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吃襪子
把人銬在小號裏,將臭襪子蘸上尿、鼻涕再塞進大法學員的嘴裏;
23、開飛機
把人四肢分開,斜靠在某物上,作飛機狀,長達數小時;
24、點穴
用電針插進人的敏感穴位數小時,慘叫聲撕心裂肺;
25、除此之外,惡警還有形形色色的迫害花招,例如:
長達數日不讓睡覺或不許進食,直到生命的極限;拳打腳踢更是家常便飯;對絕食抗議者,則由彪形大漢野蠻灌食,有的被撬掉牙齒。岔路鄉大法學員張真,手指被釘過大頭針,身上被煙頭燙,被捏過睪丸,坐過角鐵,數次被拳打腳踢,神志發呆,精神恍惚。延吉大法學員吳春岩,46歲,滿口牙被打掉的一個不剩,吃飯困難,樣子像60多歲,而被教唆打人的普教,卻因此而「立功受獎」。
吉林市大法學員李文軍在嚴管大隊裏被迫害得身體虛弱。惡警由其家屬處騙了1000元,說是給李買好吃的。惡警前後只給李文軍買過三次水果,就說錢用完了。
一個惡警欺騙董姓大法學員的妹妹說,如果她寫文章上網,說「勞教所不打人,明慧網上的揭露文章都是假的」,就可以給他哥哥減刑。結果造假的文章上了中共的喉舌網,她的哥哥依舊被關押著。
勞教所實行勞動教養,所謂勞動,其實就是變相體罰和殘酷剝削。被勞教者,每天14-15個小時超強度、超負荷的從事最簡單、最原始、最低等、最廉價、最骯髒、最危險的苦役。例如:在陰冷無陽光的地方幹焊接的活而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眼睛都被損壞了;在拔鋼絲的勞動中,由於機械太簡陋,一次失事,飛旋的鋼絲把一名操作者的大腿骨打折。
勞教人員自己種糧、種菜,卻沒有飽飯吃,吃的玉米發糕連皮帶糠,時而鹼大,時而鹼小,難以下咽,如同飼料一般。
惡警們明知打人犯法,卻全然不顧,他們從普教中挑選一些膀大腰圓打人成性者,暗中傳授他們一些狠毒手段,再慫恿他們對大法學員施暴。五大隊惡警馮恩恩(又名馮偉)最兇狠殘暴,竟揚言說:「對付法輪功,我有一百種方法。」他所教唆的普教打手田立軍、張立波打過30多名大法學員,其中有致傷、致殘的。打人時都在封閉的小號裏,單獨打,叫你想控告卻找不出證人來,卻反咬一口說你是誣告。馮恩恩的種種損招,被當作「先進經驗」,在各大隊交流。
有時惡警他們也親自動手打人。教育大隊的惡警宋晨光就在酒後對大法學員大打出手。
這就是所謂有「中國特色的勞教所」─黑暗、陰毒、凶殘。可悲的是那些被教唆、訓練成打手的普教人員,他們對善良的大法學員犯下滔天罪行,卻不自知,反認為自己「有功」。他們初進勞教所時,也許只是個普通犯罪者,也許他們的良知並沒有泯滅,可是他們走出勞教所時,卻變成了黑社會犯罪人物,因為他們在勞教所交流了經驗,學會了各種犯罪的方法、手段,變得更凶殘、更毒辣,在惡警的教唆培訓下,他們扭曲的心靈,只知道越善良越受迫害,越殘暴越可以在社會上橫行霸道。如今,中國的勞教所是地地道道的孳生邪惡、毀滅人性和良知、危害社會的恐怖培訓基地。
然而,殘酷的迫害是改變不了人心的,更改變不了大法學員的正信,反而讓大法學員和善良的人們更進一步認清了中共惡黨的邪惡本質。如果說過去有人對惡黨尚存某些幻想,那麼親歷了迫害和黑幕,這種幻想就早已破滅了。
四、飲馬河勞教所迫害致死、致殘案例
(一)迫害致死案例
1、九台市孫世文被迫害致死
九台市城子街鎮法輪功學員孫世文,2000年12月14日被非法送往飲馬河勞教所的,於2001年1月8日慘死在勞教所裏。在這短短的二十多天裏,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就這樣慘死在邪惡之徒的手中,這是勞教所的領導指使幹的,他們對兇手不但不制裁,反而對孫世文的家屬說:孫世文是犯心臟病而死的。他們撒謊都不臉紅。據知情人介紹,孫當時噁心、嘔吐,這是他的大腦受到嚴重創傷而造成的。
