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知道真象,就得讓真正願意揭示真象的媒體去採訪。我們不妨設想,如果讓明慧記者去採訪自焚偽案,明慧記者會關心甚麼樣的問題和提出哪些要求呢?
一、中共為何淡化劉春玲母女?
在這場自焚偽案中喪生的二人就是劉春玲和她的女兒劉思影,她們也是當時被江澤民集團用來大力渲染、製造民間仇恨的最關鍵人物。照說她們母女應該是中共最熱衷炒作的素材。可是,為甚麼後來中共連篇累牘的追蹤報導不見了對她們的追蹤呢?要知道,利用死者的親人、鄰居、同學、老師等來煽動仇恨,是中共的拿手好戲啊!
原因很簡單,因為劉春玲不是燒死,而是在現場被便衣打死的。整個過程通過中央電視台自焚錄像的慢鏡頭,清楚無誤的展示在世人面前。可以說,這個敗筆是中共和江澤民集團在製造這場騙局中留下的揮不去的巨痛。中共在後來的錄像節目中刪除了這組鏡頭。自焚偽案疑點重重,江澤民集團在這幾年多次讓王進東等人出來圓其它謊,但對於劉春玲被打死一事,中共噤若寒蟬,這也就是中共一再想要淡化劉春玲的根本原因。
當然,當明慧記者去採訪時,一定會先放一段中央電視台的錄像慢鏡頭給所謂的「倖存者」和其他受採訪的人看。不知王進東等人在看到劉春玲被擊打死亡的過程後,有何感想?
二、要求採訪那個殺人的便衣警察
從當時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的錄像看,那個現場殺人的便衣是從劉春玲身邊,揮臂用重物狠狠擊打劉的頭部,導致劉倒地死亡。劉的身上早就沒火了,但幾管滅火器仍舊持續的猛噴,該便衣下手後便在滅火器的噴霧中轉身離去。他作為自焚偽案中的直接殺人兇手,通過當時的錄像和在場的滅火警察很容易就查出他是誰。明慧記者採訪他,應是最合理的要求。
三、如果沒有這場迫害,會有自焚偽案嗎?
自焚偽案發生後,中共是這樣宣傳的:在自焚前,中國老百姓普遍沒有認識到法輪功的危害性,自焚後,全國老百姓就都看清了──這不一語道破是江澤民集團最需要自焚偽案嗎?
在中共所有關於自焚偽案的報導中,都沒有能回答一個問題:法輪功甚麼地方教他們去自焚了?
法輪功作為佛家修煉法門,當然講「度人」,講「圓滿」,講「天國」。迫害之前講,迫害之後照樣講,因為「走向圓滿」本是修煉人的目地。「圓滿」是指修煉人通過修煉最終達到無私的高境界,開啟了超常智慧的大門,了悟宇宙和人生的真理,被稱為開悟,也叫圓滿。這與死亡完全是根本不同的兩回事。中共江集團在迫害法輪功中,幹出了無數像這樣偷換概念、欺騙人民、煽動仇恨之事。
如果問一問號稱修了很多年的王進東,是法輪功教他自焚的嗎?他的回答是「沒有」,事實上在鎮壓以前,他也沒有去自焚。
法輪功從92年開傳,到2001年1月,快10年了,數千萬修煉者,沒有人去自焚,為甚麼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1年半,正在難以為繼的時候,自焚偽案就發生了呢?
劉雲芳是自焚偽案中最重要的所謂組織者,照新華社的報導,是他倡議的。那責任就是他劉雲芳的,同法輪功有甚麼關係呢?劉某違背法輪功教導所幹出的符合中共江集團迫害法輪功需要的事情,新華社卻反誣是法輪功教導的,既提供不出任何證據,也不符合正常邏輯,更不敢把法輪功書籍中寫明的禁止殺生和自殺的教導公之於眾。這種做法,不是陰謀構陷又是甚麼呢?
如果是在和平正常時期,法輪功學員能自由的交流,能夠有輔導站幫助,真要有劉雲芳這樣的人要組織甚麼極端行為,早就被制止、揭穿、扭送公安機關了。
恰恰是在鎮壓時期,在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搞不下去的時候,在最需要一個「證據」的情況下,才會在強制解散法輪功煉功點、不許法輪功學員相互來往,否則以「聚眾鬧事」之「罪名」非法綁架的情況下,搞陰謀、指使特務去煽動、教唆、設陷,製造事端,加害無辜。如果沒有這場迫害,也就不會有甚麼自焚偽案。江澤民集團才是這場騙局的真正禍首。
四、要求採訪現場攝影師
在自焚現場的王進東,有聲音洪亮的口號聲,有面部、全身大特寫,有警察在他面前慢騰騰的晃悠。從技術上講,王進東的前面一定有麥克風,還有一個攝像機。攝像機不會自己跑出來,總得有人扛。顯然這是中共自己人從從容容的靜態攝影,可不是甚麼外人的臨時抓拍。
這個攝影師是誰呢?他是現場的見證人。中央電視台能拿到膠片,國務院新聞辦就一定能找到這個人,明慧記者要求採訪他,不是也很合情理嗎?
