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命中的一切都屬於大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1月5日】

尊敬的師父好!全體同修大家好!

我是1997年春天得法的,一直是閉著修,除了身體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外,在身體的表面從來沒有甚麼明顯的感受,但是在實修中,卻深深感到大法的超常與神奇。得法初期,我曾看過密勒日巴佛的修煉故事。其中有一件事對我的觸動很大:他當時身無分文,就把自己的「身口意」全部獻給上師作為供養。我當時就想:我也應該這樣:把生命的全部都交給大法。因為我的生命(不只是表面空間的肉身,生命的微觀、層層生命直至生命的本源)都是大法造就的,一切都屬於大法。所以我沒有理由把有限的資源浪費,更不能用於自身的安逸上,應該把所有的一切都用於證實大法、救度眾生上。雖然有時做的很差勁兒,在生活和修煉中始終是按這一原則約束自己,這方面我不想多講,我只想談一談在修煉中的幾次教訓。

回想起六年來正法修煉所走過的路,雖艱辛,走的「跟頭把式」的。但每一次的摔倒再爬起,都能深切的感到恩師的慈悲呵護,真是「佛恩浩蕩」,每次的提高與昇華,都會感到無以言表的幸福。細講起來,那真三天三夜也說不完。下面,就自己記憶比較深的簡單談一談,境界有限,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糾正。

由於在中國大陸這種「黨文化」的長期毒害下,在人的成長過程中,從小到大形成了許多不好的行為與觀念,在修煉中往往對有些問題自己還意識不到,就是意識到了也很難去掉,因而幾次摔跟頭。

記得那是1999年11月18日,晚上九點多鐘,我正在床上看書,突然有人來訪,我開門一看是公安局的四個人,進門後,其中一人說:「這位是X副局長,今天來是核實一件事,聽說你這兒有法輪功的材料?」我說:「我沒有甚麼材料」。他說:「你穿上衣服和我們到局裏去一趟」。我說:「都這麼晚了,有事明天再說吧!」他說:「不行,現在就走」。就這樣我被他們帶到了公安局。到那兒才知道,他們已經抓了二十多學員,我是最後一個被他們「請」去的。由於一位新學員學法不深,講了「真話」,把前兩天在我們家聚會的(準備進京上訪)二十幾人,除去她不認識的,都說出來了。

他們把我帶到公安局的國保大隊(當時叫政保科),一位姓張的警察問我:你的材料是哪兒來的?都誰去你們家了?是誰讓他們去的?我問他:「甚麼材料?」他說:「你不用替他們瞞著了,人家都把你供出來了。」我沒有理他的茬兒,就向他洪法,講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錯誤的……他不聽我說,就照他手裏的單子問我:「政府不讓煉了,你對法輪功是甚麼態度?」我說「法輪大法救了我的命,我身體原來有多種疾病,煉功後都好了,過去上班一年掙兩千多塊錢,還不夠付醫藥費的,現在一分錢藥費都不用花了……」他打斷了我的話:「沒人聽你說這些,現在就問你還煉不煉了?」我說:「為啥不煉哪?大法這麼好,為啥不讓煉哪?」我看他也是聽信了電視的造謠宣傳,就說:「你不要相信電視的宣傳,那是對法輪功的栽贓,都是騙人的。一定是別有用心的人幹的……」這時一個長得很瘦、滿臉陰沉的人進來,坐在姓張的對面,伸手要過「審訊記錄」,他看了看,滿臉的不高興,沒說甚麼就走了。又過了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他又回來了,走到我跟前問我:「你的材料誰給你的?」我問他「甚麼材料?我沒有材料。」他對我兇狠的說:「你還不承認。」然後把一摞子紙拿到我面前說:「這是甚麼?」我一看,他把我的手抄經文等一些用過的紙(準備作打印試版用的紙拿來了,同時抄走我的電腦和打印機,當時不知道),我站起身來,大聲質問他:「你們抄家呀?」他當時火了,「甚麼抄家?有你的家人在場。」我說:「那也不行,你們沒經過我本人同意」。他這時氣得暴跳如雷,對我吼道:「你的書呢?你把書交出來!」(其實我的《轉法輪》當時就在床上放著,他們竟沒看見)我也大聲對他說:「書!?在這兒哪!」我手指著腦袋。他瞪起了雙眼,我說:「你不信?我給你背」,我就開始背「論語」,他沒等我背完一段,就不耐煩了,阻止我,他越阻止,我說的越來勁兒(從7.20以來造謠媒體整天誣蔑、誹謗大法,我正有話沒處說)我便滔滔不絕的講,簡直沒有他插嘴的份兒,嗓門兒越來越高,全走廊的人都能聽到。後來竟把他氣走了。當天晚上他們把我和另外兩名學員關在國保大隊的一間辦公室裏,讓我們坐了一宿,凌晨我們開始煉功,值班的警察睡醒一覺,發現了,說:「別煉了」,我們誰也不理他,他也就不管了。

