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神的基點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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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23日】人世間的理與宇宙的正法理相反,這就決定了人與神思維方式的不同,進而決定了人與神看問題的視角不同。同樣一件事,人是這麼看的,神的看法往往相反,比如:在得與失的問題上,人認為得的越多越好,恨不得將整個世界的財富據為己有,誰也不想失,哪怕失去一丁點東西都會心疼;神的看法恰恰相反,認為「他得的越多,他越傷害別人,得到不該得的東西,他會重名利,於是他會失去德。」(《轉法輪》)真正的得則是失,是付出。

在苦與樂的問題上,常人沒有一個願意吃苦的,都想享樂,舒舒服服的過一輩子,而神則認為享樂是在消耗福報,用德做交換,吃苦是在還業,因而「吃苦當成樂」(《苦其心志》)。

在對宇宙天體的認識上,人認為腳下的土地是地,頭上的天空是天,而神卻認為由分子構成的空間裏的一切物質(土地、天空、海洋、空氣、森林等)都是地,由微觀粒子構成的空間裏的一切物質才是天。

在看待當前仍在持續的這場邪惡迫害上,人認為這是一場人對人的迫害,而神認為這場迫害是邪惡的舊勢力操縱黑手爛鬼利用世間壞人對大法徒(未來的神)的迫害。……

凡此種種,都是因為人和神看問題的視角不同造成的。概括起來講,人看問題是平面的看,神看問題是立體的看。人的視覺超不出我們所在的這個生存空間,常人認為的三維立體空間,其實都在一個層次面上。「神和人看宇宙最大的不同是,神不在這一層粒子的結構上看,在其以下各層粒子和以上各層粒子同時在宇宙結構組合上全方位立體的看,他能看到物體在宇宙不同層次中總的構成表現、從根本看是甚麼樣。而人只能看到分子這一層粒子組合構成的這個世界,只是這一層粒子構成的這一切,而宇宙不只是這一層粒子構成的。」(《在2004年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

用甚麼樣的基點看問題,體現一個生命的所在境界。用平面視角看問題,你就是個人;用立體視角看問題,你就是個神。我們大法弟子目前仍在修煉中,還未達到最後圓滿,還沒有完全修成神,但我們是走在神路上的人,正一步步的接近神的目標。因此,「我們做為一個真正的煉功人,應該在很高層次上看問題,不能用常人的觀點去看問題。」(《轉法輪》)儘管我們目前還不能完全達到「在宇宙結構組合上全方位立體的看」,但我們看問題必須從常人的平面視角中跳出來,用神的立體視角去看。這無論對我們的個人修煉提高,還是對我們當前進行的救度眾生、反迫害都是有重要意義的。用神的視角看問題,正念就足,就能精進,就能走正走穩自己的路。

真正做到用神的視角看問題,唯一的途徑就是學好法。師父在法中講過宇宙結構,講過不同時空的特點,講過三界內外的不同。如果我們真能學好法,自然就能在「很高層次上看問題」,即用神的視角看,居高臨下,真象一目了然。在這一點上,開著修和閉著修是一樣的。看到看不到並不重要,關鍵是我們的境界已經超越常人了。

個人體悟,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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