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於洪區迎賓路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牛玉峰積極追隨中共及「江羅」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2005年1月,因貪污、受賄、玩忽職守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牛玉峰在任職期間對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騷擾、勒索罰款,並於99年10月-2000年5月、2000年7月5日-2000年8月11日、2001年農曆新年前後和2001年5月間,夥同區政法委、610、區公安分局等部門,先後四次在於洪區福利院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近30名,並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保證、用問卷方式詆毀法輪功。
牛玉峰任職期間採取虛開工程款收據的手段,貪污公款8萬元;借承包工程之機收受賄賂10萬元;在鄉政府償還債務時,擅自改變鄉政府的決定,以高於市場價格購入汽車,用於償還債務,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3萬元。牛玉峰因貪污、受賄、玩忽職守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瀋陽市和平區勝利街道辦事處主任郭春傑,在2000-2004年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2005年1月,郭春傑遭惡報,因涉嫌受賄、貪污犯罪被送司法機關。
郭春傑2000年到北京將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押送到當地,向學員勒索罰款,幾年來多次到學員家逼迫寫「保證書」,態度蠻橫,夥同區政法委、派出所等部門綁架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等。
郭春傑在職期間貪污公款15萬元,侵吞90平方米共有住房一套,在組織協調退路進廳工作中,向房地產開發商索要現金10萬元,將20萬元未入帳的公款以獎金的名義發給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自己分得2萬元。郭春傑因涉嫌受賄、貪污犯罪已被送司法機關。
吉林省延邊地區敦化市國保大隊教導員匡山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弟子,造下了很大的罪業。2005年1月6日匡山在開微型麵包車出去辦案時被撞在一棵大樹上暴死,車上有三人,其餘兩人受傷。
吉林省體育局黨委書記董天豔自99年「7.20」以後,緊隨江澤民迫害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強迫學員放棄信仰寫「五書」,停發學員的退休金。還有的學員被迫流離失所也與他有直接關係。2005年1月5日,在長白山開會的董天豔,開雪地摩托車時出車禍,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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