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敬佛者受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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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17日】事過已有20餘年了。那是在「文革」的後期,晉南某單位要兄弟廠幫助組建一個大型露天大吊車,請我廠兩位高級板金工機師王某、陳某去了。

在星期日休息時,承建單位為了答謝遠道而來的工友特組織到太原晉祠去遊玩。到目的地遊玩時,陳某要解小手,就在露天佛的背後小便,當時他順嘴就說:「老佛,我們遠道而來,沒帶甚麼,給你點兒剩水喝吧(此人平時也愛開玩笑)。」當時他也沒有意,走出近200米遠,突然牙疼,同去工友說趕緊回招待所吃點藥吧,沒想到回去吃了藥反而痛的更加勁了,頭也痛了起來。痛的實在受不了,他把這事和當地的工友說了,工友說:「我給你找把香(當時就沒有賣香的)。你要跪下,誠心的說:「對不起,老佛爺,我平時好開玩笑,以後再也不敢了,請老佛爺原諒小人吧!」當時他很誠懇的照辦了。到後半夜不太痛了,第二天早晨不痛了。正式上班幹活,無事了。

他回廠親口對大家說了此事。現這兩位工友都70多歲了,依然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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