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僅僅傳播了幾年,就吸引了上億人修煉。
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操縱所有的國家機器開始了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全面鎮壓。全國的宣傳機器,新聞媒體皆盡造謠、栽贓、誣陷之能事,一時間顛倒是非黑白的謊言和鋪天蓋地的恐怖遍布神州,迷惑和毒害了無數不明大法真象的世人。然而這一切發生的原因竟簡單得近於荒唐,只因為江××出於小人的妒忌和極端的權力慾,對法輪功修煉者的人數眾多的恐慌!
這場鎮壓不僅迫害了法輪功學員及親朋好友,江氏集團還利用權力將官員的升遷、去留、單位的評獎評優、企事業的經濟效益及其領導者的職位、學生的升學、警察的飯碗、犯人刑期等等統統都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荒謬的「成果」掛上了鉤。在前有「金錢利益」誘惑、後有「榮辱得失」的威逼下,許多人被捲進了這場對好人的迫害中。
面對無理的傷害,面對無理智的迫害,面對鋪天蓋地的一言堂的謊言,信訪辦成了抓人辦,在上訴無門的情況下,為了道義和良知,為了還事情本來面目於天下,為了億萬受謊言毒害的人知道真象,法輪功學員利用電視插播向廣大民眾講清大法的美好,揭露鎮壓者謊言與暴行。這完全是出自於無私。是為了他人能知道真象,不再被欺世的謊言所矇蔽。如果沒有這場鎮壓根本就不需要講真象,更不需要插播了,人們在安靜祥和的環境下修煉身心,福益眾生造福社會。然而這一正義之舉卻被說成是違法,參與插播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到了殘酷的迫害,他們皆被判以重刑,有些已被折磨致死。
究竟電視插播錯在哪裏?難道在被暴徒傷害時的呼救和對殺人者的控告和揭露是違法嗎?說插播違法就好比說正當防衛違法一樣,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再打個比方,有人在熊熊燃燒火海之中挺身而出,破門窗而入救人,你肯定認為這是正義之舉,而不會認為他損壞門窗有甚麼不妥或違法。為了讓更多的民眾了解大法真象,還法輪功清白,還民眾以公道,更是為了讓世人免於因不明大法真象而被淘汰的危險,大法弟子不顧個人安危,採用了有線電視插播方式,讓民眾知道真象,有選擇自己未來機會,這是對整個人類社會負責的正義之舉,卻被掌權者顛倒黑白,說成是違法被判罪20年?當然執法者也自知理虧,所以一切都在其操作的「審判」過程中極力掩蓋,秘密進行,不敢通知家人,不敢聲張,這就更顯出其心虛和怕曝光的邪惡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