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一年半以前,在會社的學習會上聽到別人講話,在會社外如西部公民館、白川公園煉功的話題多起來,我自己甚麼都不知道,記的當時有些嫉妒,而且感到與其他大法弟子疏遠了,開始覺的自己很不精進。可是會社下班以後在西部公民館煉功的話,回家的時間就會比較晚,最初沒有參加煉功,如果現在去的話,覺的有點不好意思,就始終沒參加。雖然這樣,當我知道在我之後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人也積極的去西部公民館,我覺的我不能這樣繼續下去了。在開始思考怎樣打破這種狀況的時候,會社的同事約我說,「西部公民館非常好,只在那個場裏就感到平和、溫暖。感覺到心靈的安慰,覺的非常好。來一次看看吧。」那時我不知道說甚麼好,感覺像是被拯救了,決定近期內一定去參加看看。
幾天後第一次參加了西部公民館的煉功。以前和我妻子和孩子參加過白川公園的煉功,妻子總是不習慣,在家裏也沒有形成好的氣氛,從那天開始就停止去參加白川公園的活動了,實際上真正參加活動是從西部公民館開始的。真是像會社的人告訴我的那樣,在那個場中感到溫暖,自身的髒東西被沖刷乾淨的感覺。儘管是在寒冷的夜晚,也會滲出汗來,一閉上眼睛,通紅的燃燒起來的感覺。
那天晚上到家果然晚了,可是像甚麼事都沒有過,和平常一樣的氣氛。我記的,當時我的身體暖溶溶的,不知甚麼時候疲勞消失了。覺的非常不可思議。比起一個人煉功,許多人一起煉確實效果好。從那以後,週日到白川公園煉功、參加名古屋和廣島的證實法活動、開始講真相發正念。那時候的氣氛簡直甚麼時候都想去的感覺,我沉浸在除了工作和娛樂以外絕對不可能感受到的快樂中。聽說名古屋呀廣島呀有遊行我就去參加,派發講真相傳單,聽說在萬國博覽會法輪功學員被拒絕進入中國館,我馬上就去講真相。每天早上一點和晚上七點發正念的時間,能夠打坐是最好的了,可是營業或者正在工作的時候,在單位,必須和人說話的時候,只有在腦子裏努力去發正念。
當我想要做跟法輪功有關的事情的時候,時間就像突然間開了個口一樣,等我任意安排。工作上難以解決的問題不知甚麼時候自然的得到解決了。毫無疑問,在那瞬間我感覺到了法輪功不可思議的力量。
與此同時開始認真的閱讀《轉法輪》。我想通過學法也許能夠有更多的感受和知道每個煉功動作所包含的意義。曾聽說過的業力和病的關係等等說法,也一直想認真去學一遍。
到此為止,我感受到自己的心以及想法和周圍環境開始發生著變化。修煉大法不知不覺的感覺不到緊張的狀態了,反而經常被愉快喜悅的感覺所包容著。以前因為認為自己的眼睛所能看到的東西才是自己的幸福和家庭的幸福,經常意識到自己和家庭的存在,身心都非常緊張。可是,一讀《轉法輪》,知道這些是為了自己的修煉安排的東西、周圍發生的事情都是為了自己的心性提高而安排的。所以,我決定要把自己的一切交給大法。
於是,首先是身體輕快了,心情變愉快,精力充沛了。不感冒了,而且雖然體重沒有變化,可是冬天穿的牛仔褲腰圍是32英寸,到夏天是30到31英寸,肚子癟下去了。
可是在工作上最初狀態還不錯,隨後工作效率開始下降。不久我感到很煩惱,後來我悟到,應該做的事情必須認真做好,過份的隨意而行依賴別人的話,還修煉甚麼呢。從那以後,知道了提高心性的必要性。每當周圍發生問題的時候,向內找是不是有甚麼執著或者業力在作怪等。自己回過頭來想想,出乎意外很容易就明白了為甚麼會那樣。
我把法輪功的事講給父母聽了。他們幾年前患了各種病,還住過院,看起來非常的痛苦。我一心想要為他們做些甚麼,然後就下決心開始行動了。我知道造業所得到的結果,希望他們現在還業恢復過去健康的樣子。僅僅是這樣的想法。我想父母很頑固可能不能馬上接受,也許會說我在做像宗教似的事情等等的話。我早已做好了思想準備。
可是非常意外的沒有發生所擔心的事情。他們說,「是這樣,煉煉試試吧」、「以前去學過氣功,練的時候還覺的身體很舒服,不練了,就又回到原來的樣子。一直想如果有機會的話再練練。」看到這情景,我怪自己多餘的擔心浪費了時間。在那瞬間我從新認識到了自己的愚昧糊塗。過後不久,偶爾在我家附近的托麻公民館開辦法輪功講座的時候,我就帶他們一起去。然後每個星期天去白川公園煉功,每天在家裏努力的煉功。現在他們的血壓也穩定了,肩部的劇痛也好了,由於身體變好,臉色也好多了。病好了,他們也感覺非常高興,我自己比他們還要高興。
現在回過頭來看一看,一年多以前因為常人的心和執著特別強,成了嚴重的干擾。之前從沒有注意過,我現在非常明白為甚麼周圍的人馬上感覺到法輪功好,但卻沒有開始修煉。因為想要在做事中感覺自己,通過發展自己的興趣愛好、幹工作來證明自己,使自己達到滿足。為了這些執著經常滿不在乎的在做偏離「真善忍」的事情。不這樣做,反而感覺到在自己認為滿足的生活中的鬱悶,還有不安。這些都是常人心沒有去掉的證明。人想要修煉就有干擾,這一關過不去,就不能功成圓滿。帶著強大的正念,能夠約束自己,肯定會有更大的變化。
現在是正法時期,做好三件事,是我現在的責任。我想,我們現在在自己所處的環境和條件下真正負起責任來,以法理為準,不要被周圍的環境所動搖,去做該做的事情、能做的事情,能夠竭盡全力去做,我們的生命將會有更美好的未來。
(2005年日本熊本市日語法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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