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監獄正門 | 吉林監獄外景 |
吉林監獄從1999年7.20之後非法劫持關押了100多名大法學員,監獄迫害大法學員的主管部門主要是「教育科」。教育科主抓各監區,法輪功學員的能否接見也歸教育科直接管理。在吉林監獄,以監獄長李強、原政委劉長江、新任政委劉偉、原教育科長譚富華、新任教育科科長李壯、教育科幹事惡警李永生、惡警王元春為首的迫害大法學員的元凶,猖狂的叫囂:「在吉林監獄,讓你活6天,你不到5天就完了。」已知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學員有劉成軍、魏修山、張建華、崔偉東,另有許多人被迫害致傷、致殘。
監獄規定每個堅定的大法學員都有兩個刑事犯人「包夾」,就是大法學員的一切行動都由犯人嚴密看管,並設一名組長。如能定期完成「轉化」任務,就可得到不同程度的加分獎勵,給犯人每月3分(相當於減期4至5天)、組長6分;如不能定期完成「轉化」,包夾組的成員都受到株連,一直會株連到分監區、監區。在這種情況下,刑事犯人為了減期早日回家,在幹警的縱容、唆使下,想盡各種辦法拼命的體罰、毒打、酷刑折磨堅定的大法學員。
目前按法律規定:中國大陸各大監獄與看守所都早已取締了「固定床」、「抻床」和「嚴管所」等。然而吉林監獄違反有關的規定,至今在獄內仍設有「嚴管隊」、「小號」、「矯治中心」。吉林監獄還給各大隊下達指示:凡法輪功學員不能讓其死在監舍內,一律送到小號、嚴管。在那裏死亡一律算自殺或正常死亡。
* 「抻床」酷刑
吉林監獄最殘酷的刑具就是「抻床」,邪惡之徒把不放棄修煉的大法學員的四肢,固定在特製的床上,床上有四個環,把手腳固定在環裏,然後在環上上勁,這時身體離開床板,四肢抻開;再上勁,幾秒鐘人就昏死過去;十幾分鐘四肢筋骨皮肉全部離位,從此人就殘廢了,而且不准許別人管他們生活上的任何事。
演示圖 抻床1 | 演示圖 抻床2 | 演示圖 抻床後用小皮錘敲打 |
吉林省榆樹市大法弟子張建華2004年大年初一死於吉林監獄「抻床」之上。36歲的吉林德惠大法學員孫遷和吉林白山大法學員劉兆建都被上抻床,被抻後二人手腳殘廢,後被轉至老殘監區。還有一名九監區的大法學員上抻床後,腿成了終身殘廢。在吉林監獄,許多大法學員都被酷刑「抻床」迫害過。
2003年吉林監獄內絕食中大法弟子數十人遭抻床毒刑。
* 「固定床」
2002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間,在吉林監獄五監區十號監舍,發生了更殘忍的一幕,由於大法弟子鄭衛東堅決不服從邪惡,在五監區大隊長惡警林志斌的指使下,邪惡之徒們就對鄭衛東採取二十四小時的監管,不許睡覺長達7、8天,鄭玉東還是很堅定,堅決不寫四書,邪惡們又有了新的花招來對待大法弟子,在九號為迫害法輪功人員專門設立了一個固定床,這次就把鄭衛東強行的綁在了固定床上,邪惡的犯人「零工」問鄭服不服,鄭不理睬邪惡之徒,他就氣勢洶洶的,把汽水瓶子和床板立起來,放在鄭衛東的腰部,長達5天之多來摧殘鄭衛東。
演示圖 上固定床後腰墊立起來的床板 | 演示圖 上固定床後腰墊汽水瓶子 |
惡徒用固定床把張宏偉固定了58天;李德海因寫嚴正聲明被上固定床上押了一天半,舌頭都咬破了;白野也被固定床固定了15天; 大法弟子雷明、張宏偉、王鳳才、張文、鄭剛等都曾遭受過「固定床」的殘酷迫害。