五、要求採訪自焚現場的那個「王進東」
在中共媒體對自焚偽案的報導中出現了三個不同的「王進東」,受到外界普遍質疑。如今出來的這個王進東同自焚現場的那個人,面目完全是兩個人;國立台灣大學語音實驗室對王進東的聲音進行獨立的語音鑑別,發現中央電視台第一次播出的王進東的聲音,和後來出場的王進東不是一個人。
現在這個王進東,根本不是當時現場的那個「王進東」。如果問後來露面的這個王進東,號稱練了好幾年,為甚麼口號都喊得那麼離譜,打坐動作也不會?為甚麼兩腿間還有個燒不壞的塑料雪碧瓶子?他會如何作答呢?
從作案條件上,《焦點訪談》也給了我們一些線索。中央電視台2002年5月19日報導,在自焚案發生前一個月的2000年12月18日,王進東一家三人到了天安門廣場。他們打了一個四米的橫幅。妻子何海華和女兒王娟被遣送回河南省開封市。王進東在北京被釋放,回到了開封市的家裏。
也就是說,王進東的妻子和女兒都被遣送,而他自己作為一個主要人物,不但沒有和妻子女兒一起被遣送,反而在北京就給放了,而且放得很快。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這恰恰證明很可能他在北京就被有關當局扣下了。一個冒名頂替的陰謀,很可能那個時候就開始了。而且在自焚偽案之後那個假的「王進東」很快就被轉到其他的醫院裏去了。按理說,作為一個主要的組織者,應該多多的跟蹤採訪才對呀。
那個事發現場的「王進東」,是不是中共穿著防火服的特務?或者軍人?明慧記者要求採訪他,是不是很合理呀?希望他沒有被滅口。
六、要求採訪積水潭醫院的大夫
明慧記者將就一些基本的醫學問題,採訪當初「救治」那幾個自焚參與者的北京積水潭醫院的大夫。比如,為甚麼燒傷病人要裹那麼嚴實?為甚麼不讓中央電視台採訪的人戴口罩、穿隔離衣?不能說為了配合政治宣傳就不顧人死活吧。小思影在氣管切開後四天,帶著插管,就能底氣十足的說唱,這符合醫學常識嗎?小思影本來好好的,怎麼突然就猝死了呢?(是被滅口了嗎?)
七、要求採訪新華社、中央電視台有關人員
中共媒體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媒體炒作自焚偽案中,一直指稱自焚參與者是法輪功學員,因此自焚行為是練法輪功的結果。明慧記者要求採訪這些喉舌媒體的有關人員,要求他們說清,如果王進東、陳果、劉雲芳等人真是煉功人,修煉人不殺生、不能自殺的道理也是很明白的,那如何解釋他們自焚自殺的行為呢?因為受到江澤民集團的洗腦、迷惑、教唆而要去自殺,這不是江澤民集團的罪惡嗎?同法輪功有甚麼關係呢?個人的非理智和完全違背法輪功教導的行為,怪到法輪功身上,這不是無理取鬧嗎?
這是個簡單的邏輯問題,這些媒體人對這個邏輯不會搞不清,那麼,為甚麼還要一再搞出這種偽新聞來欺騙人呢?在自焚偽案發生一年之際,「焦點訪談」還播出了一個所謂「明慧網指使當地法輪功學員自己去調查自焚者身份」的節目。這不反而說明這根本不是法輪功組織的嗎?
九、自焚動機到底是甚麼?
由於這場偽案是由江澤民集團利用特務操縱、教唆、組織的,所以,最根本的一個問題,就是作案目地──自焚動機,特別是為何要上天安門去自焚,這些年在中共的媒體上報導得相當混亂。
一會兒說是由於東北一個老太婆的夢;一會又說由於劉雲芳的甚麼感覺;一會兒說是從「經文」中得到暗示(應該是江澤民集團的暗示吧),一會又說是「要走出去講真象」(把「搞自焚」混淆於「講真象」,這是江澤民集團教唆的吧)。
這些烏七八糟的所謂理由,再多也掩蓋不住一個真正明確的動機:江澤民集團在鎮壓法輪功走不下去的時候,無比需要這樣一個可以用來迷惑老百姓、魔化法輪功的慘案,江澤民集團就是這個慘案的直接策劃者和真正受益者。
在封鎖一切任何外部消息,再用中共的歪理邪說、假經文去給人強制洗腦的環境中,這起自焚偽案完全是江澤民集團對受騙者進行蠱惑、唆使和直接精神控制的結果,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有計劃、有步驟的罪惡活動。
自焚偽案的受害者們、受了欺騙的中國百姓,應該去起訴江澤民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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