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外酷刑展想到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2月12日】今年以來,平均每天都有多名大法弟子被執法人員非法殺害,但作為老百姓卻不一定知道,他們只知道一個趙燕被毆是外國警察犯法,必須索賠!一個孫志剛被警察變相殺害導致相關法規廢除。好像共產黨多麼「以人為本」,多麼尊重人權,尊重法律,多麼「先進性」!

現在海外弟子正在搞酷刑展,那麼,我想我們國內的弟子也應將大法弟子被非法殺害的情況公布於眾,因為即使是對於違法、犯罪的人,警察、管教也無權虐待(大法弟子是好人,既沒違法,更沒犯罪)。

因此,我想我們國內弟子應該將每期明慧週刊上被迫害致死的弟子的情況張貼在公共場所(別貼在樓道內,更別貼在人家旁),也可以將邪惡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示意圖張貼在公共場所。

一點想法,不妥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