第二天早晨,在他們上班之前,我們就幫他們打掃衛生,擦桌子、掃地,後來又幫他們清理衛生間的下水道,值班的警察吃飯回來,發現我們都不在了,嚇了他一大跳,他四處找我們,當他看見我們在幫著搞衛生時,才鬆了一口氣:「我以為你們跑了呢」。其實當時完全可以走脫,但是當時誰也沒悟到應該反迫害。第二天我們二十幾名學員都被送到了縣看守所。別人都送到了監號,唯獨留下我,說是「特殊照顧」,送到裏面(小屋),號裏的犯人跟我說:「你的罪不輕啊!」我問:「啥意思?」她們說:「送到這兒來的都是等著判刑的,人家外邊大屋的都是有期限的(行政拘留15天)」。這時我才明白「特殊照顧」的意思。我心裏說,我才不在乎呢,不就是判刑嗎?沒啥了不起的,我可以把牢底坐穿。但是想叫我背叛大法、出賣同修那是癡心妄想。

過一會兒,我丈夫來送被褥,在走廊裏破口大罵,……然後又對我吼道:「明天就跟你離婚。」結婚二十年他還是第一次對我這麼兇。因為頭天晚上抄家後,他也被帶到了公安局,局長對他說:「你挺有錢啊!給你媳婦買這些玩意(電腦、打印機),你媳婦煉法輪功你不知道嗎?」我丈夫說:「法輪功挺好的,這幾年煉功病都煉好了,真不用吃藥了。」局長一聽就火了「你媳婦是法輪功頭子,你是保護傘啊!」(自那次以後,他再也不敢說真話了,對我的態度也由支持到不支持,後來被迫跟我離婚)這次我被關進牢房,給他「丟了面子」,他責怪我不聽勸「小胳膊擰不過大腿,政府不讓煉就別煉了」,孩子也曾勸過我「你也像別人那樣交兩本書,說不煉了,然後偷偷在家煉。」我說:「我不能說假話,師父在《轉法輪》285頁寫著「我不願意說的話,我可以不說,但是我說出來的就得是真話。」我修的「真、善、忍」,我怎麼能說假話呢?」尤其是書不能交,師父說「以法為師」,《轉法輪》這本書就是法,把書交出去,那不就是背叛師父嗎?因為「4.25」那次進京上訪的事,7.20迫害以後,把所有進京的學員都找去了,很多學員都說了模稜兩可的話,交了書,應付過去了。最後只剩下我一個沒去,幾次找我找不到,就去找我丈夫。我丈夫幾次勸我去公安局:「人家說,就差你一個人沒去了,等著結案呢。」我說:「上訪是公民的權利,是合法的。我又不是犯人,上公安局幹啥?」

在這個小屋呆了不到兩個小時,管教就把我調走了,又轉到了另一間大屋,但是就我一個人,並派了一個刑事犯看著我。這個刑事犯一進屋就跟我說:「你真行啊,敢跟公安局打架」。我想她怎麼這麼快就知道了?又一想,這可能是師父借她的嘴點我。冷靜下來反思自己,這次做得太差勁兒,簡直不像個煉功人,爭鬥心那麼強,整個一個常人,這麼長時間白學了,光顧自己發洩自己的鬱悶,忘記了自己大法弟子的身份。禁不住淚水不住的流,越想越後悔,感到對不起師父。

