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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何在?

——給法律界和政界人士的求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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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信訪條例》第八條:信訪人對下例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一)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建議和要求;(二)檢舉、揭發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

引 子

2004年12月28日上午11點45分,我因追還八千元雁江區公安分局非法罰款和保證金,到南駿汽車製造公司找有關領導查詢下落,然後到南駿保衛科,姓簡的保衛科長趁我不注意,拿起相機就給我拍照,我發現後去奪相機,簡一掌推開我,拿相機的右手對著我又拍了一張,我撥打「110」後,「110」叫簡某聽電話,簡某回答:「她是煉法輪功的呀。」「110」叫我去找派出所。我問簡某:「敢不敢認今天的帳?」簡某有恃無恐的獰笑著:「啥子敢不敢,還要給你拍呢。」

過了一天,我去找簡某,要求其交出給我非法強行拍的照,並給我賠禮道歉,簡某大怒:「黨中央喊我們整法輪功的,我還要給你拍一千張、一萬張,你敢幹啥?」並叫幾個保安拽我。我當時在黨委副書記李光林辦公室,我喊李光林看他們動武硬拖我,李光林頭也未抬。

走出南駿保衛科,我去找律師諮詢,我剛離開律師事務所,有兩個自稱南駿保衛科,姓甘(50歲左右)和姓趙的保安立刻出現在有關律師面前,威脅律師,不准他過問我的事,不准他給法輪功學員當法律委託人。當該律師到雁江區司法局交代理費時,司法局長強行扣押了該律師五百元工資,威脅他勸我不准涉及敏感話題,否則不但不退錢,還要從重處罰……,元月6日該律師突然失蹤,迄今無消息。

12月27日,我偶爾去一個朋友家,發現至少有三個幽靈一樣的便衣警察與被收買的社會流氓、社會閒散人員跟蹤我;每天24小時,我的住房對面都布有監視我的便衣。我曾多次向檢察院檢舉,檢察院申控處何處長說:「我給他們打聲招呼,叫他們隱蔽點,不要讓你發現他們就是了。」

迫不得已,今天該是我把五年多來層層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及身為弟子的我施加的迫害經歷檢舉出來,尋求法律和道義援助的時候了……

我為甚麼修煉法輪功

我從小就喜歡看書:文史詩哲,宗教類等等,因此從小到大善惡分明,好打抱不平。我十幾歲救火時還得過表彰。一些人把我稱為女俠。無論何時何地,看到老人小孩、婦女受欺凌,我這個弱女子一定會「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看到哪裏失火需救,我這個弱女子一定會挺身而出,奮不顧身。可是,隨著歷次政治運動;隨著一次一次不斷被強迫去仇恨、去批鬥一群一群並沒有違反中國憲法的毫不相干的無辜人群;隨著殘暴、自私、僵死的政治公式、概念、理論被強迫在大腦裏越灌越多的時候,我的善良也在逐漸消失,不善待別人還經常去忌恨別人。為了名、利、情苦苦爭鬥,得到一點樂得不行;失去一點痛苦得不行。活得又苦又累,終致心灰意冷,身體越來越糟糕。

人就為了這些而苦累不堪的活著嗎?人生的終極價值就是這個嗎?人就這樣悲涼而一生無得的走向老病死嗎?面對互相傷害、人人為近敵,越來越心無歸屬的芸芸眾生,看著滿櫥文史詩哲,誰能告訴我人生的真諦是甚麼?人生的終極歸屬在哪裏?宇宙的自然規律從何而來?釋迦牟尼、老子、耶穌、《紅樓夢》作者曹雪芹都告訴了人活著的目的不是為了當人。可是人應該怎樣做才能實踐人活著的真正目地?我35歲時,寫了一首《人生十字路 詠嘆調》,表述的就是我讀盡詩書卻找不到人類真正真理的絕望、彷徨。1994年,我提前病退時,身體已差得不行:心臟病、膽囊炎、胃萎縮、美尼爾氏綜合症,肩周炎,96年底出現腦血栓。一日三餐只能喝一點稀粥,其它的生、冷、硬食物一律不能吃。即使家財萬貫有何價值意義?綾羅綢緞包裹著又老又醜的嶙峋瘦骨;瓊漿玉液卻無法下咽;心,在悲哀的茫茫迷霧中飄盪,找不到歸屬。我長年經常住院,藥逐漸失效,骨瘦如柴。因為長年累月未斷的吃藥、住院,給家人帶來沉重的經濟、精神雙重負擔。更可怕的是,我脾氣變得驚人的暴躁,給我愛人、女兒、母親、妹妹帶來無盡的傷害,家裏充滿愁雲慘霧。

