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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首府奧爾巴尼市議會全票通過支持法輪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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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8日】2004年7月8日,紐約州首府奧爾巴尼(Albany) 市議會全票(12比0)通過決議支持法輪功。這是繼2000年12月18日的71.122.00R 號決議之後,該議會再次全票通過決議支持法輪功。

決議全文如下:

44.71.04R 號決議:本決議由市議員布朗提出,經市議會投票通過。

奧爾巴尼(Albany) 市議會支持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權利和自由的決議:

鑑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和許多為人類的普世自由理念而呼籲的文件中正式規定和平的宗教信仰是最基本的人權;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植根於中國古老的傳統文化,是一種強調宇宙特性真、善、忍的平和的身心修煉;並且

鑑於,不同國家、種族、社會和文化背景的幾千萬人都欣然走上法輪大法的修煉之路,以達到自我昇華;並且

鑑於,雖然紐約州的居民能自由的從法輪大法修煉中受益,許許多多在中國和平的修煉法輪大法的人民受到中國[江氏集團]的極權統治的鎮壓;並且

鑑於,已經有949名法輪大法學員被證實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自由而被[江氏集團]酷刑虐殺;並且

鑑於,中國[江氏集團]仍然在踐踏基本人權,在中國取締法輪大法,學員們仍然由於用和平、非暴力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願而被監禁和遭受酷刑;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的學員們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所表現出的勇氣和對信仰的堅定,值得世界上愛好自由的人們的尊敬和支持;並且

鑑於,奧爾巴尼市議會是代表奧爾巴尼市所有市民的利益的立法團體,而且市議會的成員們曾表達過支持信仰宗教和倫理的自由這一基本人權的意願。

因此,奧爾巴尼市議會現在通過決議,市議會強烈敦促並呼籲中華人民共和國尊重和平的法輪大法修煉者的人權。

奧爾巴尼市議會進一步作出決定,將本決議副本寄給中國駐美大使館、國會議員邁克爾-墨客納爾堤(Michael McNulty)、美國參議員查爾斯-舒默(Charles Schumer)和希拉裏-克林頓(Hillary Clinton),請他們考慮並酌情處理這項重要的人權事宜。

44.71.04號決議由市議員康堤(Conti)、加裏-卡伯(Curry-Cobb)、福斯基(Foskey)、福克斯(Fox)和薩爾佐(Scalzo)聯合發起,經以下所有經選舉產生的市議員投票通過:

布朗(Brown)、卡爾薩拉若(Calsolaro)、康堤(Conti)、加裏-卡伯(Curry-Cobb)、福斯基(Foskey)、福克斯(Fox)、伊戈( Igoe)、墨瑞斯( morris)、O'Brien (歐-布瑞恩)、薩諾( Sano)、薩爾佐(Scalzo) 和托恩塞羅(Torncello)

投票結果: 贊成票:12, 反對票:0,棄權:0

我,市書記及市議員書記約翰-瑪索雷斯(John. C. Marsolais),特此證明本文件中的決議於2004年7月8日在奧爾巴尼市議會的會議上通過。

我於2004年8月30日在決議文件上蓋上奧爾巴尼市的公章,以此為證。

簽名:約翰-瑪索雷斯(市書記及市議員書記)

紐約州首府奧爾巴尼市議會全票通過的支持法輪功決議(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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