2、松原市孫世忠被迫害致死
2002年4月19日,法輪功學員孫世忠在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被劉文利、劉賢忠、陸春海及叛徒薛權、惠守一折磨致死,這一切都是惡警高克指使的。
3、德惠市王洪田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王洪田,繫德惠市岔路口鎮人,王洪田一家四口,99年7.20以前,他和妻子靠賣磁帶維持生計,自大法遭迫害以來,他們一家便不得安寧。
王洪田因為不放棄信仰,自99年10月便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後才獲得自由。2000年3月,又被非法抓捕和被勞動教養,被非法關押和迫害達一年半之久。2001年10月因講清真象、證實大法又被二次非法勞教,而此時他的妻子因修煉大法也被非法勞教,關押在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他的兩個孩子一個寄養在奶奶家,一個寄養在姥姥家。雙親不在身邊,孩子無依無靠。誰沒有父母兄弟,誰沒有妻兒老小,誰沒有摯愛親情?然而就因為堅持「真善忍」的信仰,王洪田竟被江氏獨裁政權迫害家破人亡。
王洪田在飲馬河勞教所期間曾遭受到肉體上的折磨和精神的摧殘。勞教所警察以給勞教犯減期為誘餌,教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警察李成舟對犯人林躍民說:「管法輪功是你的特權。」
一天晚上,王洪田和其他兩名學員互相之間說了幾句話,便遭到林躍民等犯人毒打。警察還指使犯人用超體力勞動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王洪田體弱瘦小,幾名犯人輪番與他抬土,抬不動就硬往肩頭上架。
2002年9月19日,勞教所為了推脫罪責,看人不行了才通知其家屬接人的。當時王洪田已骨瘦如柴,在奄奄一息、生命垂危時才被拉到醫院檢查,發現一個肺葉都爛光了,另一個肺葉只剩下三分之一,送回家後第二天就離開了人世。
好端端的一個家庭就這樣被江××政治流氓集團拆散了,致使骨肉分離,家破人亡。王洪田遭到暴徒和惡警迫害以至虐殺的原因,是因為有惡人誹謗大法,王洪田挺身站出,他的正義凜然、錚錚鐵骨令邪惡之徒為之膽寒。王洪田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在三年內被勞教兩次,最後於2002年9月20日被飲馬河勞教所迫害致死。
4、樺甸市李榮顯被迫害致死
李顯容,男,44歲,吉林省樺甸市法輪功學員,自幼體弱多病,嚴重時以輸氧氣來維持生命。自從學了法輪功後,身體健康,五、六年來沒有吃過一片藥,沒打過一針,各種病不翼而飛,身體健康,面色紅潤。
2000年10月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一年,2002年7月因發法輪功真象傳單,被樺甸市啟新派出所的惡警刑訊逼供,其中坐「老虎凳」坐了一天一宿,後來在家人交了2000元保釋金的情況下放回家之後,不到一個月,市公安局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家裏來抓人。李顯容家裏80歲的老母親上前質問:「為甚麼抓我兒子,他犯了甚麼法?不就是想做個好人,有一個好的身體,何罪之有?你們竟用十來個人抓我兒子!」惡警們二話沒說,將80歲的老母親打倒在地昏死過去。老人醒來後,兒子已被抓走了。老母親的腳骨折,腫的像饅頭一樣,很長時間無法行走。李顯榮被抓走後直接送往飲馬河勞教所。