第二天上午非法提審,我問了一個管教,是誰來了?他說:「這次是專門負責法輪功的副局長親自出馬」,我問他長得甚麼樣,聽他一說才知道,就是昨天要打我的那個人(此人非常兇狠,自1999年7.20他追隨江氏極為賣命,曾大規模抓捕法輪功學員,有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抓捕,拘留、罰款、抄家,並在其中索賄受賄。2000年的時候,一次將二十幾名學員全部報上去勞教,但是上邊沒批。之後不久此人於2001年7月突然患癌症死亡)。管教提醒我:「回答問題你可得加點小心。」我的心裏並沒有怕他,但是見面後,我為我的態度誠心的向他道了歉,聽我這麼一說,他反倒笑了。這樣氣氛緩和了許多,我就把我煉功以來身心受益的情況,心平氣和的敘述一番,他也沒再多問甚麼,只問了我,中央的甚麼「兩高」解釋你知道不知道?我說「不知道,我從來不關心國家大事」,又說了一些「法輪功問題可大可小,畢竟不是刑事犯罪,以前抓的學員怎樣處理的……」類似的話。三天後,他們把我轉到了行政拘留這邊,告訴我說:「15天以後你就可以出去了」。一共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18天。臨走那天,他們把我連同行李一起送回家,也沒人問我還煉不煉的話,也沒簽甚麼「保證」,好像是把這個茬兒給忘了。回到家,丈夫把我反鎖在屋裏,不讓我下樓,不許我接電話,斷絕與外界的任何來往。我沒把它放在心上,在家裏先靜心學學法,過幾天這一切也就解除了。

98年,企業全員「買斷工齡」。失業後因年齡大,一直沒找到適當的工作。2000年5月份我買了一台二手複印機,求親戚裝了一台淘汰的(486)電腦。準備開複印部,花了幾個月的時間學會了電腦。表面是為了自食其力、再就業,實質上是為了我們印自己的東西方便。因當時我們地區找不到能突破網絡上明慧網的同修,和明慧溝通一直很困難。就靠個別同修,有在市裏住的親屬,幾經周折,才能得到一點明慧資料。有時偶爾從外地傳來一份傳單,我就複印出來,有時都折得皺巴的,壓平展後,把字跡不清的地方用筆描上,做底稿。到2000年的「十一」前,由於我們鄰縣有40多學員進京上訪,所以市公安非常驚慌,緊急下達命令,要求各縣把轄區的學員看住。

那幾天,先是街道兩位幹部來到我家勸了一番,我就對她們談了我煉功後身心受益的情況,我說:「其實不像電視說的那樣,若真是誰一煉就走火入魔,或是投河、剖腹、上吊了,那誰還敢煉啊?不用誰勸,早就沒人煉了。正因為給人們帶來了好處,才會有那麼多人相信,才會有那麼多人煉。」這兩個人聽了,說:「是啊,現在的人誰也不傻」。沒過幾天,鎮上領導把電話打到了我家,又查問了一番……。為了阻止學員進京上訪,片警就挨家挨戶收學員的身份證,並強迫交甚麼「保證金」。這期間片警先後兩次來家裏騷擾,讓我在「保證書」上簽字。保證不煉功、不進京上訪。當時我沒有給他簽字。我說「我不會給你任何承諾,因為上訪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不准人上訪,國家設信訪局幹甚麼?『信仰自由』是憲法規定的。」我又給他講了許多真象。片警回去後向所長作了彙報。結果那天晚上,我丈夫一進家門,就訓斥了我一通:「你怎麼跟人家說的?人家說你不給簽『保證書』,話還挺硬。公安局長說了不把握(沒寫保證,可能會進京)就收進來(關進看守所)」。我說:「我也只不過說了真話,我講的是道理」。「我們頭兒說了,你得把你媳婦看住了」。就從這天起,每天都有人在監視我的行蹤,一天要接到幾個電話,察看我在家不在家。

10月3號,從外地傳來了一點明慧消息,消息說,「十一」在天安門廣場抓了許多上訪的學員,看後我的頭腦中展開了激烈的鬥爭:「不能再等了,我要進京去護法」。但另一個我說「如果進京回不來,丈夫、孩子怎麼辦?他們肯定會被牽連」。在那之前,所有進京上訪都被抓回來了,押回當地後,有妥協的、簽了「保證書」15天或1個月後放出來了;不妥協就被送去勞教。面對嚴酷的現實,真是進退兩難。為此我流了許多淚。我從大法中得到那麼多,今天師父遭誹謗,我不能為了自己的「小家」而不顧「大家」。為了維護大法,也顧不了那些了,常人中有句話叫「忠孝不能兩全」,最後我義無反顧的選擇了衛護大法。