我對眼前的人生和現實完全喪失了信心與信任。決定到另一個世界去尋找真理。我到了一些寺廟、道觀,問了一些和尚、道士,他們大多數人除了收錢之外,自己都不知道他們為甚麼要出家,他們自身都被社會污染得忘了自己在幹甚麼。我眼前是無盡的茫然,卻毅然決定此生去相伴青燈古佛,不找到答案決不罷休。我甚至還給我的愛人物色脾氣較好的女朋友,以能善待兩個孩子……。

我是個很愛鍛煉的人,練過一些氣功,每天很早去爬山,一點作用也沒有;我又照著《金剛經》打坐,日復一日,非但沒改變身心狀況,情況反而越來越糟。

1997年11月,在我身心都再也支撐不下去的時候,偶然間碰到一個和我一道練過氣功的重病人,整個人完全變了:人年輕了,胖了,臉上白裏透紅,神采奕奕。我很吃驚,問她怎麼突然身體這麼好了?可找到了靈丹妙藥麼?她叫我馬上去煉法輪功。從此我走進大法修煉。

法輪功由兩部份組成,也是性命雙修,是一種古老的中國傳統佛家上乘修煉方法。

修命:由五套優美舒緩的動作組成,能很快達到淨化身體、使身體進入無病狀態的目的。同時皮膚變得細嫩、白裏透紅,整體向年輕化方向轉變。在未遭到恐怖迫害時,真正按照法輪功要求修煉的每一個人,最多兩個月就能達到上述目的。有些更快,參加師父傳功班的人十天就達到了。這不難理解:為甚麼在江羅集團傾盡國力的恐怖迫害下,暗地裏煉法輪功的反而越來越多呢?現在更是遍及全人類,六十多個國家、地區,不同種族、膚色、階層的人大量清醒、理智的走進法輪功修煉行列。煉法輪功後普遍出現的祛病健身奇效和普遍親歷親見的神奇、神跡令現代科學、醫學瞠目結舌。今天,除了中國大陸,世界的科學、醫學、教育思想界的科學家都興起了研究法輪功熱潮。

修性:要求自始至終把心性修煉放在首位,貫穿於日常一切工作、生活中,不論遇到甚麼矛盾都首先嚴格向內找,看自己有哪些不是,立刻改正;要求處處為他人著想,善待他人,善助他人;要求實事求是、寬容;能忍受屈辱、痛苦,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首先從做一個好人開始,逐漸修去人性中所有不好的東西,所有不好的思想行為,嚴守「真善忍」,最後達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高尚境界。

我雙手捧著《轉法輪》淚流滿面,痛哭自己已逝的糊塗、癡迷而痛苦的悲涼人生;痛哭為甚麼法輪功已洪傳五年多,自己卻這麼晚才發現。我崇敬的師尊李洪志先生在《轉法輪》裏用最淺白的現代語言,結合著現代科學和過去的宗教,解答了我一生許多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問題;給了我苦苦求索終身而未找到的真理;告訴我人生真正真諦;告訴我宇宙、時空、生命的生成、存在及其規律。我幸福的置身在人類有史以來任何聖者、賢者、智者、尖端科學家都說不清楚的亙古玄機裏,殊勝美妙貫穿於艱苦、嚴肅的修煉中。我的師尊諄諄教導我:先從學會做好人做起,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提高心性,輔之以五套功法,自然會得到身心的不斷昇華。我蒙塵已久的心境被《轉法輪》擦亮,人生的大道一片光明。

