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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七台河市不法人員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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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3日】我叫金力紅,39歲,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婦幼保健院職工,家住七台河市七彩城5號樓2-401書法篆刻學校。我於95年末得法,96年正式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的我由一個連一盤菜都端不動的廢人變成了一個健康的人。為了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我遭到了數次非法迫害。

1999年7月21日,我去省政府上訪,11月2日進京上訪,被七台河公安局抓回非法拘留7天。2000年6月25日,我再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後被關押在海澱區拘留所。

2000年7月2日,當地公安局押我回七台河市第一監獄。在那裏他們給我戴上了「支棍」,兩腿變成大字形,雙手戴上手銬,支棍兩頭是鐵圈套住兩腳脖的踝關節上,支棍中間有一根很粗的鐵鏈子,每當站起或行走時,必須拉起這根鐵鏈子,否則無法行走,每走一步都非常艱難。據監獄裏的犯人講,有個男死刑犯就長期帶著這種支棍。大約在7月21日,在監獄宣判我勞教二年,24日送往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在勞教所裏,2001年5月25日,一男惡警用電棍電我得面部、喉部;我從此心律失常,左手左臂被打被銬的失去了正常功能,只有右手勉強維持自理。惡警徐科長打我左耳一掌,從此左耳嚴重耳鳴,聽力下降,長期耳鳴導致失眠。由於長期迫害加上吃發霉的饅頭,使我的身體非常虛弱。2001年末,我要求上醫院檢查身體,醫院當時診斷為休克(沒有血壓)、心電診斷不正常(心率每分鐘164次)。勞教所怕我死了擔責任,連勸帶扯送進佳木斯中心醫院,住院幾天,呼吸剛有好轉,勞教所宮隊長(女)、衛生所所長李學豔和司機王××等將我從醫院抓回勞教所,進行灌食、輸液。他們看我奄奄一息,農曆臘月二十七以心律失常將我保外就醫。同時勒索我家屬很多錢。回家後,單位領導同情我,來看我,她們知道我工作兢兢業業,正月初八開始上班。

2002年4月19日,市公安局以傳訊為名到單位抓我,當時我心律失常倒下,免於此難。

2003年4月14日市公安局下令,指使紅旗派出所惡警將我綁架到紅旗派出所,我全身嚴重抽搐,我丈夫及時趕到,將我救回。

今年8月中下旬公安局先後綁架約5、6個大法弟子。8月23日到單位、家裏抓我,他們抓不到我像瘋了一樣,610的人放出風來,沒有我甚麼事,可以到單位上班,然後公安人員派人到單位等我。我現在不能上班,不能回家,無法和家人聯繫,我丈夫自從我煉功開始到勞教所回來一直非常反對我修煉,可是每當我遭到迫害時,他都積極營救我,我想這回他該清醒了,究竟誰是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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