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月5日】這是2003年7月29日下午,我在張士洗腦班即所謂的「法制學校」被殘酷迫害的情況。(照片為根據當事人描述而重組的當時迫害的情景。)
當天中午,邪惡之徒把打手聚集到一樓最裏邊的一間屋裏,一惡人說:22個人就剩你一個人了。惡警顧玉春說:人太多了吧,我一個人就能把你打死。惡人對我大打出手,李保義穿皮鞋狠踢兩腿彎處,皮都踢沒了。吳立國兇狠的拽我兩耳,兩耳上一道道血跡。
惡人把我兩手捆住,按成蹲狀,把兩腿和脖子用一根繩捆緊,脖子底下夾上一個裝滿水的特大號飲料瓶,鼻子和嘴用厚毛巾狠狠的勒住,嘴裏都勒破了,我喘不上來氣,幾乎要憋死。惡人又把一個大棉衣,裹到我身上,當時正好是夏天最熱的那幾天,酷熱難耐。惡人按著我,以極其痛苦的蹲狀,固定在那裏。
演示圖 在極其痛苦中,我生出一股巨大的力量,雙手掙開,把勒住我鼻子嘴的毛巾拽成兩截。我高喊:「打人犯法!打人犯法!」惡人兇狠的把我打倒,扭我胳膊,我使盡力氣掙扎。幾個惡人又把我蹲狀捆住按在那,極其痛苦的固定在那裏,我小便便到褲子裏。後來陳傑過來看看,侯萬泉說:沒事,接著整。
到快吃晚飯時他們才放開我。我的脖子扭傷了,嘴裏被勒破了,耳朵上一道道血痕,兩腿彎處有兩大塊破皮了,手上有血口子,腳趾蓋被惡人用皮鞋跟跺的都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