我進入法輪功修煉沒幾天,拉了半個月血,不但體重沒減輕還在長胖。我知道師尊在給我把病連根拔去。不出兩個月,我全身多年藥醫無效的疾病全部消失,臉上皺紋減少,白裏透紅。而我暴躁的脾氣也改很多,更多去為別人著想,善意理解別人、寬容別人。1999年,我小女兒去大學報名,撿到8500元錢,我告訴女兒立刻上交;2000年,我愛人七兄妹分遺產,有些爭議。我立刻和愛人主動放棄。而當時我正被停發全部退休金,愛人受株連病危住院,兩個女兒上大學;我去市場買菜再也不講價、不挑選。種菜人流的汗水不止那幾個菜錢,再說前面選了,後面來的只好買次的,賣菜的也不那麼好賣了。

孩子們誇我煉法輪功後不但年輕漂亮健康了,而且善良得對人都好,我家裏充滿溫暖和光明:歡歌笑語不絕於耳,詩詞唱和滿屋飄香,弈棋作畫清雅四溢,真是其樂融融。我兩個女兒善良孝順,責任心強,學習努力。大學畢業後都在工作。如果沒有江氏的無理殘酷迫害,我的晚年,我的家庭何等幸福可想而知。

我的師尊不但給了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新生,同時給了所有法輪功學員家庭新生。只要還有些許良心和實事求是精神的人,都無法表達對恩師再造的無比感激。而更使人感激的是,任何人都可以任意進入法輪功修煉從而得到真正的幸福和新生。

我和家人五年多來遭受政府不法人員慘無人道的迫害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出於個人嫉妒,利用極權,開動全部國家機器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為了製造鎮壓藉口,江羅開動所有輿論媒體用「天安門自焚」「京城血案」「1400例」等政治謊言欺騙全中國、全人類,說法輪功參與了政治,想奪它的權;用鋪天蓋地的惡毒假話妖化法輪功創始人及其弟子。

與此同時,江羅於1999年6月10日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實施把法輪功「從名譽上搞臭,從經濟上搞垮,從肉體上消滅」的血腥恐怖政策。從那以後的五年多時間裏,巨大的黑暗恐怖、流氓暴行遍及中國的每一個角落:一千多人被打死,幾十萬人勞改勞教、上千萬人關押洗腦、上億人受株連。

而我也同樣遭受了五年多的恐怖迫害:被反覆抄家,巨額罰款、停發工資、被非法綁架關押7次、判勞教兩次、被拷打折磨、被公安長期跟蹤監視,親屬受株連,我和我愛人、母親差點失去性命,我為躲避抓捕四處流離。使我因煉法輪功變得幸福美好和諧的人際關係被完全撕碎,家破人散,夫離子散。

下面我系統寫出五年多來遭受的慘無人道的不法迫害及對我所有親屬的不法株連。

一、從肉體上消滅

面對無理的迫害和天大的冤枉,面對惡毒的謊言誣陷,面對投訴無門、伸冤無路,為了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為了實踐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的神聖權利,為了消除國人的仇恨誤解,我和其他法輪功弟子一樣,義無反顧的走上了和平捍衛自己人權信仰、講清法輪功真象的艱險途程。

2000年2月,我帶了張真象資料,打算送到公安局,請國安大隊長董世紅順便轉交,董世紅和國安人員張兵立刻非法強行把我帶到公安局非法審訊一天,把我關到城關派出所一間滿是屎尿、一米多寬,兩米長的黑屋子裏,然後非法拘留10天,拘留期間經常非法審訊我,並強迫我寫保證。

2000年5月13日早上5點,我到大眾鍛煉的地方東嶽山去煉功,被壞人舉報,被強行綁架,非法拘留17天。

2000年12月24日,面對越來越殘酷的恐怖迫害和打壓步步升級,我毅然走上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高呼「法輪大法好!」「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被天安門廣場便衣警察打罵著綁架上警車。當時70歲的馬老太婆被兩個警察用腳踩在地上亂打亂踢。在警車上,警察們不管男女老少,動手亂打。這時,一警察又去打馬老太婆我挺身制止,它就打我,並從地上撿起髒牙刷往我嘴裏硬塞。我嚴肅的喝斥:「住手!不准對善良百姓逞兇!」 惡警察才停下來,馬上與其它警察一道去毒打一個年輕法輪功學員。

