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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黑龍江寶清縣劉建國一家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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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25日】黑龍江省牡丹江農墾中級人民法院及法官任盈武,2002年12月對黑龍江省寶清縣龍頭8511農場24隊居民劉建國一家四口無端錯判;另外,迫害大法修煉人員的黑龍江省牡丹江管局8511農場610辦公室及主任肖志忠;黑龍江省牡丹江管局8511農場公安分局陳向軍等人都是造成劉建國等大法弟子現在在黑龍江牡丹江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等地被迫害的直接責任人。

2002年4月12日因為發送法輪大法真象資料,劉建國的愛人王愛芳、劉桂華(次女)被8511農場公安分局陳向軍及8511農場610辦公室主任肖志忠為首的不法之徒誘騙到8511農場公安分局拘留。4月13日,他們被轉送黑龍江省牡丹江農墾看守所;同樣原因4月21日,劉建國的長子劉啟良、長兒媳張秀英在家中被強行帶走。拘留通知書一年後才下發親屬,拘留日期卻是以5月12日為準。

2002年12月,牡丹江農墾中級人民法院在以前法院答辯未果的情況下,任盈武對上訴四人公開強判有罪。其中劉桂華被判四年,劉啟良被判三年半,王愛芳、張秀英分別被判三年。

劉啟良被送到黑龍江省牡丹江監獄14監區,長期被迫在化工有毒缺乏相應保障的工作環境中超長時間勞作,對身心造成極大傷害(眼紅,耳背,腿拐,駝背)此後親屬多次探監未能相見,一雙兒女成了棄兒。

劉桂華、張秀英、王愛芳被送黑龍江女子監獄。劉桂華、張秀英現在在5監區,劉桂華已被打成輕度耳聾。王愛芳在8監區,王愛芳從2002年4月12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間的工資全部被8511農場610辦公室負責人及8511公安分局取走。

8511農場610辦公室、公安分局及相關個人(肖志忠、陳向軍)作為迫害元凶其罪難逃;由於任盈武的錯判造成了四位學員的直接傷害後果,為此任盈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牡丹江農墾中級人民法院任其發生,並在媒體上公開報導,為此法院有連帶責任。他們應同牡丹江監獄、黑龍江女子監獄就其對劉氏一家造成的傷害公開道歉、賠償。

近日受害人家屬去要人,請大法弟子正念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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