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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竭力掩蓋魏星豔一案 四重慶大法弟子遭非法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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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29日】因揭露重慶大學研究生女大法弟子魏星豔在沙坪區白鶴林看守所被惡警強暴一事,大法弟子何明禮,馬世芳,堯榮宣,魏曉均於2004年9月7日被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非法判決,幾位大法弟子不服上訴。2004年11月15日,重慶市中級法院非法審理了4名大法弟子的上訴案,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現九龍坡區法院非法判何明禮(男,41歲)有期徒刑13年,馬世芳(女,56歲)、堯榮宣(男,40歲)和魏曉明(女,42歲)各有期徒刑7年。強加於幾位大法弟子的莫須有的罪名是所謂的「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其中主要是因涉及了2003年5月被揭露出來震驚中外的重慶大學研究生女大法弟子魏星豔被惡警強姦事件。法院認為事件是編造的。重慶九龍坡區法院和重慶中級法院對待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惡警強姦魏星豔這惡性事件中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竭力掩蓋,必將承擔其歷史罪責!

據明慧網報導,自重慶大學魏星豔被惡警非法強暴事件被曝光以來,重慶不法人員對此進行瘋狂報復,破壞幾個資料點,綁架數十名大法弟子。

不法人員以「重慶大學無魏星豔其人」的造假藉口,自2004年2月以來對參與曝光惡警惡行的大法弟子進行非法審判,並非法判以重刑。如大法弟子陳庶民、盧正奇、袁秋雁、黎堅、殷豔等均因此遭非法判刑。

望重慶及海內外正義之士關注此事,向當地民眾揭露迫害事實,曝光江氏集團的醜惡嘴臉、執法犯法者的流氓行徑;使人們了解大法真象,救度世人。

背景資料:

魏星豔,28歲,重慶大學高壓直流輸電及仿真技術專業的研究生,法輪功學員。魏星豔於2003年5月11日被捕,在沙坪壩區610辦公室受到連續審訊。2003年5月13日晚,在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一警察當著兩個女犯人的面強姦了魏星豔。自此,魏星豔在看守所絕食抗議,後下落不明。魏星豔案在網上曝光後,610組織已經將魏星豔在重慶大學的所有檔案和專業封鎖。610組織正式通知重慶大學統一口徑:「對外一律不承認有魏星豔這個學生,不承認有高壓直流輸電及仿真技術專業(或高壓輸變電專業)」,並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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