天安門公安分局把我送到房山縣尚南樂派出所。派出所警長脫下我的羽絨衣,只准我穿一件單衣,並把門窗打開凍我。警長長著一張驢臉,大高個,狠狠打我臉,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踢我小腹,叫我十幾個小時立正站著非法審訊我,腳略動一下,警長立刻一腳向我踢來。另一個中年警察用盡下流話罵我,罵了幾個小時。一個姓楊的小警察,每次看見警長離開,即立刻叫我坐下,急忙把厚衣給我穿上。這個良心未泯的警察因同情我,被所長下了崗。可是他毫無怨言,而是微笑著告訴我,他被下崗了。

在駐京辦非法關了幾天後,我被雁江區國安大隊警察黃光武等銬上手銬帶到資陽,關在城西派出所滿是屎尿的小黑留置室48小時,又非法關進蓮花山拘留所。期間,雁江區610曾辦洗腦班,強迫聽誹謗、看誣陷法輪功的書。不久,雁江區公安局及610非法判我一年半勞教。我堅決不承認這種非法迫害,未簽任何字。在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因體檢不合格未收,又把我重新關進拘留所。2001年3月中旬,我心臟停止跳動大概半小時,2001年3月底放出。

為避免他們無止境的迫害騷擾,我被迫流離失所,到處流浪。

2002年9月25日凌晨4點,我在兩個70歲老人家,突然一陣劇烈的砸門聲,幾道門被一一踢開。大邑刑警大隊長周文才帶著7、8個警察,提著手槍,拿著手銬、繩索闖進民宅,沒有任何法律手續。警察用槍口對著親屬姪兒的太陽穴,然後五花大綁捆上,這時銬上手銬的70歲老人被警察一把推進我住的屋。周文才用手捏住我的下頜往上抬,我叫周住手,周狠狠打我、踢我、搧我耳光,把我打得眼前金星直冒。然後用手銬把我銬成「蘇秦背劍式」,幾分鐘後痛得我臉通紅,汗水直冒。這時,我看見和我同時被抓的廖朝齊大姐(邛萊保健院黨委書記,近60歲)已被打傷,臉上,眼部青腫。10月3日晚她被酷刑毒打折磨致死。

周文才等惡警把我們劫持到大邑刑警大隊,分別暴力取證,我和廖大姐再一次被周文才毒打(10月4日,戒毒所黃醫生親自把我褲腿撈上看到我腿上被周文才踢傷的幾處,還青紫腫起)。一個年青圓臉警察順勢狠打了我耳光。有個小伙子被不法警察侮辱,強行把他壓在地上跪著。(後來兩個小伙子都被非法勞教,我70歲親戚被關1個月,罰款數千元)然後把我和廖大姐雙手背銬,分別銬在刑警大隊牢房的地釘上。36個小時不准解便睡覺。廖大姐反覆要求開銬解便,惡警根本不理睬。

在刑警大隊,我被銬成「蘇秦背劍式」,一個臉上又老又瘦的40多歲警察眼露兇光,故意把手銬用力往上提,我聽見喀嚓聲,我肩膀關節被提傷脫臼,痛得我不由自主喊了一聲,導致我肩膀痛了半年多。

我和廖大姐被不法份子關進戒毒所。幾天後我聽監牢吸毒女說,廖大姐在絕食抗議,我立刻絕食聲援。第十天,戒毒所張所長把我「大」字銬在鐵柵上強行灌食。張所長親自動手,抓住我的頭髮,一把把我的頭扯進小於我頭部的兩鐵柱子中間,當時我就失去知覺。後來頭部兩側腫起老高。由於殘酷迫害,10月3日晚,我已痊癒的心臟病突然發作,休克五個多小時。第二天,大邑公安局到醫院裏,並叫人帶了攝像機來攝像,不知想搞甚麼誣陷,被我以死抵制,未達目的。然後大邑法治辦主任叫我身體好點後給他們敘述灌食過程,他們將依法懲辦兇手。我後來看他的記錄有意在關鍵處篡改我說的話,把張所長行的兇嫁禍到別的警察身上(當時張所長對廖大姐行兇,毒打,有幾個吸毒女親自看見,她們還哭了,說沒有看見過這麼殘暴的場面,殘酷折磨廖大姐幾個小時,直到她休克。後遺體解剖時,發現打斷了好幾條肋骨)。當時我還不知道廖大姐已被折磨死。我以為他們真要懲治兇手,在他們的欺騙下,我簽了我敘述的內容,法治辦主任記錄的名,當時我提出要他把篡改我的敘述改過來,他改了一點其它的,張所長親自行兇的關鍵仍然未改。

