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任錫長仍被長春朝陽溝勞教所劫持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0月15日】長春市大法弟子任錫長自2005年8月9日被送到朝陽溝勞教所後,分配在一大隊,一個月後又轉到四大隊。在一大隊期間,任錫長多次遭到毒打。待八月二十九日愛人(殘疾)去醫院探望時,仍然看見他臉部留下被打後浮腫的痕跡。往日的他紅光滿面、精神十足,眼前的任錫長非常憔悴,雙眼呆滯、神志不清、不說話,旁邊的管教介紹說:他得了精神病,晚上不睡覺、直鬧,每時每刻都有兩個人看著。當時愛人要求馬上放人,他們支吾說:他這樣在這裏不行,正在聯繫保外就醫,材料已經報上啦。

於九月五日家屬一行十人,又去勞教所,這次任錫長稍有好轉,頭腦清晰一些,告訴家屬,現在他頭痛、胸痛,上次接見後的第三天,又遭到李管教的毒打,打嘴巴、用腳狠狠踢他的前胸後背等主要部位。從任錫長走路老彎腰(沒進勞教所時,走路從來不彎腰)來判斷,顯然是受了內傷所致。在場妹妹強烈要求追查毒打哥哥的惡警責任,當時管教不在場,找來後,竟一口否認打人行為,又反咬一口,說任錫長神志不清,竟胡說他沒打,九月八日家屬再次去勞教所,此時任錫長已轉到四大隊,他在裏邊經常挨打,他的身體和精神一天不如一天,家屬說:你們把他迫害成這樣了,為甚麼還不放人,一個大隊長表面上表露出同情的樣子說:任錫長在這裏的狀況很不好,搞得我們也不得安寧,他家中我們也都知道,愛人殘疾,還有八十多歲的人需要照顧,我們也不想留他。本打算為他辦個保外就醫,但醫生檢查後,說他的精神病沒達到那種程度,所以不能放人,但是家屬可以通過街道辦事處來辦。給他出一個證明材料:證明他是家中主要勞動力,靠他掙錢來維持家中生活,這可以保釋出來。家屬找到街道辦事處後,辦事處的人說:得二道區政法委同意才能出證明,但區政法委在電話中邪惡的說:任錫長的事,朝陽溝勞教所來過電話,區已研究了,他是二次勞教,是政治犯不能放人,只能超期關押。家屬又找到當地東站派出所說:既然你們把他送進去,你們就得把他要出來,否則任錫長有個三長兩短都有你們負責。他們說推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說任錫長拘留期間歸我們管,現在歸勞教所管,我們管不了。當初拘留時,家屬去要人,負責辦案的是兩個警察,其中叫高永剛的惡警說:任錫長殺人行,煉法輪功不行。家屬急得團團轉,他們迫害好人,還這麼邪惡,這叫甚麼哪,但是家屬不放棄,決定繼續為任錫長找下去,直到把他放出來為止。

任錫長自從九五年(大約)煉了法輪大法後,以前身體的病好了,再沒得過甚麼病,令家屬不解的是難道煉法輪功的人在他們眼都有罪嗎?法輪功能使人身體健康、道德回升,嚴格按宇宙法理真、善、忍做好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天下還有這樣的好人嗎?邪黨為甚麼對這樣的一群人無情的鎮壓呢?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