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輪功的都是甚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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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1日】
  • 瀋陽市於洪區迎賓路街道黨委書牛玉峰被判刑12年

  • 瀋陽市和平區勝利街道辦主任郭春傑被送司法機關

  • 延邊地區敦化市國保大隊教導員車禍死亡

  • 吉林省體育局黨委書記車禍死亡

  • 瀋陽市於洪區迎賓路街道黨委書牛玉峰被判刑12年

    瀋陽市於洪區迎賓路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牛玉峰積極追隨中共及「江羅」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2005年1月,因貪污、受賄、玩忽職守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牛玉峰在任職期間對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騷擾、勒索罰款,並於99年10月-2000年5月、2000年7月5日-2000年8月11日、2001年農曆新年前後和2001年5月間,夥同區政法委、610、區公安分局等部門,先後四次在於洪區福利院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近30名,並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保證、用問卷方式詆毀法輪功。

    牛玉峰任職期間採取虛開工程款收據的手段,貪污公款8萬元;借承包工程之機收受賄賂10萬元;在鄉政府償還債務時,擅自改變鄉政府的決定,以高於市場價格購入汽車,用於償還債務,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3萬元。牛玉峰因貪污、受賄、玩忽職守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瀋陽市和平區勝利街道辦主任郭春傑被送司法機關

    瀋陽市和平區勝利街道辦事處主任郭春傑,在2000-2004年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2005年1月,郭春傑遭惡報,因涉嫌受賄、貪污犯罪被送司法機關。

    郭春傑2000年到北京將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押送到當地,向學員勒索罰款,幾年來多次到學員家逼迫寫「保證書」,態度蠻橫,夥同區政法委、派出所等部門綁架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等。

    郭春傑在職期間貪污公款15萬元,侵吞90平方米共有住房一套,在組織協調退路進廳工作中,向房地產開發商索要現金10萬元,將20萬元未入帳的公款以獎金的名義發給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自己分得2萬元。郭春傑因涉嫌受賄、貪污犯罪已被送司法機關。


    延邊地區敦化市國保大隊教導員車禍死亡

    吉林省延邊地區敦化市國保大隊教導員匡山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弟子,造下了很大的罪業。2005年1月6日匡山在開微型麵包車出去辦案時被撞在一棵大樹上暴死,車上有三人,其餘兩人受傷。


    吉林省體育局黨委書記車禍死亡

    吉林省體育局黨委書記董天豔自99年「7.20」以後,緊隨江澤民迫害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強迫學員放棄信仰寫「五書」,停發學員的退休金。還有的學員被迫流離失所也與他有直接關係。2005年1月5日,在長白山開會的董天豔,開雪地摩托車時出車禍,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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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迫害法輪功和大法弟子是造業極大的事。常人平時有災有難,都是自己欠下的業力需要償還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法輪功所造的天大罪業,即便傷及性命也很難一次還清,通常下了地獄還得繼續受罪,直到還清為止。奉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之徒們: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賭注。趕緊懸崖勒馬停止你們的罪惡行為並將功贖罪,贖回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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