後來,大邑與資陽雁江區公安分局怕我死去擔責任,暫放我回家。為避免他們持續迫害,我離開了家,是法輪功學員救走了我,當時我還行路困難。果然第三天他們就來抓我。雁江區公安分局政委吳儉後來告訴我說,為抓住我這個老太婆,他們出動了100多個警力。

2002年10月28日,我乘車到雁江區石嶺鎮發放真象資料,被石嶺農經站一30歲左右女壞人舉報,被石嶺派出所強行綁架。當時我向圍觀人群講真象,一40歲微胖的警察來捂我的嘴,並把我雙手扭到背後用手銬銬住。當時我身體還未恢復,他們把我非法關進看守所。我開始絕食抗議,因為我的一切行為都是合法的,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

在長期的迫害下,我身體越來越差,心臟病經常發作,而雁江區看守所宋所長還常大罵我,說我「不轉化」。關了一個月後,朱小勇、黃光武、周付昌強迫我上車,騙我說送我去成都檢查,然後放我。他們把我拉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獄醫一聽心臟立刻不收,照了心電圖,更不收。朱小勇與楠木寺兩個大隊的獄警大吵,強迫他們收下我,說勞教所醫療條件好。當時我在場,親耳聽見被吵煩了的獄警大隊長罵朱小勇:「狗X的,比我們的心還黑,死都弄到我們這裏來死!」堅決不收。良心泯滅的朱小勇、周付昌等未送成,一路污言穢語罵我。我警告他們:「講點天良,對自己及後人都好。」後來又關了我10天。他們心裏很矛盾:既希望我快點死去,又怕擔責任。過了很久,才由付囡送了一張監外執行的勞教通知書到我家給我。上面寫著一年半。

2003年1月23日,朱小勇、黃光武、周付昌把我82歲的老母(我母親在妹妹家)騙去打開我老母的家門,沒有任何手續就抄我母親家,抄得家翻宅亂。把我所有信仰的經書,收錄機等悉數抄走。我正好回到我母親家,看見黃光武提著我的私人財產,我不許他拿走,他就提著往他們停車處飛跑,我趕去追討。朱小勇、周付昌兇狠的一人拉我一條胳膊,一邊罵我,一邊把我從地上倒拖去派出所,我堅決不去,圍觀人群越來越多,他們才罷手。

2004年1月14日,我到米易一朋友家,剛坐下幾分鐘便被米易丙谷派出所非法綁架,非法逼供一天一夜,說我是外地人,去米易走親朋家是非法串聯,非法關押一個月。米易刑警大隊李××曾強拉我去蓋甚麼刑拘表格手印。還惡語罵我,叫我以後檢舉他,是的,我會檢舉他的,任何人做了甚麼他都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從2月14日,雁江區警察把我接回資陽開始,資陽公安局國安人員便24小時長期監視、盯梢、跟蹤。這期間,我曾揭穿過幾個跟蹤我的國安便衣。我無論做甚麼,到哪裏,都有便衣寸步不離的跟蹤我,手裏拿著手機,隨時彙報我的去向。我曾反覆向市檢察院、610辦公室、城西派出所反映,他們不認賬,有的人還故意譏笑我來掩飾。國安人員同時到外散布,說我頭腦有問題,說我硬說他們跟蹤我。

