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衡量標準是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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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7日】最近黑龍江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情發生後,網上很多同修針對這件事情談自己的認識和看法。當這件事發生後我們地區的波動也很大,很多學法小組也因此而停止學法,互相之間傳消息要注意安全,電話聯繫一定要單線聯繫,學法小組人數不能多等等。

我記得1999年迫害剛發生的時候,我們同修之間碰到問題大家坐在一起談自己的認識和看法時,大家都能以法為師,依法衡量,都能在法上認識,法上談法。但是現在很長一段時間我們同修坐在一起時,就很少有這種現象。可能我們大家太忙於救度眾生事情的緣故,因而忽視了自身的修煉吧。

現在我們很多同修發生很多嚴重迫害後,往往分析發生問題所在原因時都要強調表面的東西,如單線聯繫,電話問題,暫時停止學法小組,注意安全等等,好像很多嚴重的迫害都因此而發生似的感覺。

我想每當發生這種嚴重的迫害時,是因為我們很多同修都不在法上時而出現的。這不是一個單單的一個協調人的漏洞,也不是某一個人的膨脹的人心原因造成的,這是我們的整體有問題。

其實我們好好想一想,每當發生很嚴重的迫害時,都是我們大多數大法弟子不在法上的時候,那麼多同修發現不了這種不在法上的行為時,那是一個簡簡單單的某個同修的漏洞而造成的嗎?絕對不可能的事情。

我記得去年我們地區發生很嚴重的迫害時,我們幾乎所有的同修把發生迫害的最終原因都歸罪於某一個協調人的身上,而不找自己在這個過程中表現是不是在法上。當時我們地區這種嚴重的迫害發生之前,除了有一兩個同修阻止他們和談出他們的問題以外,幾乎所有的同修對他們的問題只是背後說他們怎麼樣,沒有用實際行動來阻止和談他們所出現的問題。但是迫害發生後都「踴躍」的談論他們的問題和不是,成了「事後英雄」。

我們也不應該在這樣的事情發生後去評論事情的表面原因,也不應該每當發生嚴重的迫害以後才去找我們某一個同修或某一個協調人的原因,而應該用我們在法中修出來的善來阻止這種不符合法的行為,從而維護我們的整體,因為維護大法不是某一個協調人和做實際工作的資料點同修的責任,這是我們每一個大法弟子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如果我們大法弟子大面積的形成自我做起維護大法的時候,這種不符合法的現象是不存在的,因為沒有不正的市場的時候邪惡也不可能鑽空子。再有我們很多同修互相之間礙於面子,也不好意思點別人的執著,我想這也是一種人心。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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