從3號到10號這幾天,我做了充份的準備,因當時形勢嚴峻,很難想像進京的結果是甚麼。所以我把丈夫、孩子平時換洗、換季的衣服、家裏腌的雞蛋再過多長時間該咸了……一切事情都做了詳細的安排和交待,最後把家裏的存摺交給了丈夫,並囑咐他:「這是給孩子攢的讀大學的學費」……做好了有去無回的準備。(其實是人的觀念。後來有同修笑我:「你進京上訪咋還這麼婆婆媽媽的」。當時我想:在哪都應該是一個好人,在家裏也應該是一個賢妻良母,我就這樣一走了之,這不是對家庭的不負責任嗎?所以應該有個交待。)這時一些同修聽說我要進京,也來勸我說:「你再考慮考慮。」同修們是擔心我此行「凶多吉少」,怕我萬一回不來,我們地區與明慧溝通會更困難。我已考慮再三了,進京護法是我很久以來的夙願,我意已決,九牛拉不回。

臨走的那天,丈夫拿來一大堆打字、複印的活,我跟他說:「我不想幹了,沒心思。」我只給他印了幾樣,剩下的打字排版的活讓他拿到街裏的複印社去了。我一看,再不走出去,就會被他們拖住後腿,困在家裏。所以,當天晚上就踏上了進京護法的征程。

2000年10月11日我隻身來到北京,走上了天安門廣場,正想著要是能遇見同修就好了,這時從我的左側走過來一位二十歲左右的小姑娘,她歪頭衝我一笑,快步走到我的前面,我斷定這就是同修,我緊追幾步,走到她身旁,她小聲問了我一句「你是『登泰山』的嗎?」我會心一笑,問她你是哪的?她說是長春的,已經來了一週了,並且囑咐我「現在這兒的便衣特務特別多,你要警惕點,誰要問你幹啥來了,你就說你旅遊來了」。分手後我來在天安門右側的長椅上,與人聊天,詢問「十一」以來天安門廣場的情況。長椅上坐著的多數都是上訪的學員,我們談話的內容被混在學員中的特務聽到了,然後就是被翻包、盤問,我問那個武警:「你們為甚麼要這麼做?」他們說:「看看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就因為我說了一句:「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你們警察不去管壞人,幹嘛專門抓好人?」他們不由分說,就拽住我的胳膊「一看你就是法輪功」,我把胳膊一甩,大聲對著廣場過往的中外遊客說:「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你們有甚麼權力隨便抓人?」圍觀的遊人越來越多,他也不敢在眾目睽睽之下再拽我,這時,另一個警察在打手機,不到五分鐘,就開過來一輛(依維柯)警車,幾個警察就把我推推搡搡抓上了警車。上車後穿制服的警察便馬上拉上車窗簾,掄起巴掌左右開弓打我的耳光,緊接著抬起穿著皮鞋的腳,朝我的肚子狠狠的踹了一腳。這突如其來的舉動把我弄懵了,他對我吼叫:「還喊不喊了?」

他們把我送到「駐京辦事處」。到了「辦事處」後,一個女的把我帶到廁所進行搜身,收走了我的身份證。然後有一個姓賀的被稱作「書記」的人,跟我嘮了一陣子家常,也沒說甚麼,就告訴我說:「你在這兒呆一宿吧,明天家裏來車接你回去。」我又被帶到了另一個套間。等到他們吃過晚飯,那個姓賀的人,喝得醉醺醺的,開始「審訊」我,問:「是誰派你來的?來這兒和誰聯繫?還有誰要來?」問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話。我告訴他們:「我是自己來的,沒有人派。」他就是不聽,硬逼我交待他想知道的問題。一遍又一遍問著同樣的問題,然後就是一遍又一遍的打我耳光,當時看他的那個樣兒,真像個小丑,真可笑,我禁不住笑出來。這一笑把他激怒了,更加兇狠的打我,先是打我的臉,打得我是鼻青臉腫,後來又抓著我的頭髮往後掄,我摔倒在地上,然後他又是連踢帶踹,踹得我滿地打滾。屋裏的其他人都看不下去了,上前勸他停手。他也打累了,呼呼直喘粗氣,這才算罷休。他讓我坐到沙發上。當時我心裏沒有恨他,師父教我們「與人為善」,當時只是覺得他也挺可憐的,他這種行為是在無知中害自己呢。因為人無論在世間做了甚麼,都得在將來自己去承受、償還。學了大法,我懂得了這個道理。