2004年6月2日,幾個沒煉法輪功的好人把我從便衣警察嚴密包圍、監視中救出去。有些好心人曾多次救我。我到成都找到小王,告訴他,我想休養一段時間。他把我帶到大邑安仁鎮鄉下,說那裏清淨。我們還未進院子,門口兩個老太婆叫我們快跑,說房主幾天前被抓了。我們趕快離開,剛走了幾十米,一個極端兇蠻的粗壯男人騎著摩托車追來,毒打小王,我上前勸阻,它立刻狠命向我打來,把我打倒在地,頓時失去知覺。我醒來還聽見那個壞人在罵,說死了屁不值。當時十多二十人圍觀的男女,沒有一個說一句有天良的話。我慢慢爬起來,安仁派出所警察把我銬上手銬,兇狠的推上車。

大邑警察那種滅絕人性的凶殘,那種極端不法的流氓歹徒嘴臉,那種極端的無法無天,真難用筆寫出。惡警們把我和小王分別銬上手銬,暴力取證,不斷打罵我和小王。小王臉上被副所長徐某打傷,我臉上、腿上被王曉明打傷、踢傷。非法審訊通宵,凌晨惡警們疲倦了,輪換睡覺。我剛一閉眼,王曉明便一腳向我踢來。從6月2日下午到6月6日下午,整整銬了我四天四夜不許我睡覺。晚上惡警們睡覺,便把我吊銬在窗戶上。除了兩個警察外,其餘的都不許我解便。

姓徐的大胖子所長不停的破口大罵,「你龜××是政治犯,對你們政治犯沒有法律可講。弄死你,我們還得獎呢,弄死你敢做啥?」並不停體罰我。姓楊的所長和姓徐的說:「把她龜××弄死算了,弄死了就上報說她自殺了。」後來他想折磨我,我厲聲喝斥他。6月5日下午,在它們折磨下,我突然心臟不舒服,全身抽搐,它們不但無動於衷,還罵、還譏笑。我用堅不可摧的正念挺了過來。

6月6日,朱小勇、黃光武、周付昌來了。朱小勇一見便罵:「你怎麼不死了?死在哪個溝溝裏多好,死了當爛你媽根粑紅苕。」我從容的笑了一下。

6月6日下午,朱小勇、黃光武把我一人挾隻胳膊,再一次把我非法綁架進雁江區看守所。

在提審我的國安人員中,我認出了跟蹤過我的便衣,他點頭承認是事實。資陽市國安支隊長陳小聰說,抓我是遲早的事。在獄中,我口頭、書面用憲法、刑法,揭露他們執法枉法,殘酷迫害我的事實。一個月後,他們叫我愛人來取保候審。

二、從經濟上搞垮

2000年2月,國安大隊非法拘留我,出來後叫交3000元保證金。我兩個孩子上大學,交學費都困難,在他們的威逼下,只好把給孩子交學費的錢交了兩千元。迄今朱小勇還賴著不還。連吳政委都多次找過他還。

2000年6月,停發我全部退休金,共300多元。我去問南駿領導孫振田,孫振田說,政法委副書記於大國叫停發的。我問孫振田,其它單位都給法輪功學員留了生活費,為甚麼把我的全部停發?他叫我去找政法委。

同月,我愛人油漆中毒,生命垂危,醫院連發病危通知書。在南駿技術科搞了幾十年技術工作的他,在生命垂危時,在停發我全部退休金時,南駿每月給的病假工資有時卻不到一百元。當時大女兒大學快畢業,小女兒上大二。而我煉功前因長期治病,家裏已毫無積蓄。愛人出院後成了殘廢人,生活不能自理,行走要拄拐杖。在這種全家生存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我已無法照顧愛人,忍痛離開他去成都打工。愛人拄著拐杖,蹣跚的送我到門口,流淚哽咽道:「不要擔心我,我會掙扎著活下去」,這裏要特別說明的是:我如果不煉法輪功,命都沒有了,哪裏還可能去打工呢?本來我就是因病不能堅持上班才提前退休的。

2000年12月24日,面對巨大的冤枉和迫害,我打了半年工後,毅然來到了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公安局又罰我五千元鉅款。當時我小女兒在貸款讀書,他們知道我一貧如洗,就強迫單位先墊出來。後來我向檢察院、610反映、朱小勇說他們到北京來接我用完了(註﹕他們辦案是有專項經費的)。直到現在,公安局還拿著我8000元錢不還。去年1月在我的要求下才讓我領退休金,還只給60%,我表示不全給我就不要,他們才全給的。