由於長期非法關押,酷刑迫害,李顯榮的身體健康受到極大的傷害,經醫院檢查患有開放性肺結核,完全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但飲馬河勞教所不顧他生命安危,拒不放人。
在2003年5月的一天,因為病情嚴重,勞教所衛生院的姜大夫給他打吊瓶,明知所用藥物屬慎用,有致命危險,沒有最起碼的醫德,強行用藥。據當時的見證人─勞教犯王某講:給李榮顯打上吊瓶不一會兒,李榮顯就說難受得不行了。王將吊瓶拔掉後,將李榮顯背到衛生院,當時值班的大夫不讓他將李榮顯放在病床上,只好將人拖到走廊裏。
後來,他們一見病人真的不行了,慌忙將李榮顯弄到大門口,然後管理科的鄭海令和粱大夫等一行用車將李榮顯往九台市中心醫院送,途中摸脈發現李榮顯已死亡。但他們還是將人送到市醫院,並做了所謂的一系列檢查,以掩蓋罪責。
鄭海令要求見證人王某不許將其真實情況向外講,並允諾給其加分減期提前解教。但他們仍擔心實情敗露,回勞教所後就將王某扔到後院的「非典」隔離區,與外界隔離。由此可見李榮顯的死亡,飲馬河勞教所和惡醫姜大夫是直接元凶,罪責難逃。
5、德惠市李玉桐被迫害致死
李玉桐是德惠市邊崗鄉法輪功學員,2003年11月2日,家屬接到通知到九台接人,當時李玉桐已不能認人,嘴裏有被強行灌食迫害所造成的淤血,醫生診斷為腎衰竭。經5天搶救無效,於11月6日13時30分含冤離世。
6、蛟河市姜來友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姜來友,吉林省蛟河市廣播局職工,49歲,市勞模,96年得大法,幾年來一直堅定修煉大法。
2002年9月24日,他正在單位上班,幾個惡警闖到單位,哄騙他說:「你回家協助我們調查一個案子,這個案件發生在你家對面樓,需要站到你家屋裏向對面觀望,非常希望你能幫助。」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姜來友信以為真,到家後,幾個惡警就兇相畢露,開始進行野蠻的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及一些真象資料。
當晚,姜來友與妻子謝華(蛟河市實驗小學教師)同時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2002年10月22日,姜來友、謝華分別被非法勞教一年。姜來友被劫持到飲馬河勞教所非法關押,謝華被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勞教所關押。
姜來友在飲馬河勞教所期間被惡警強行洗腦,強迫幹最重的活,每天背糞走路長達30多公里。在這種精神肉體雙重迫害下,在多種酷刑折磨下,姜來友的腿一天比一天腫得高,肚子也一天比一天腫脹,就是這樣,惡警們還像甚麼都沒看見一樣,繼續強逼著姜來友幹更重的活。姜來友實在堅持不住,就提出要去醫院檢查病情,惡警們一看姜來友身體狀況極差,怕出現生命危險擔責任,才將他送到九台市醫院檢查。惡警在姜來友檢查身體後,發現他有多種嚴重的疾病,便開始隱瞞病情真象。事情敗露,就匆忙偽造假證明,偽造所謂「加分」證明、「減期」證明等等。
勞教所惡警於2003年3月5日,通知姜來友家屬,謊稱姜來友到期,讓家屬帶車去接人,家屬不明情況,問惡警非要家屬帶車去接?惡警們繼續撒謊,說姜來友就是腿有些浮腫,走路不太方便,沒甚麼大事。
