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諒和善意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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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12日】師父「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有幾次講到了如何正確對待修煉人之間出現矛盾的問題。師父說:「如果你們都是一團和氣,互相之間都非常平和,誰也惹不到誰,誰都使別人高興,壞了,(眾笑)真的壞了,修煉不了了。誰的矛盾也暴露不出來,互相之間不能夠促進提高,這可不是修煉團體啊。我們與常人最大的不同是,有矛盾反映出來但是我們都能找自己。(鼓掌)決不是沒有矛盾反映出來。」

由此想到自己修煉中遇到的種種矛盾,以及處理的好的和不好的例子,體會到如果每次遇到矛盾,都能首先要求自己符合修煉人的標準,那麼每一次矛盾的出現,即便是小矛盾,也都能讓自己從中提高上來。真的做到了,最終那個矛盾自然會緩解甚至完全化解,因為從常人角度說,叫孤掌難鳴,從修煉角度說,你已經超越了那個矛盾,那個矛盾對你也就失去作用了。

剛好同修談到一個例子,說曾看到個別學員在中領館前的公眾場合不拘小節,說的時候就有些憤憤不平,那麼被說的人往往也不容易接受。我就想,這已經是矛盾了,被說的和說的同修就是矛盾的雙方。對於看到別人不拘小節的學員來講,如果在矛盾面前能記住自己是個修煉人,嚴格要求自己,做到體諒和善意表達──不放任自己人心造成的情緒,而是想想為甚麼那些同修到領館前去受罪?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風刺骨,連廁所都很難找到,有的年紀很大,有的帶著孩子……,那麼同修哪裏沒注意、沒做好,自己就會在尊敬和體諒對方的前提下,提醒同修:大家這麼辛苦的在這裏講真象、證實大法,真的很了不起。這個小節也注意點就更好了。我能幫你們解決點困難嗎?……

真能這樣做──不是為了表達意見而表達意見,或者為了指出問題而指出問題,而是為了大家證實法能做得更好,在這個基點上克服了自己的不足──在這個問題上提高上去了,這個矛盾在看到並指出問題的一方就已經善解了。

想到自己:自己遇到矛盾能處理好的時候,不都是因為按照師父的要求修自己了嗎?處理不好的時候往往是自己做事心啊、或者其它的執著心在起作用,或者在別人暴露出的不足面前就不能嚴格要求自己,才造成的,成了常人「辦公事」、給別人解決問題了,而自己在那件事中沒有修上去。一回想,自己經歷的這樣的失敗的例子還真不少呢。於是我對自己說,牛奶撒了,哭也沒用,認識到過去的不足,後悔也沒用,以後做好吧,一定要做好啊。

其實我們的矛盾和我們每個學員的不足師父看得最清楚,但師父從來都是耐心的、體諒的對待我們。如果我們也能時刻牢記師父的教誨,無論甚麼矛盾反映出來都找自己,我們最終就能自然而然的做到先為別人著想、體諒別人、善意表達,那麼我們就能真的在每一件事中都作為修煉人有所提高。每個人都這樣在法中步步提高,整體提高就不是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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