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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紮蘭屯市一名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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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7日】我是1998年夏天得法的。當時聽說法輪功按「真、善、忍」修煉,能修成佛、道、神,還能祛病健身等等。我就借了一本「轉法輪」,看完一遍之後覺得這真是一本好書,教人按真、善、忍去做那是對的呀!從此走上了按真、善、忍修煉做好人、更好的人這樣一條光明大道。我在內蒙古呼盟紮蘭屯市柴河林業局工作,在工作中我更加勤奮努力,98年底我被單位評為優秀工作者,還發了獎品,我周圍的人都知道我是一個好人。

當我剛修煉到一年,也就是99年7月20日來了,邪惡鋪天蓋地而來,真是無孔不入啊!大環境全反過來了,周圍人相信了電視、報紙等媒體的虛假宣傳,單位領導逼我寫不煉功保證,那時由於怕心所致,怕失去常人中的工作和一切,違心的寫了「保證」。自己在背後還悄悄的學法煉功,後來師父的新經文來了,看後知道了做為大法弟子應該怎麼去做,同時也認識到自己以前所作所為已經脫離了大法,在師父和大法被邪惡造謠、栽贓、冤枉的時候,自己卻不敢站出來為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已經不配稱為大法弟子了。當用法來衡量自己的所為,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之後,我就在我周圍開始講真象,證實大法救度眾生。

2001年9月份,我在內蒙古紮蘭屯市鐵路廣場煉功,被扎蘭屯市鐵路派出所抓捕,送往海拉爾鐵路公安處非法拘留15天。2002年3月我單位領導找到我,讓我放棄修煉,我就向他們反覆講真象,場長馬洪武,副場長王曉奎、白玉春,局長艾智,書記韓炳坤他們輪番來找我讓我放棄修煉,寫保證書,我就向他們講大法是冤枉的,按「真、善、忍」修煉沒有錯,江××出於妒忌,造謠栽贓陷害等等。他們看我堅持不寫保證書就強行搜查我的宿舍,把大法書和資料全部拿走了,公安局分局長姓姜的領了幾個惡警強行將我銬上,拉到市公安局六樓,有幾個人著便裝,讓我放棄修煉,我就向他們講真象。他們說:「你們領導、工人都說你平時工作非常能幹,日常生活和大家相處都挺好、是個好人,現在國家不讓煉你就別煉了,寫個保證書回去上班吧。和共產黨較勁,你能較過共產黨嗎?」我說我們煉功人按真、善、忍修煉,做個好人沒有甚麼錯!我甚麼壞事沒做。他說我們都得按中央說得辦。最後他們把我送到內蒙古紮蘭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1年零9個月。

在看守所裏,我還是和他們講清真象,有一次主管看守所的公安局副局長丁紹偉來看守所檢查工作,我找了丁局長談話,向他講大法被迫害的真象,談話中我看得出來他在應付我,談話結束後我想這樣做還不夠,於是我就開始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法正乾坤,邪惡全滅」。這時丁局長和看守所所長梁雲寶、教導員薛武成、副所長王長河開始驚慌了,讓號裏的兩名刑事犯把我架出去,這些人把我摁在地上,用穿著皮鞋的腳踢我的頭部和全身,用橡膠棒狠狠的打我的全身。邊打邊說:「狠狠打擊他,不鎮壓他,他不知道看守所是啥地方。」這時我還是不停的喊著「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他們就用皮鞋踢我的嘴,用橡膠棒打我的嘴唇、牙齒。又給我上刑具,用鐵棍兩頭戴銬子和螺絲桿,把我全身成大字形固定住,手腳不能動,嘴張開橫向上帶上一根20公分長的鐵棍,用繩子從頭部後面勒緊,就像給馬帶嚼子一樣,使我不能說話。他們還說:「看他還喊不喊了,別給他吃飯,餓他幾天」。

看守所裏值班民警時刻在監視我。同監室裏的刑事犯晚上給我吃的。我大小便不能自理,都是別人用盆接,蹲不下,站不起來只能24小時躺在鋪板上。我和同修都多次受到這樣非人的折磨,絕食抗議三次。

被非法關入看守所不久,不法人員看我很堅定,就給我送來了勞教通知書,判我3年的勞教,讓我簽字,我說:「修真、善、忍無罪我不簽」。不法人員把我關在看守所21個月,他們仿造其它地區做法,開始辦洗腦班,長時間對我強制洗腦,還經常讓我的家人來做我的工作,在這期間,市政法委書記鄂文傑,副書記巴劍華,市黨校金書記,市610頭目徐連臣親自參與洗腦,還有幾個不知名的江氏幫兇,所謂的「老師」也來胡言亂語的瞎宣傳。

在這期間,市公安局,各級辦案人員以各種藉口向家裏勒索2萬多元錢,不給錢就判刑,工作也得丟。

在此我也要求政府立即停止江××團夥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還師父和大法清白!嚴懲江××及其幫兇和所有曾迫害過大法弟子和打死打傷大法弟子的惡人、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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