2004年底,我到公安局要求他們退錢,朱小勇說有五千元他未經手,後來我到單位去查底子,李光林說了查出是國安大隊經手的。他們藉口說我未轉變信仰,賴著不退錢。

三、名譽上搞臭

江羅集團不但用鋪天蓋地的謊言誣陷、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還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弟子進行人身誹謗。雁江區國安大隊幾年來到處造我的謠,說我精神不正常,說我是半瘋的,說我是危險人物,不能和我接觸。

更可笑的是,我在我嫂嫂家住,她媽因為受謊言誣陷的毒害,知道後立刻打電話叫我嫂嫂小心點,謹防我把她殺了。

今年6月,黃光武來「提審」我,我問他為甚麼到處造我的謠,他說聽我所在單位說的。我說:「你們為達到迫害法輪功,孤立我們的目的,造謠或眾,敢做不敢當,還嫁禍他人,真是花樣使盡。」

四、對我未修煉親屬的不法迫害

2000年5月,南駿汽車製造總公司黨委副書記李光林告訴我,說國安大隊長董世紅通知,叫「按倒家屬整」。於是,我愛人胡元仲被孫振田強迫去當油漆檢驗工。當時的情況是:一、胡元仲是南駿公司技術科長,資陽市十佳工程師之一,科技後備幹部,政協委員;二、誰都知道噴漆毒性很大,當時已有兩個人呈中毒症狀。但當時公司裏未給油漆車間安裝任何防毒設施。我愛人去檢驗噴漆產品後,雙手逐漸變成深黑色,嚴重起皺,全身皮膚起疹、劇癢,20多天後暴發惡性嘔瀉,導致腎衰竭。出院後留下後遺症,至今還視物上下晃動、頭經常劇痛,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被迫提前退休。

2003年1月23日,朱小勇、黃光武、周付昌沒有任何手續抄我母親家,82歲老母又氣又怕,驚嚇過度,第二天病倒,病勢兇猛,醫院當時拒收,說沒多大救頭,我們說了很多好話醫院才收下,半年後我母親才好轉。

2002年10月,城西派出所指導員付囡逼我愛人的姐姐帶路到各個親戚家抓我,並叫我愛人的姐姐拿出幾百元錢來做抓我的汽車汽油費。

五年以來,國安大隊,城西派出所經常騷擾我母親、妹妹家。2004年6月,我愛人從內江被城西派出所騙回資陽,叫我愛人打開門,七、八個警察抄家,我家經常被抄,我都記不清次數了。2004年我在獄中時,我姪兒家被抄,說抄我學的法輪功經書,並抄走。南駿汽車製造公司被公安局經常罵,裹脅他們協同迫害我。

我的小女兒說,每次我被枉法關監,她都痛不欲生。2002年11月,我女兒在電話裏聽說我在監獄裏,放聲痛哭。她泣不成聲的問我:「為甚麼在中國做好人被這麼殘酷迫害?法律何在?天理何在?警察在老百姓面前到底是扮演甚麼角色的?」

五、我今天的處境

2004年7月6日,我出獄後和我愛人到女兒家休養。11月下旬,我母親身體不好,打電話叫我回家。回來後好些人告訴我:南駿保衛科到處找認識我的人,叫他們看見我回家就舉報我,舉報了給一千元舉報費,不舉報就通知相關單位扣錢。我回來沒幾天,他們來了好幾次。

11月30日,南駿保衛科人員又到我住的樓下面。當時我正準備到我母親那裏去。他一邊跟著我不許我走,一邊打手機,態度兇狠惡劣。我不許他跟著我,他立刻喊跟在我後面的警車警察。然後五個人:二個保安、三個警察到我家。12月上旬,我到市檢察院申控處反映國安支隊跟蹤我一事,何處長說,他會給他們打招呼,以後跟蹤時儘量不要叫我發現了。