於是,姜來友的大姐、三姐開車到勞教所門口接人。惡警們把姜來友從勞教所裏面背出來,扔在門口。姜來友一下子就倒在大姐的身上,家人一看人已被迫害成這樣,就問:「當初他進來時身體好好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惡警們編造謊言說姜來友在九台醫院的診斷沒有出來,等結果出來給你們郵去,家人信以為真。
回家後,姜來友人已經快不行了,家人馬上送他到醫院搶救。經醫院確診為風濕、類風濕,糖尿病四個加號,肝硬化,肝腹水晚期,深度血栓等等。醫院給家人開出姜來友病危通知書。姜來友越來越虛弱,生命垂危,他的單位兩次緊急出面去接姜來友妻子回來見最後一面,黑嘴子勞教所惡警毫無人性,拒不准謝華見丈夫最後一面。由於姜來友受迫害嚴重,加上惡警惡意貽誤治療時機,導致姜來友於2003年4月30日含冤而死,死時還雙目圓睜。
7、吉林市肖勁松被迫害致死
肖勁松是吉林市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因2000年10月初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先後在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飲馬河勞教所被非法關押、迫害。由於堅決不寫「三書」,並以絕食抗議迫害,被勞教所施以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
2002年1月8日,獄警動用幾輛警車,20餘人將奄奄一息的肖勁松送到長春市某醫院搶救,搶救一天一夜仍難脫離危險,9日又將肖勁松送吉林市中心醫院,醫院因無法搶救拒絕收留,獄警將人扔在醫院逃走了。
當家人趕到醫院時,肖勁松正處於昏迷狀態,眼窩深陷,骨瘦如柴,肚子高凸,大腿根部粗腫嚇人。後來,家人找人托關係醫院才勉強收住院,肖勁松在醫院裏住了10天左右,花費醫藥費近萬元,情況仍不見好轉。
1月18日家屬無奈把他接回家,6天後,2002年2月24日,受盡折磨的肖勁松離開人世。在家中短短的6天中,肖勁松一直處於生命垂危狀態,一次他吃力的對姐姐說:「裏面不是人呆的地方,他們一起拿電棍電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只感到(電棍)像雨點一樣落了下來」。肖勁松是被獄警們打死的。
(二)迫害致傷、致殘案例:
1、乾安縣李柏春被迫害精神失常
2001年1月1日李柏春第二次進京上訪,因此被非法勞動教養三年,送到飲馬河勞教所二大隊。李柏春受到半個月的非人折磨,遭受惡警趙久勝用電棍持續電擊。後來他被銬在了床上,犯人杜峰、潘永強、杜躍民折磨李柏春,將手銬狠命地銬在腕關節上,使手銬死死卡住腕骨,然後將李柏春胳膊平行,杜、林二人同時拉動手銬,並用腳踩蹬李柏春的身體,使李柏春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之後將其雙臂吊起,「抻」了兩個星期使其腕關節潰爛,在巨大的痛苦中,他精神失常 。
2、德惠市董德軍被迫害致殘
德惠市法輪功學員董德軍因堅持信仰,於2002年3月27日被關押到飲馬河勞教所。第二天,他便遭到教育隊惡徒毒打,皮鞋踢頭,當時他被踢得昏迷不醒,後送醫院搶救。在家人的精心救治下,董德軍雖脫離了生命危險,但大腦和神經受損,左側身體被打癱致殘。一位原本身體康健、道德高尚、遵循「真善忍」標準的好人,在被綁架僅僅17天,送到飲馬河勞教所僅僅2天後,就被迫害致殘,這不能不說邪惡迫害的瘋狂和殘忍。
五、經濟剝奪
1、敲詐錢財
飲馬河勞教所四大隊幹警周凱明是一貪官污吏,敲詐勒索勞教人員錢財十分嚴重,每來到四大隊三舍的勞教人員它都要過問本人的經濟情況以決定其索要錢財的多少,如果滿足它的條件就不用出工勞動。每個月多得分,如達不到所要數目,不但出工勞動,每月還要給0分或扣分。
