下來。一惡警嬉笑著摸著她的臉說著不乾不淨的下流話,並邪惡的用腳踹她。晚上它們將她和諸城的學員王平升銬在一起,並取笑說:「不是煉嗎?你們就在一起煉吧。」

回到諸城後,不法惡警將她直接關進看守所,一起被關的有王玉蘭、李玉香、劉淑華、王平升等人,由於他們堅持煉功,惡警就將他們銬在窗子上,變相的折磨他們。由於腳尖著地,因此非常痛苦。惡警王宗和更是用惡毒的辦法折磨他們,讓他們平伸胳膊,每人身上放一本書,稍一動就打耳光,用腳踹。並且無恥的對劉金豔說:如果你再堅持煉功就把你送進男號,讓他們糟蹋你。這些敗類不僅敗壞了人民公安形像,而且公然踐踏人權,踐踏法律,欺壓善良的好人,真正人性無存。

2000年7月的一天,以曹錦輝、朱偉為首的惡人,突然闖入劉金豔的家,無任何法律手續抄家查找大法書籍,當它們搜出一本《轉法輪》時,氣燄囂張的曹錦輝當時就撕毀了,並罵著不堪入耳的髒話。然後將她雙手反銬著拖到大隊部,當著在場的許多村民對她又打又罵,百般侮辱。此時一個公民的人身權被不法惡警肆意的剝奪,而周圍的人卻麻木的看著這一切,無一人敢說句公道話。

2001年1月15日昌城派出所不法惡警將劉金豔騙到拘留所,無任何手續強送她勞教三年。同時又敲詐騙取她丈夫2000元錢,到此劉金豔共被不法惡警勒索一萬多元,並且無任何法律手續。劉金豔的丈夫是一個厚道的農村人,辛辛苦苦掙錢不易,面對惡警的強盜行為無能為力,又加上江氏邪惡集團的謊言毒害,眼看著好端端的幸福家庭突遭不幸,悲傷無奈中將滿腔的怨恨加到善良的妻子身上,並且怨恨曾經令妻子身心受益的法輪功,他們無知的將造成不幸的這一切怨在法輪功身上。時至今日一提到法輪功三字還是不寒而慄,可見一面倒的邪惡宣傳將他們毒害的有多深。

以曹錦輝為首的不法惡警,嚴重違犯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從今年5月到明年6月,全國開展嚴查五類利用職權侵犯人權案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及暴力取證案件等。嚴重違犯了《憲法》中公民的基本權利的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等。我們期待著國家法律健全的那天,正義之劍將嚴重違法惡人繩之以法,還劉金豔以公道,還法輪大法以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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