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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扶余縣公安局和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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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25日】

「背扣子上大掛」

吉林省扶余縣公安局刑警隊有一種殘酷的刑罰叫做「背扣子上大掛」。該酷刑是把人的雙手分別用兩隻「手扣子」從背後扣住,吊往高處鐵欄杆上,再猛踢掉受刑者腳上的凳子。人突然懸空的重量一下子落在被僅吊扣的雙手腕上,兩腕立即見血,使受刑者痛苦無比。

還有一種酷刑,雙手握住手槍把,用槍管猛力擊人肋骨,經常造成受刑者肋骨骨折或嚴重的內外傷。

上述兩種酷刑經常針對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施用。

「上刀山」

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有一種殘酷刑叫做「上刀山」。受刑者雙腳站在只有三毫米厚的鐵門檻上,打手的雙腳面對面站在受刑者雙腳上,拼命踩跺、碾壓,同時用棉帽子堵住受刑者的嘴,不讓慘叫聲傳出。

這種酷刑經常用於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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