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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縣社會保險公司侵吞大法弟子工資近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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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17日】吉林省伊通縣社會保險公司不法官員,借大法弟子不寫保證書為由,幾年來私自侵吞、挪用本單位兩名大法弟子的工資近七萬元。受害者向有關部門舉報,請其秉公處理,但因涉及法輪功問題,有關部門互相推諉。

大法弟子袁文心,女,50多歲,是吉林省伊通縣社會保險公司職工。她因患心臟病多年醫治無效而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後不久心臟病徹底治癒。

袁文心於2001年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話句實話,被非法勞教一年。因在勞教所超負荷的體力勞動加上精神上的折磨,肉體上的摧殘,使心臟病發作,於2001年9月份提前回家。

伊通縣社會保險公司是財政撥款單位。袁文心在勞教所期間其工資款財政照撥,但袁文心本人在被非法勞教期間並沒有得到一分錢工資,她每月近千元的工資去向何處不知?袁文心出獄後,單位經理李波提出不寫書面保證不許上班,袁文心堅持修煉不改變信仰,被不法官員李波剝奪了工作的權利。

2002年初,當地財政部門核定一年工資時,單位給袁文心做了工資表,而工資列為預算後,單位不再做工資表,這樣款可以由李波隨意挪用。

到了2003年4月份袁文心已到退休年齡,邪惡的不法官員李波仍然以不寫決裂書為名不給辦理退休手續,後幾經周折於2003年6月份辦理了退休手續,退休費為957.50元。從2001年2月份到2003年5月份共28個月加上每年多1個月工資共30個月工資額為28725.00元,被單位經理李波全部挪用。

袁文心單位還有一名大法弟子與她情況基本相同。因那位大法弟子沒到退休年齡直到2004年4月份單位才允許她上班,單位欠她工資40個月×900元,她們兩人工資額將近7萬元,以上情況只要一查單位撥款及開資情況便一目了然。

2004年7月份《吉林省罰沒和扣押財物管理條例》已正式實施一週年。袁文心把她的情況向有關部門、縣審計、財政、檢察院等部門舉報,請有關部門認真對待,秉公處理,因涉及法輪功問題,有關部門互相推諉,並不執行有關條例。

附電話:區號0434
伊通縣社會保險公司:人民大街福慶東路 郵編130700 傳真4220194 電話4223700
經理李波 手機:13904354238;小靈通:2805838;宅:4225093;辦:4224754、4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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