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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女子勞教所的迫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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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21日】貴州省女子勞教所(中八)幾年來關押了大量的法輪功學員,其中「轉化」和不「轉化」的主要都關在二大隊新收隊。2004年8月底更名為二大隊四中隊又名法輪功專管隊。針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勞教所一貫的做法是利用吸毒人員中她們認為可靠可信賴的人作為所謂的「學員」,分為明線和暗線24小時看管。

按1小時為單位,24小時記錄包夾對像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包夾「學員」一般要求有初中以上文化,入選後要求24小時內熟記應知應會16條,否則會被懲罰。16條內容如下(先後順序可能有變動):
1. 禁止包夾學員私自離開被包夾對像;
2. 禁止包夾對像煉功、打坐、默背經文、傳功等;
3. 禁止包夾對像私自離開規定的活動範圍(出班門);
4. 禁止向被包夾對像透露有關未轉化及初轉化成的法輪功學員的信息;
5. 禁止被包夾對像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
6. 禁止包夾學員為未轉化及初轉化成的法輪功學員傳遞物品紙條;
7. 禁止包夾學員在包夾時間內做任何與包夾無關的事;
8. 禁止包夾學員私自談論被包夾對像;
9. 禁止包夾學員互相談論法輪功的任何事;
10. 禁止包夾學員為被包夾隊對像做私事;
11. 禁止包夾學員與被包夾對像有經濟往來、互相饋贈物品等;
12. 禁止被包夾對像與其他法輪功學員發生相撞或交換眼神等現象;
13. 禁止被包夾對像在正常的軍訓(後改為隊列訓練,實質是站軍姿)學習 時間內,做與軍訓,學習無關的任何事;
14. 在軍訓時間內,督促被包夾對像正常軍訓;
15. 在學習時間內,督促被包夾對像熟記學習內容;
16. 禁止包夾學員私自帶被包夾對像離開規定的活動範圍;

除了以上16條,未寫入而被禁止的還有:

禁止法輪功學員購買或擁有紙、筆;
禁止法輪功學員看書、看報;不准家屬送書報,包括字典(送來也通常以檢查為由沒收);
禁止法輪功學員靠近窗戶,向窗外眺望;
禁止法輪功學員在室內活動時靠近班門出口,必須在離班門口三塊地磚前止步。

惡人知道法輪功學員不會配合一切,它們就用嚴懲「違規」包夾學員來達到嚴管法輪功學員的目地。(實質是在鑽法輪功學員「善」的空子)包夾學員為了免罰,被加期等,就嚴格照邪惡的規章行事,由此造成法輪功學員舉步維艱。

法輪功學員接觸交談是邪惡最害怕的,有了活監控還不放心,為此在2002年10月特花20多萬元在三樓(共有7班,每班有1-5名法輪功學員不等)包括走廊、廁所都安上了紅外線監控。

有一段時間要求在班上做珠繡生產,有的老年法輪功學員眼睛不好只能做副工,給大家遞送針線等。有一次一個法輪功學員為同班另一個法輪功學員遞了一根線,被監控看到,包夾學員為此被嚴厲處罰,因為違背了16條中的第5條。這樣的事很多。有的因為遞一把勺子,一點衛生紙都被罰過。又有一次同班兩個法輪功學員近一個月才申請到洗澡機會,在廁所兩同修互相擦背(不准其它人給法輪功學員擦),包夾學員體諒其難處也未干涉,但被他人告發,四個包夾學員為此在雪花飄飛的隆冬被罰站四天四夜,還互作旁證作加期處理(可見互助友愛在這裏是有罪)。有一次晚上全班在等待點名清點人數時,有個吸毒人員向站在她對面的法輪功學員訴苦說晚上被臭蟲攻擊無法入睡,該法輪功學員以自己的經驗傳授給她,並比手劃腳示範她睡時穿上襪子,戴上手套,此動作被監控看到,馬上傳問該法輪功學員在講甚麼?回答說講:「臭蟲」,引起全班哄堂大笑。可見惡人緊張害怕到甚麼成度。由此搞的「包夾學員」也很緊張。法輪功學員坐著腿腳彎一點都不行,而其它人怎麼坐都沒有問題。晚上睡覺有值班的見法輪功學員腿曲起來都要去拉直,有的還揭開被子看腳是怎麼放的,都要記在包夾記錄上。

