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五年來因不放棄信仰,我被江氏集團殘酷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9月18日】我是河北秦皇島法輪功學員,5年來,只是因為一句真話,被非法拘留10多次,並送勞教所,遭受殘酷迫害。

2000年7月6日,由重工業局把我騙出,劫持往市公安二處。我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二處政保科周連國非法送到本市第二看守所,後轉送昌黎轉化班殘酷迫害。

2001年7月6日,由610辦公室尹家才和海港公安分局黃大偉、趙輝東以及(原建設大街派出所現在的港城大街派出所)片警王志偉等大約十多人,讓開鎖大王打開門鎖破門而入,不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抄走了我所有的大法書籍,師父的法像等等,並把我非法綁架到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2001年9月份,由610辦公室徐英斌、田佩春等四、五個人闖入我家,非法綁架我到唐山開平勞教所。

2002年11月3日,由海港分局黃大偉和另一位民警在我家附近蹲坑,非法劫持我,並送第一看守所迫害,因我絕食抗議,獄警李曉梅瘋狂的打我的頭部和臉部。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