12月27日下午,我從家裏出去,至少看見三個人分段跟蹤我。這一階段跟蹤我的已不是便衣,我不知道是南駿收買的還是國安收買的,都是打臨工模樣的人。現在我處於嚴密監視盯梢中。這裏要特別指出的是: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是黑箱操作,暗地裏進行的,恐怖殘酷的迫害再厲害,中國人民在電視上也看不到隻言片語,只看到電視報紙對法輪功毫無道理的誣陷、誹謗和栽贓。就是到今天,他們每天讓便衣和收買的流氓聯合監視我,這些事他們都不敢承認,有膽子幹壞事,沒膽承認。

我已經走過了五年多人間地獄的歲月。如果沒有我的師尊慈悲苦度、諄諄教誨,如果不是偉大的法輪大法照亮我修煉的心境,我這個病得不修煉法輪大法早就不在人世的文弱老太婆,不可能走過這黑暗恐怖的五年,也絕對活不到今天。

我流著淚寫到這裏。今天,已有很多真象大白於天下,已有很多國人知道「天安門自焚」「京城血案」等純粹是江羅自編自演的漏洞百出的假戲;「1400例」、「豪宅」、「改生日」、「斂財」等完全是江羅指使爪牙編造的欺世大謊,用以達到煽動民族仇恨,滅絕好人的目的。

我為中華民族長流淚:社會已亂到無可收拾的地步,人人都在為私為我,狠命撈錢,人人為近敵。卻有一個巨大的人群在其師尊帶領教導下,願意反思自己,願意重新認識自己,願意修煉成高尚、善良、無私的好人。這本是民族的希望和民族光明的指歸,可喜可敬,卻無端橫遭恐怖殘酷的鎮壓。

我為中華民族長太息:真善忍在中國橫遭迫害,暴露出中國人整體良知被歷屆政治運動泯滅到了何等可悲的程度!中國將如何去面對?國人該如何去反思自己?令人可喜的是,很多人已明白了真象,很多人已在深思,很多人已在主動幫助法輪功學員,很多人已在陸續走進法輪功修煉行列。

寫到這裏,我要感謝所有幫助過我的人。我要特別感謝曾書記,在他主管610期間,他為法輪功學員做了一些好事,我還要感謝吳政委,他後來也開始放鬆對法輪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眼睛是雪亮的,誰善誰惡完全了然於心。

同時,鑑於對法輪功的鎮壓是一場民族浩劫,是一恆古罕見的罪惡,是完全違憲違法的;

鑑於對法輪功的創始人、法輪功、法輪功弟子的恐怖迫害直接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5、33、35、36、37、38、39、40、41條,直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14、232、233、234、238、243、245、246、247、248、249、251、252、253、254、305、307、397、399條,直接違反了《刑事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覆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護法》、《教育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勞動法》、《國籍法》、《著作權法》、《法官法》、《檢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監獄法》、《遊行示威法》、《勞動教養試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信訪條例》、《出版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國際法》、《世界人權宣言》;

鑑於2004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民發出通知叫檢舉瀆職違法行為,有限期至2005年6月;2004年12月1日,全國人大成立違憲審查機構,提出任何公民和任何組織都可向人大提出違憲違法的各種法規,並說審查確切即予以撤銷,2005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肖揚提出不能以黨代政、以權代法,黨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鑑於迄今全國人大及兩高糾錯還未落實到實處,對法輪功及包括本人在內的法輪功弟子的恐怖迫害仍在繼續;

我特提出以下訴求,請堅持職業道德及正義善良之士聲援並監督實施:

一、立刻停止一切違憲違法活動,立刻停止迫害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功,立刻停止對我的持續迫害;為法輪功及創始人及包括我在內的法輪功弟子平冤昭雪,立刻還所有法輪功學員自由身。

二、立刻撤銷以下完全嚴重違憲違法文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1999年7月22日)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告(1999年7月22日)
3、 人事部通知規定國家公務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7月24日)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緝令公緝【1999】0102號(1999年7月30日)
5、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監察部關於對國家公務員修煉「法輪大法」等問題的若干處理意見》(1999年10月)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
7、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二)
9、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
10、 中共中央關於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功的通知(1999年7月19日)
11、 共青團中央發出通知規定共青團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7月24日)

此致

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南駿公司技術科退休職工 法輪大法弟子 董玉英
200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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