法輪功學員的一個大難是入廁解手難。三樓共七個班,幾百個人但只有一個廁所,只有蹲位11個。高峰時真是水泄不通,用勞教人員的話說是解手都要講關係。因為一個蹲位擠著蹲兩人都排不過來,排著隊的人不一定等到位,起來的人把位讓給自己熟悉的或關係好的人。在此情況下法輪功學員解手更是難上加難。因為法輪功學員只能一個一個入廁,只要廁所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其它任何法輪功學員都不可能再去。這樣的嚴管下惡人還不放心,2002年1月竟開始不准入廁解手,讓各班法輪功學員在監舍裏用盆子拉屎拉尿(每天「講文明、講衛生」不絕於耳,就是這樣講的),然後讓包夾學員端到廁所去倒。(有法輪功學員沒有多餘的盆,只能用一個盆又洗臉、洗腳、又當便盆)他們這樣做,一方面是害怕法輪功學員入廁時經過另一個班門口會讓另班的法輪功學員看見,以這種隔離的方式來達到分化瓦解法輪功學員的目地。另一方面這樣做以挑起包夾學員更加對法輪功學員不滿,使她們在不滿中把怨氣都發到法輪功學員身上,使法輪功學員更加處境艱難,這也正是邪惡所要的。

由於有法輪功學員絕食絕水抗議,此解手制度沒多長時間被迫取消又改為領解手牌制度,規定每天只准解三次手。法輪功學員要解手時,由包夾學員去幹警辦公室報告(後改為向巡邏崗報告),領得解手牌後,方由2名包夾學員帶本班法輪功學員一個一個去廁所。解手牌只有一個,如果1班的領了解手牌,那麼2-7班的和1樓被隔離的法輪功學員都得等,所以我們有法輪功學員把去廁所戲稱為去「倫敦」(輪蹲)遊。遇上拉肚子,有的急的雙腳跳,有的忍不住就拉到了褲子上。在幹警處領牌時,還要看幹警的臉色,特別在她們吃飯時最忌諱說領解手牌,所以法輪功學員如遇上幹警吃飯時拉肚子,那就慘了。

遇上外來參觀檢查,還不准上廁所,怕踩髒地板。有一次又遇參觀檢查,從清晨解手後一直等到下午三點多參觀團走了才許入廁,有包夾學員好不容易排到隊,但一通報是為某某申請的,一名叫申柳霞的幹警說:轉都沒轉化,轉化的還解不過來呢,去去去!包夾學員便這樣被轟了出來。看,不「轉化」連解手資格都被這位姓申的剝奪了。後來惡人心虛,讓包夾記錄上不能寫領解手牌,到了2004年初又取消了解手牌,但實質是換湯不換藥(只為了掩蓋它們的惡行而矣),而且這樣更煩瑣,包夾學員須先清一次廁所,確認無其它班的法輪功學員,再去報告,經同意上樓來再清一次廁所,確信無人方由2名學員一前一後包夾著,在走廊上高喊其它班的關好班門,才能將要入廁的法輪功學員帶出班門。如果不小心帶人出去時與其它班法輪功學員在走廊上或廁所相撞,那包夾學員就闖大禍了,一經發現必被嚴懲。一樓被單獨隔離的法輪功學員(通常是新投教的)更慘,每天只准解兩次手。而且專管隊成立後,針對三樓法輪功學員制定了新的作息制度,(沒有節假日,國慶節也要站軍姿)解手都必須在每次課間休息的15分鐘內解決,可能一個班還沒解完,15分鐘卻已過去了,其它班的又得等到45分鐘後的下一個課間休息才能去申請。由於入廁難,法輪功學員通常都是限制自己喝水,解手時大手沒解完,包夾學員就催起來,有時其它班的也來催,有的還規定只准解5分鐘,法輪功學員互相體諒,怕別的法輪功學員難忍,通常也是匆匆而就。

由於程序煩瑣,申請入廁包夾學員間常常互相推諉、磨蹭,有的急得忍不住,就往外衝。有一次7班的周光芬剛衝出班門,就被人高馬大的班長吸毒人員陳燕(折磨過很多法輪功學員)扯住後衣領猛的拽回來,然後粗暴地往地下一摜,用力很大,周光芬一屁股摔到在光溜溜的地磚上,當時就重傷了坐骨,坐著無法動彈,後來無法行走,需兩人攙扶去上廁所,幾個月過去,腰還伸不直,走起路來還是跛的。這樣的由入廁難引起的風波經常都有,法輪功學員段懷豔也是申請解手半小時都無人理睬,等不及了,也就往外衝,在門口也是被拽回來後又提審到辦公室,幹警召來一群吸毒犯,還動用了護衛隊的男人,動用警繩五花大綁,繩子捆斷了幾根,一雙雙腳踩在段懷豔的臉上、脖子上、手臂上、腿上、腳上……使段懷豔全身大面積受傷,撩起褲腿全是瘀血、紫痕,後來又罰段懷豔站軍姿,不給睡覺,站了兩天一夜才解除。

