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指出,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於1999年發動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以來,許多省市的一些官員主動或被動虐殺法輪功學員或施以酷刑,在不同程度上參與了這場迫害。
目前,法輪功原告目前已在美國、加拿大等十幾個國家入稟法庭控告江××等中共領導人,而參與迫害的許多前任或現任的各省、市、公安及610辦公室的頭目也在多國成為被告。
聲明警告表示,從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如再有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者,一旦其離開中國大陸,將受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原告的刑事控告和民事求償,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尋求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