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講清自己想說的事件的九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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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20日】

第一,明確自己想要傳遞的信息,這是你要表達的中心思想;

第二,直接在大法真象、迫害真象中找個恰當的例子支持你的觀點,然後選個常人生活、社會中的事例類比,突出你要講的道理;

第三,人和人不一樣,所以對不同的聽眾,要注意選擇和調整講真象的角度和高度,以便使聽眾容易理解,認同;

第四,直接例舉真象時,最好指出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增強事件的真實性(如果細節不便說,要坦然的點出為甚麼要注意保護,這種說明本身既是揭露迫害,也是迫害例證);

第五,類比時要確保你所講的事情能夠從正面支持你要說的中心思想;

第六,在講述過程中,要使聽眾明白你是為他/她好,自己並無所求,而是在為了讓更多人從真象中受益而付出。

第七,去掉不必要的細節,因為細節太多容易分散中心思想,你的目地是傳遞中心思想。

第八,講清正面事例真實可信的結局,這樣能鼓勵聽眾對前途充滿信心,產生行動的渴望;

第九,篇末點題,使事件與你要表達的中心思想聯繫起來,可以用「假如……」、「想像一下」等詞語直接引出主題,如:「如果全世界都來……,世界多麼美好」 等等。

對不足之處請同修們補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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