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人應放下對情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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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2月6日】我是96年得法的老弟子。沒修煉之前情就很重(親情、男女之情、子女情等)曾得到常人的稱讚:賢妻良母。由於情重,走入修煉的門後,對情的執著很難修去。真是跟頭把式的走到今天。下邊僅就兩件事,說明情是如何干擾修煉人的。

2002年我的外孫子降生了,孩子從出生到三週歲半都由我看護著,我就用「真善忍」的法理從小教育薰陶他,不像常人那樣去教育,使得孩子聰明、可愛,真的不像常人的小孩。但是對孩子的過份的溺愛,使得我在孩子身上花費了大量的時間,而用於學法煉功講真象的時間就少了,走出去就更難了。

同修們多次和我談,這孩子該上幼兒園了,正法到了最後,時間緊迫呀!弟子都在抓緊時間講真象,證實大法,我們又是老年弟子。學習師父的法我心裏明白,但是執著這個情,還想再看護孩子一冬天。就在我執著心不放時,孩子生病了,哭鬧不停,孩子和大人唱反調,為此家庭矛盾激化,一度整天處於痛苦中。

有一天我突然頭暈起不來床,小孩才不得不跟著媽媽上了幼兒園。而且很聽話,一直到現在(兩個多月了),我靜下心想了想,師父的話也在耳邊說:「修煉就得在這磨難中修煉,看你七情六慾能不能割捨,能不能看淡。你就執著於那些東西,你就修不出來。」(《轉法輪》)我這不是在情的磨難中嗎?舊勢力的黑手爛鬼就鑽空子,迫害孩子,迫害修煉人,讓我沒正念,不精進,最後掉下來。多可怕呀!幸好師父慈悲保護著我,呵護著我,使我放下對情的執著,否則我不知走偏多遠。

孩子上幼兒園,我能靜心學法,走出去講真象,和同修們在一起做著大法要求的三件事,一切都非常好。因為在常人中修煉,常人中的事處處都在勾你的情,看你如何把握,如果不在法中,不嚴格要求自己,就會放大這個情,最後不能自拔。

第二件事就是兒子的婚姻又向我挑戰。師父說:「你干涉不了別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別人的命運,包括妻子兒女、父母兄弟他們的命運,那是你說了算的嗎?」 (《轉法輪》)。

不是一次而是多年以來,常人社會的「實實在在」的名利情就在我的空間場中存在,觸到我的人心。「想把兒子的事辦好,讓他有個幸福家庭,我就放心了。」這個執著心起來了,壓也壓不住,為兒子婚事策劃、奔忙、操辦,怎樣辦得好,讓兒子怎麼做,滿腦子幾乎都是此事,我明知道不符合大法要求,可是就控制不住。也學法,但靜不下心來。兒子對此事表現和我正相反,不積極,沒態度,不但不高興,反面用語言、行動刺激我的人心,使我愁、恨、傷心流淚、徹夜不眠、苦苦執著,最後我說:「過去社會父母包辦婚姻,今天我也包辦一次。」兒子用無奈的眼光看著我說:這是個修煉人嗎?是你說了算的嗎?

這句話提醒了我。我發自內心的開始了反思:修煉,修的是甚麼?對「情」、「親情」的執著不是我最大的執著心嗎?多少年來情絲死死纏著我,痛苦中卻找不到解脫的方法,得到大法後才知道如何解脫。可今天我怎麼了?這不正暴露了我內心深藏著的為私為已的敗壞物質,從而被魔鑽了空子,利用其放大的情的執著對我進行破壞和干擾,目地是不讓我修上去嗎?

近一個月,我靜不下心學法煉功,干擾我做三件事,家中氣氛緊張,我的狀態也不好,這不是嚴重的干擾破壞嗎?這件事我在學法小組上全盤向同修談了出來,曝了光,大家幫助我在法上提高認識,認清了「情」的執著是為私為已的變異觀念在起作用。必須徹底挖出,全盤否定這個壞物質,去掉它,對常人中的事,按著法的要求「順其自然」、「無求而自得」去做。而要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修煉提高與證實法、救度眾生講真象中來。

現在修煉到了最後,一切都在歸正。師父告訴我們「越最後越精進」,做好三件事至關重要。我不能被這些人的東西纏繞著,割斷情絲,跳出去,快精進,別留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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