2002年11月18日法輪功學員李強病重,九天未進食水,生命危在旦夕,大約在傍晚所裏決定將其送往九台醫院檢查治療。惡警周凱明以所裏沒有現金為名叫李強自己拿醫藥費,否則就不送。因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接見,李強已身無分文。周又讓護舍人員向法輪功學員要錢。在勞教所裏所使用的都是錢票,在勞教所以外根本不能流通,很顯然其是想佔為己有。大家看穿了它的貪心,拒不配合。
後來管理科幹事彭勇趕到,看到病情危急,馬上出去準備車,就在此時,周凱明又一次命令護舍人員向法輪功學員要錢。而其本人卻一直沒有進舍看一看病危中的李強,可見其關心的並不是李強的生命,而是能否拿到錢。
勞教所內關押的犯人,那些真正的壞人在勞教所內被授以特權,他們照樣騙搶和勒索他人。一個法輪功學員自述,他自2001年2月開始去北京上訪,兩次進京,兩次被非法關押到拘留所。2002年進了飲馬河勞教所,在2年多的時間裏,他被公安局、勞教所勒索一萬五千多元錢,而他的家庭生活並不寬裕。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他們卻讓惡黨、惡人殘酷迫害,真是天理不容。正像有的警察說的,誰接了法輪功的案子誰倒霉。因為天理是公正的,善惡有報,無人抗拒。
2、牟取暴利
在飲馬河勞教所有一個內部小賣店及小食堂,是勞教所牟取暴利的賺錢機器,出賣良心的黑心店。由於勞教所伙食極差,又不允許家屬從外面帶物品和食品,只允許存錢或從內部小賣店買高價物品和食品。這樣小賣店就成了所有勞教及家屬不得不被宰割的「黑店」,據小賣店原來賣貨的人說,他九個月共賣了十七萬元錢的貨,最少掙八萬元!據初步統計,小賣店的物價要比外面正常賣價高出1-3倍!食品更是如此,這裏的物價是隨意而定說多少是多少。
勞教所還規定,家屬接見合餐(家屬與關押的人一起就餐),每人要買30元的菜,從家裏帶來的水果、日用品、鞋帽、內衣等物品不讓拿,只能存錢後到勞教所自己開的賣店去買。賣店賣的多是假冒偽劣過期產品,而且價格高,一盒標準價為三元五角的牙膏要賣七元錢,一元的香皂賣到三元錢,給家屬帶來經濟負擔。
小食堂的菜價利潤更高,一些雞肉塊加一些土豆賣價為70-80元錢。勞教所利用家屬會見的機會,通過合餐從中榨取高額利潤,按人次收取合餐費,平均每人收取30元,如果同來4人,則必須買勞教所120元錢的菜飯。最典型的例子是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於學忠,他的親人為了看他在一個月內花去1200元錢,其中大部份用於合餐費。這樣謀取暴利,與在那裏關押的搶劫犯有甚麼不同呢?都是強盜的行為,都是強盜的理論。
六、完全沒有法律、人權可言的人間地獄
飲馬河勞教所的主要管理手段就是隔離,整個大院就像一個關鳥的籠子。一個監舍一個監舍的,他們切斷封鎖所有外部信息。勞教所還有「包夾」政策,每個法輪功學員由一名刑事犯看管監視,不允許法輪功學員之間交談,上廁所得一個監舍一個監舍的去,以防止法輪功學員之間說話。
這裏沒有休息日,每天從早到晚面對無盡無休的生產任務,外出工的勞教人員和法輪功學員頂著嚴寒酷暑在農田和野外幹活兒,留在監舍的則要面對數不盡的葵花仁,直到點名就寢。
勞教所所有的看管和監視行動,全部集中到法輪功學員身上。限制一切自由,剝奪一切權利,把法輪功學員完全孤立起來,妄圖各個擊破,使法輪功學員最終成為聽其擺布的活死人。人權在這裏幾乎成了天方夜譚一樣的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