王君成:2003年10月27日下午因絕食抗議及向監獄黨委寫信要求公正對待大法弟子,被押入小號,上固定床(一種殘酷刑罰,見圖示),至12月初才被放下,固定了30多天。
曹洪彥:絕食抗議六天,上固定床被抻,致使胳膊受傷,後雖從床上放下,卻常常半夜疼醒。
王洪亮:因絕食抗議被上床固定床加壓四個小時,半個月後才出號。
譚秋成:被押入嚴管「固定」,三天後「大抻」。被固定37天後轉入小號,繼續固定10天。在嚴管期間曾小便失禁,手腕皮膚被抻破,身體變成了皮包骨,手腳被凍傷。
梁振興:因寫信揭露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被押入小號固定,備受折磨加壓。
唐雨強:因寫信揭露監獄迫害同修的事實,被押入小號固定,致使胸部腹水,又得了肺結核,後因吃東西就吐連續三天,後被送往醫院。
王晶:因寫聲明及參與絕食抗議被押小號固定,抻兩回,每次2個小時。
劉昭建:2003年11月27日從嚴管轉入小號,因為絕食抗議,得肺結核病,病情嚴重,被強行灌藥致使食管受傷、痰中含血。
張春雨:2003年10月28日上午在絕食第6天被押入小號上固定床34天,腳腫、腰椎腫脹,坐不起來,至現在還沒有完全復原。
* 「上枷鎖」
吉林監獄把堅定的大法學員塞進床下,坐在水泥地上,掀開床用床板狠狠的夾住脖子,上面只露出頭部根本一點不能動,逼迫大法學員妥協。如堅持修煉,刑事犯人用手、拳、床板可任意毒打大法學員的頭部,被打的大法學員因脖子被卡住、全身不能動,只能等著挨打。有的被打掉牙,有的被打得鼻青臉腫,再不寫決裂書就送小號或嚴管加重迫害。
演示圖 惡徒自制枷鎖 | 演示圖 把堅定的大法弟子塞進床下 |
演示圖 惡徒毒打大法弟子 | 演示圖 惡徒用床板猛砍大法弟子頭部 | 演示圖 遭酷刑折磨後的大法弟子 |
* 酷刑:煙頭燒胸、上大掛
惡毒的惡警和刑事犯人的對堅定的大法學員用煙頭燒胸部,上大掛、腿尖不著地。
演示圖 煙頭燒胸部 | 演示圖 上大掛、腿尖不著地 |
就是坐在一種很小的帶楞的凳子上,必須腰直頸正,稍有晃動,就會遭到管號的毒打,經常有不放棄修煉的大法學員的臀部坐爛,露出骨頭。每天除了吃飯,大小便外,其餘的時間就是伸腿靜坐在硬板床上,從早上7點到晚上10點,並且床上不准許鋪任何東西,同時還要背誦12號令(監規),限制時間必須會背。如果再不妥協,就改為坐木棍或木板條,用不了兩天臀部就坐破了。
演示圖 帶楞的凳子 | 演示圖 坐帶楞的凳子 |
演示圖 遭犯人腳踢 | 演示圖 遭犯人毒打 |
法輪功人員進入「小嚴管」後就坐在木板鋪上,雙腿伸直與上身形成90度角,不允許有絲毫的晃動,否則就遭到看管人員的暴力毒打。從早上五點三十分鐘一直坐到晚上七點二十分,除了吃飯外,上廁所也是有時間嚴格限制的。這樣幾天下來,屁股上就會磨出血泡,連路都不能走,緊接著就是逼迫法輪功人員寫「四書」。所謂的「四書」就是: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決心書,雲慶彬不寫「四書」 ,惡警連續不讓他睡覺。
演示圖 帶楞的木板鋪 | 演示圖 雙腿伸直90度角坐在帶楞的木板鋪上 | 演示圖 遭犯人用床板猛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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