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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法輪功學員葉密被第二次非法開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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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2月27日】廈門大學法輪功學員葉密在2004年12月27日全市搜捕中被抓,迄今已被非法關押一年之久。

在2005年6月9日的第一次非法開庭中,惡人想對葉密羅織非法罪名,進行迫害,在葉密的正念抵制和旁聽群眾的了解真相不配合下,第一次開庭不了了之。其後,葉密的同事--廈門大學教師20多人聯名給政府寫信,陳述葉密是一個業務精專,具有職業良心的優秀的教師和藝術家,同時也是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他們旁聽了上次的開庭,認為葉密沒有違法犯罪行為,要求釋放葉密。

廈門政府根本不予理睬,不給任何說法,繼續非法關押葉密,並在2005年11月25日再次開庭。

法庭沒有宣讀上次開庭的起訴書,但法庭指責葉密拒不交代,有「抗拒心理」和「抵觸情緒」。

葉密說:我沒有犯罪,也沒有你們所說的抗拒心理和抵觸情緒。如果說我現在有一點抵觸情緒的話,那是我對你剛才說的話有一點抵觸情緒,我不能同意。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甚麼和不信仰甚麼的權利。我修煉法輪大法是為了強身健體,道德昇華,做一真正的好人。我不參與政治,我沒有反對誰。作為一名教師,我努力的工作,盡自己的社會義務,也是為國家盡自己一份力量。可中共鎮壓法輪功以來,我和我的家人長期生活在恐懼之中。行動被跟蹤,電話被監聽,信件被攔截,我也曾被你們勞教。家人們的心理長期被壓抑,感覺偌大的世界沒有一個安全的地方,在自己的家裏也要小小聲的說話,說話時千小心、萬小心不要從嘴裏冒出甚麼你們認為的「敏感詞」,恐怕你們的監聽設備聽到而招致禍殃。你們的行為違反了憲法和公德道義,我提出嚴正抗議。

法庭出示了那所謂的61封信的信封的複印件。

律師:法律規定複印件不能作為判罪的證據。法庭現在提供的61封信的信封和上次開庭提供的信封筆跡鑑定書都是複印件,所以不能作為判罪的證據。

然後,法庭宣布休庭。
然後,旁聽的人等待。
然後,不了了之。
然後,把葉密押回看守所。

旁聽的人們議論紛紛:

「怎麼還能看到這麼可笑的開庭,也不知道從哪攔截的那61封信,人被關了一年多,庭也開了兩次,別說信,連信封的原件也拿不出來。每次開庭,一觸及到實質問題,法庭就宣布休庭,然後鳴金收兵,逃之夭夭,可是人卻不放。一年多時間不算短呀,人遭了不少罪喲!家人不定怎麼著急傷心呢!老這麼關著太殘忍,也不合法啊!」

「還有信,到底從哪來的?是誰攔截的?是誰打開的?誰能證明信裏裝的是甚麼?」

「我們都非常了解葉密,她是一個特別好特別善良的人,同時是一個優秀的教師和藝術家,看著她被法警押著,站在審判台上,心理真是難過極了。她沒有犯罪呀!卻被關了這麼久,還不知道要關到甚麼時候?!」

很多人都說:「我們敬佩葉老師那堂堂正正的氣質和精神。!」

有關葉密第一次開庭的情況請見下面的鏈結:
https://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9/104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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