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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在廣東三水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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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4日】1999年7月,恐怖大王從天而降。人間首惡江××利用手中的權力發動了針對「真、善、忍」為修煉標準的法輪大法學員的最邪惡、最流氓的鎮壓和迫害。在首惡權力和金錢的驅使下,世間惡徒、壞人對大法弟子和世人犯下彌天大罪。以下是部份大法弟子在廣東省三水勞教所遭受的種種迫害。三水勞教所的邪惡之徒仍在作惡。

黃柱峰,茂名市人,2002年12月,即十六大後,在二分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所謂「攻堅基地」被電棒電歪脖子,一隻手被拖脫臼致殘,長期在醫院留醫。勞教所怕他回去告其惡行,超期不放人。有消息傳,勞教所想給他8萬元經濟補償,要他保證不告發,沒有得逞。

林鳳池,肇慶市人,2002年12被二分所惡警周澤華指使四、五名值班勞教人員毒打,拳打腳踢一個多小時。其中一名勞教人員向其他同修問道:他(林鳳池)犯了甚麼大罪,怎麼要對他打得這麼慘呢?同修問他有沒有打?他說:打了,不打不行。另外,大隊長兼書記張青美毫無人性的指使惡人將林鳳池的口封上透明膠布,殘忍的用滾燙的開水澆身,二十天不許睡覺,還向燙傷的傷口撒上鹽,烈日暴曬等。

陳偉明,湛江市人,2002年12月在二分所前額被踢破,一隻腳面被惡警用皮鞋踩致露骨,住院4個多月,留下整個腳成黑色,兩個傷疤清晰可見。

孫永章,汕尾市人,2003年1月在二分所被蒙頭,遭用鞋打頭,左眼打致充血紅腫,左耳失聰一個多月,不准大小便,屎、尿拉在褲子裏;12月,場所掛出檢察院監督勞教所執法情況公告牌和投訴信箱,孫永章寫了檢舉信揭露惡警陳瑞雄[副大隊長,5月份調到法制所(洗腦班)二大隊任大隊長],張武軍(因此事後調走),溫志光在年初對他迫害的惡行。檢舉信被搜走,作所謂的「罪證」和藉口,將孫永章調走進行恐嚇審查和延期三個月。期後,專管大隊的投訴箱安排一名值班勞教人員專職看管。

王斌,江門市人,2002年12月,在二分所被用手銬吊在籃球架整整一個通宵,血染衣裳。

丁吳來,汕頭市人,2002年12月在二分所被用牙籤刺手指頭。

曾流明,惠州市人,在非法拘押的三年半時間裏,被大隊長張青美踢致口吐鮮血,受到惡警毒打、電擊、禁閉、長期不准睡覺、長期單獨關押等種種精神和肉體摧殘。

賴珍賢,雲浮市人,2004年2月在二分所長期被蹲小號,遭多支電棍電擊,雙腳不能走路,要由兩名值班架著走,長時間不准上廁所,長時間不准睡覺等。

黃東和,梅州市人,遭受迫害,20多天不准睡覺,導致精神極度虛弱,大小便失禁。

孫潔豐,揭陽市人,二度被勞教,被迫站立7天7夜,不准睡覺。

高宏偉,黑龍江人,在廣東省珠海市被非法抓捕,勞教所不准其睡覺一週多,期間反覆日夜播放其妻子電話悲傷錄音。

魏曉勁,山西人,到南海西樵發真象資料時被抓,在南海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年後被送三水勞教三年,被關禁閉,遭多支電棍電擊。

謝純鋒,汕頭市人,二次被非法勞教,在三水勞教所被關禁閉,遭多支電棍電擊。在當地曾被送精神病院,強迫打毒針。

許立志,汕尾市人,第一個被關禁閉而未遭電擊的。此以後三水所在禁閉室中對大法弟子的電擊上有了一定程度的減輕。此事與同修寫投訴信揭露惡警濫用電棒有關。

李卓忠,梅州市人,曾被關禁閉,並被超期拘押。

許垂亮,汕頭市人,二次被勞教,曾被關禁閉。在釋放前正念正行,被取消半年減期和延期三個月。

所有被關到三水勞教所的大法學員在精神和肉體上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有致死、致殘、致傷的。長時間不准睡覺的大法學員就我知道的還有:卓海堅,汕頭市人,7天;林毛亂,茂名市人,14天。被禁閉的大法學員有:鄧歸,茂名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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