在禁止的16條之外,法輪功學員有紙、筆也是惡人最嚴禁的。如需要寫家信,首先由包夾學員去向幹警申請,被允許後方由包夾學員提供紙筆,然後包夾學員坐在法輪功學員旁邊一字一句看著寫。寫好後由包夾學員交給幹警檢查,但此後獲悉寫的家信幾乎都無法收到(被扣留,表面上是准你寫,實質上不給寄)。如果不經報告,私自動筆,包夾學員就會被嚴懲。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因在生日裏寫了一點感想,都是很健康、優美的文字,被發現交到顧興英處,四個包夾學員在班上和四合院分別挨了班長的一頓耳光,然後又罰站到第二天凌晨三點多,最後四人均被顧扣分。

為了嚴格實施16條,讓包夾學員死心塌地作她們的幫兇,惡人嚴防法輪功學員與包夾學員間產生友情,所以就有了第10條和第11條的規定。(其它學員間怎麼拉扯她們卻不聞不問)不但經濟上不能拉扯,在言行上都要小心。有一次一法輪功學員與兩個包夾學員說笑時,被幹警許仁芬聽見,把包夾學員提審到辦公室,問她和包夾對像嘻哈打笑是得了多少好處?可見人與人之間正常的談笑都要被扭曲,也許「人人為敵」才是她們的正常狀態。還有一個吸毒人員因借了一本字典給法輪功學員看,也被提審,顧興英譏諷她:「和某某關係好得很啦」?訓完後讓站在雨中反省。這個學員深感委曲,哭了,雨水和著淚水在臉上流淌,此後再不敢跟法輪功學員走近。在一次召集包夾學員開會時,幹警讓包夾學員不要同情法輪功學員,可見是連人類起碼的同情心也要被剝奪。他們竟然還冠冕堂皇的說勞教所是教人棄惡從善的地方。這樣的教育不知要將人帶向何處?讓人們不要同情法輪功學員,也可見法輪功學員確實處境艱難。

16條以及不敢寫出來的其它禁止內容,是邪惡迫害法輪功學員,剝奪法輪功學員基本人權的罪證之一,是見不得光的,平時包夾學員背誦時,聲音大一點就馬上遭到有關人員的嚴厲呵斥和責罵,幹警讓包夾學員要隨身攜帶,不准亂放(怕法輪功學員看見)。有一天突然神秘的通知包夾學員將抄錄的所有16條統統撕毀。但無論惡人怎麼掩飾,專管隊(以前的新收隊)一直在貴州省女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中充當著最主要的角色。至2000年以來每年被評為「教轉」先進單位,錦旗掛滿了會議室,這些都是惡人用無數法輪功學員的鮮血及巨大痛苦所換來的,也是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證!

被關押在1樓各處隔離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處境艱難。如符可樹在2004年4月投教後一直被隔離迫害,有次被曝曬後上樓入廁時在樓梯昏倒滾下;還將被褥打成背包捆綁在背上通宵達旦站軍姿(符9月份不堪折磨被逼「轉化」)另有陳瑞紅等被逼在所有人都休息時在正午頂著烈日操軍訓等。

對二樓已「轉化」的人也是拼命打壓,如符永仙從2004年9月中旬一直被罰每天站黑板角,從凌晨5點站到深夜2點,每天只能睡2個多小時。現天氣寒冷,常將法輪功學員轉至頂風處通宵站軍姿,還美其名曰:叫其「清醒、清醒」。

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專管隊三樓的法輪功學員有:蒯雅靜、楊在英、段懷豔、湯貴容、謝先芬、謝發英、王國秀、符秀瓊、周光芬等。其中段懷豔因傳遞經文在2004年8月被非法加期達5個月之久,還被罰關禁閉十天。

由於外面法輪功學員對貴州省女子勞教所邪惡的揭露,極大的抑制和清除了邪惡,使邪惡膽寒。從所簽包夾記錄可見其變化:以前簽字寫全名,後來寫姓,再後來已不寫姓名,只寫一「閱」字。原專管法輪功工作的隊長顧興英和搞了幾年洗腦迫害的李劍瑩都先後被調離新收隊(專管隊成立後顧興英又被借用回隊)。目前主持專管隊工作的是隊長何山;副隊長鄧珺以及許仁芬。

建議貴州地區法輪功學員同發正念徹底清除貴州省女子勞教所的一切邪惡因素。同時警告那些至今還在直接或間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蒼天有眼,善惡必報,嚴密的封鎖絕不能購買到你們繼續行惡的通行證!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迫害一個法輪功學員罪惡滔天,保護一個法輪功學員功德無量,請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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