等他冷靜下來,我對他講:「雖然你打了我,但我心裏並不恨你,因你也是受矇蔽的,不了解真象。我是煉了法輪功,這兩年身體好了。不然的話,你就得打出人命來。」我就給他講我煉功後受益的情況。我說:「政府不應該這樣無理智的迫害,這也違反了國家當初對氣功的「三不政策」,這樣下去勢必造成像「六四」一樣的重大冤案。後來他態度上來了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他對我說:「其實我也不想這樣對待你,我們遠日無仇、近日無怨的。是你們公安局長來電話,讓我一定要問清楚:是誰派你來的?和誰聯繫?還有誰要來?」我說:「你問這話挺可笑的。現在的形勢你也看到了,上訪的結果是甚麼?這不明擺著嗎?如果我派你上訪你幹嗎?給你拿路費你也不幹哪。」聽我這麼一說,他也笑了。我又對他說:「只是覺得我們在大法中受益了,應該說句真話。但這也需要勇氣和膽量。現在的中國人有多少人敢說真話?尤其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很多人都在違心的說假話。它讓人出賣良心、失去做人的尊嚴,讓人成為失去靈魂的行屍走肉。」他們聽完我的話,覺得很有道理。他對我說:「覺得好就在家偷偷煉唄,把大門一鎖,小門一插,誰管你呀!別出來惹事,這不給人找麻煩嗎?」我說:「如果不是這場迫害我們都在默默的做好人、靜靜的在煉功,不會給任何人找麻煩。」

當天晚上他們分成了兩組看著我,一組先睡覺,另一組整個晚上打麻將。整個房間被他們弄得烏煙瘴氣的。這一夜,我在反思自己,我被抓的過程。我非常後悔:我怎麼就這麼不理智呢?剛剛學完師父的新經文《理性》,怎麼就這麼輕易的被他們抓來了呢?我來這兒幹啥來了?甚麼都沒做。不行,我得走,不能讓他們就這麼輕易的把我弄回去。產生了這一念,我就做出走的準備:開始他們叫我在牆角坐著,把我的包放在窗台上,後來我移到中間茶几邊,把包也移到了腳旁邊。第二天,我抓住了時機從那個套間走出來。走到樓梯處,就跟在兩個打水的人身後,隨著她們往下走,結果多走了一層,走進了地下一層,她們進了房間,我跟著又向前走了幾步,發現正走到一個破倉庫的門前,門沒上鎖,我就臨時躲進了倉庫。過了大約半小時,我估計他們找不到我,也該回房間了,所以我就從容的走出了駐京辦事處。其實我能順利的走脫,這一切都是師父安排的。我悟到師父在《轉法輪》裏講的「修在自己,功在師父」的法理,自己只是有這個願望,其實都是師父在做。

從北京回到家鄉,同修們見到我都感到意外的驚喜,想不到我能這麼快就順利的回來了,從而破除了人的思維模式(進京上訪就會被抓、被打、被判刑),證實了大法的超常與神奇,感到師父的慈悲呵護,師父時刻都在身邊。知道我安全回來的同修都受到很大的鼓舞。

雖然回到家了,但是我丈夫的壓力很大,不敢讓我在家住。因為這次進京,公安局跑了空車,沒抓到我,他們就逼我丈夫找了一張我的照片,上網通緝我,從此我就在外面流離失所(這也為我提供了方便──在一位同修配合下,為本地區做資料,保持與明慧的溝通)。直到2001夏季,因孩子上高三準備高考,丈夫才不得不硬著頭皮讓我回到家,他把原來住的房子賣了,在學校附近租的房子。

