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談中國大陸的世人在退黨事情上怎麼做,談一下大陸大法弟子具體怎麼做的個人認識。
在黨政機關工作的大法弟子,我認為應該根據單位和個人的情況,從最大限度救度世人的基點出發綜合考慮。有條件的,除了在網站聲明退黨(團、隊等)外(包括有些不是萬不得已也用了化名、筆名的),也應該考慮向黑黨組織遞交退黨申請書,從此不再交納黨費,不再參加該黨的組織活動和學習。這本身就是講真象。而且這些行為不都是給後人留下了形像,在另外空間產生了正的物質,清除了黑東西嗎?
如果是工作,可以參加,因為不去的話它們可就找到理由了,可能會以下崗、停職甚至開除工職等找你麻煩了。在學習例會或每週例會上,可以發正念,如果讓你發言你就實話實說講真象,但是如果他們知道你是堅定修法輪大法的,它們也不會讓你開口發言的,除非在私下。讓你寫認識,那就正好藉機會講真象!據我觀察,在過去了幾年的今天,有我們在場,一般它們不會再直截了當的攻擊大法,許多時候都是一提而過,如果它們這樣做,那我們必須有表示!
至於是做黨政工作的,其他照常做,惟獨有損大法的內容必須抵制。換個崗位有甚麼不可呢,當然我們不主動要求換崗。
對於常人來說,發表了退黨退團聲明之後,「本名還在黨冊裏」在目前情況下沒有關係,因為那不是本心的選擇,而是惡黨一廂情願自欺欺人。那麼在其黨的活動中,世人如果能做到積極或消極抵制,感覺就可以了,因為人心已明,而且聲明退黨退團的舉動和抵制「政治學習」的做法,對消減惡黨的氣勢,助長順應天地自然的正氣,都有正面作用。
個人認識,歡迎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