記得2002年2月4日遼寧法輪大法日那天,我們全縣不論縣城還是農村,到處可見到「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法輪大法清白」「天上人間同賀法輪大法日」條幅、粘貼等。那天丈夫回到家,滿身酒氣,進門就劈頭蓋臉罵了我一通,隨後他又把電視機打開,看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我阻止他,不想讓他看,他非要看。他總想從電視裏找點「理由」和「證據」來說服我,讓我放棄大法。當時我很生氣,看他醉醺醺的樣子,一時也跟他說不明白,就說了一句「人話你不信,你專信鬼話」。我心裏怪他,不該相信電視的造謠宣傳,你明明知道大法好。過一會兒快到八點了,我就去另一個房間發正念,他一看我不理他了,就更來氣了,過一會兒,他過去看到我立掌,上前就把我的手搬倒,我不理他,再立起來,他看制止不了我,就左右開弓打我耳光,我還是不理他,眼睛都沒睜,還是接著發正念,他就到另一間屋子的立櫃前,拉開門,把裏面師父的法像摔到地上。等我發完正念只看到像框和地上的碎玻璃,沒看到師父法像,我想他不敢毀壞。從那天起,我便與他分居。心想我這次得給你點教訓,看你還敢不敢再對大法不敬?你不是不信有報應嗎?這次就叫你遭點報應。(其實還是用常人心對待這一關了)

後來有一天,他從我婆婆家回來,跟我又提起離婚的事(以前已經幾次提出離婚,但我沒答應),他在外地部隊工作的弟弟今天跟他說了:「像我嫂子這樣(不放棄修煉),你若在我們部隊,早就把你開除了」。弟媳也說:「在我們那兒,孩子高考政審時,家裏有煉法輪功的都不讓上大學」。公公、婆婆一聽著急了:「把你媳婦找回來,趕快跟她離婚,然後讓她遠遠走著」。(我在外住的事,他沒敢告訴他的父母)。我對他說:「你真夠蠢的,現在關鍵是叫孩子安心學習,全力以赴準備高考,在這關鍵時刻你又要把我攆走,孩子能安心學習嗎,每天都擔心媽媽,她能考上大學嗎?」我跟他說:「我不會和你離婚的。」我沒有擔心孩子政審的事,心裏想:人各有命,能不能考上大學,那是她命中註定的,但我沒跟他多說。9月份孩子順利的考入了她理想的大學,並沒有經過甚麼政審。在這期間,他逐漸有了一些轉變,有時我趁他高興,也能給他耐心的講一些真象,後來他也能主動的看一些真象光盤。到6月份孩子考學前夕,才與他和好。雖然和好了,但我這樣任性,給他造成了很大的痛苦,也給我們的婚姻留下了很重的陰影。

孩子送走後,又到了「十一」所謂的敏感日,我想他一害怕,又得攆我走。所以我先做了離家出走的準備。果然,有一天我嚇唬他:「有人發現我在家了」。這次他真的又害怕了,給我準備點錢,叫我趕快走,就這樣我再一次流離失所。現在回想起來,自己那時已經偏離了大法還不自知。師父在《轉法輪》中講:「要最大限度的去符合常人」,這個法就是針對我這類學員講的,修煉不能走極端。可是,當時也沒理解那麼深,就想著全身心的投入大法中,我也不願再聽他沒完沒了的嘮嘮叨叨,甚麼「不想整天跟你擔驚受怕,不想跟你操這份心了……」。我沒有遇事為別人著想,結果被魔鑽了空子。

一個月後,2002年11月11日那天,縣公安局出動了幾輛警車、十幾名幹警,副局長帶隊,還有個肩扛攝像機的(可能是縣電視台的)。一名惡警先把門騙開,謊稱是查電表的,我把門打開,他看看我,又看了看手裏的照片,認出了我:「我們已經找了你兩年了」,他抓住我的胳膊不放,我掙脫與他撕扯,結果把拖鞋弄掉了,光著襪底、踩了一腳泥(剛剛下過一場雪),他把我連拉帶拽關進了路邊停著的警車裏。過了大約半小時,他們又把我拽回我的房間,到屋一看,十幾個警察正在折騰,整個房間被他們翻得一片狼藉。他們還錄了像。那位副局長一把將我推坐在電腦前的凳子上,然後對我吼:「把電腦打開!」(他們已經弄了半小時了,因有密碼,他們沒打開),我對他說:「電腦壞了」,這時,他們把攝像機又轉向了我。我站起身對那個扛攝像機的說:「你把它放下」,他沒有放下,我就伸手去拉攝像機。那位副局長就左右開弓「啪啪」打我兩個大耳光,並且滿口的污言穢語。他們把我的電腦,打印機、手機、BP機、電話,還有大法書籍、磁帶、錄像帶等都拿走了,就連電腦桌、皮箱等物品都搬上了車。還有三千多元現金,都被他們搶去。

他們把我綁架到公安局,又把攝像機對準了我,拉著架式要「審訊」我,一個警察問我叫甚麼名字?我沒理他,我對攝像的人義正辭嚴的說:「你們是不是也想搞一個假新聞來矇騙老百姓啊?沒有用,你們錄了也沒有用。」(後來問常人,那天的錄像他們一直沒放過)。我又對那個警察說:「你們連我的名字都不清楚就把我抓來了?你們有甚麼權力審訊我?我不是罪犯。」我對那個副局長說:「你知道我們是被冤枉、被迫害的,還這樣對待我們?等到將來我們平反時,你怎麼辦?」他說:「到那時你們再抓我。」隨後他們給我帶上了冰冷的手銬。

他們派警察日夜倒班,輪流看著我,我就利用這個機會給他們講真象,半個月後,差不多已經都講過一遍了,這時我靜下心來反思自己,為甚麼出現這麼大的漏洞?想來想去想不明白,我已經放下生死,沒有怕心了,為甚麼還會遭受這種迫害?雖然還有一些執著,但都算不上「根本的執著」……在法理上我第一次感到困惑。正當我百思不得其解、正念也越來越弱的時候,我的親屬巧妙的把師父《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及時送到我的手上。捧著師父的講法,我淚流不止,一遍又一遍的讀著師父的講法,越讀心裏越亮堂,越來正念越強。師父在講法中說「這些問題出現的目地,是舊勢力覺得有的學員認為修了大法了就甚麼都不怕了,我只要是大法弟子了,甚麼危險都沒有了。所以它們看到了:這不行,這不等於上了保險了嗎?學了大法就不怕了,這本身這顆心還不夠大嗎?所以它就要在大法中製造麻煩。」自己以前確實有過那種想法,也許是這一點被舊勢力抓到了迫害的藉口。是師父的慈悲引導,使我走出了迷茫。

一個月後,在師父的呵護下,我再一次擺脫了邪惡,5個月後回到了證實法、救度眾生的隊伍中。經歷了一次次的挫折,自己也在一點點的清醒,通過同修之間的交流以及每週仔細閱讀明慧週刊上弟子切磋文章,更多的是師父借同修的嘴一次次的點化,使我漸漸的找到了自己許多一直意識不到的執著與漏洞──做事愛走極端、鑽牛角尖,這好像是與生俱來的,從小到大都這樣,同修也幾次對我說:「你不夠取中」,師父的經文《取中》這一篇也學過多少遍了,但沒有理解更深。

回想2002年10月6日的離家出走,完全是人為造成的。在那之前,因為看到外地同修流離失所、全身心投入大法,產生了羨慕之心,心裏想:這樣也好,也免的跟常人浪費時間。當時雖然對師父講的「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社會的形式修煉」(《在新加坡法會上講法》)也有一定的認識,但沒理解那麼深,所以被魔鑽了空子。另外自身還有很多非常頑固的人的觀念,比如:從讀小學時,我們的班主任就幾次說過我「目中無人」,在走入修煉以來,自己也一直有一顆驕傲自滿的心,以為自己走的正,在修煉這條路上從沒動搖過,沒向邪惡妥協過,沒給自己的修煉路上留下污點,(然而恰恰在這一點上,是自己走偏了)。所以一直是趾高氣揚,看不起別人,表現為不寬容,遇事總是強調自己,愛發火,聽不進別人的意見,意識不到自己無形中成了領導。長期以來在整體中的作用很壞。現在看來,我沒修去的哪一樣都可能成為邪惡迫害的藉口,因為它們是以個人修煉提高為目地的。

摔了跟頭後,經過深刻的反思,才漸漸認識到這些自己該修的東西,自己必須從零做起,從頭開始修。破除人的觀念,修去這些頑固的人心,同化大法,完成自己的史前大願。

今天,以我的教訓提醒眾同修,少走彎路,在剩下這有限的、最後的修煉道路上勇猛精進!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