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崇洋媚外」說開去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2月28日】(此文是我向單位領導說明真象時所寫的材料)

張主任您好:

您昨天開玩笑說我有點崇洋媚外,針對這個問題,我想談談我個人的一些看法。

我個人認為國內的月亮和國外的月亮一樣圓,甚至比國外還圓,因為「月是故鄉明」。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民族強大,都希望自己的國家富有,人同此心,我也是這樣。

中華民族是個優秀的民族,中國是個古老而優秀的文明古國,我深愛著自己的國家,我也深愛著自己的民族,我深為自己身為中國人、為自己能出生在這片土地上而自豪、而幸運。可是有許多概念是不能混同的,一個人並不代表一個集體,一個團體不能代表一個民族,一個朝代不能代表一個國家。

您為人非常正直,也非常愛國,對此我表示非常敬佩,可我認為我也是和您一樣,都是深愛著這片國土上的國人,只是表現方式不同而已,對一些事情的理解不同而已。您的過去您也和我說過,那時您為了一個國家的民族精神可以去吶喊,這足夠以說明您是一個有著強烈民族榮譽感和使命感的愛國之士。

可是一個民族要進步,前提是這個國家的民族精神、文化必須是充滿活力和健康的、向上的,精神文化和思想上的禁錮只會使得國家逐步落後,只會使得民族墮落成一個下等民族。縱觀歷史,我想您也可以得出這樣同樣的結論。就中國而言,我們民族在歷史上最強盛是在甚麼時候?是在大唐,唐朝的文化和國力發展到一個後來永遠也不可能企及的巔峰,我們現在讀起唐詩也無不為其文化的燦爛輝煌而感歎!為甚麼?因為唐朝的文化包容性最強,他是以一種海納百川的宏大氣度來容納和吸收不同的思想和文化,所以他可以集所有文化之所長,從而成長為中國文化歷史上最璀璨的明珠。而近代為甚麼中國會落後,就因為他禁錮了自己的思想。而現在世界上最強大的美國,其對其他思想的包容精神和對人權的尊重又何嘗不和我們的大唐盛世相似呢?

從國外我們也可以得出同樣的結論,西方中世紀時的黑暗也是一種強大的精神桎梏,可是經過了文藝復興後,西方是先發展了文化,才使得經濟得到長足的進步。也就是一個民族要經濟上得到真正持續健康的發展,就必須先有健康的民族精神。

家和萬事興,一個家庭要想發展好,必須家庭的各個成員之間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一個企業也只有大家勁往一處使,各人都兢兢業業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企業自然就會發展好;一個國家又何嘗不是這樣呢?一個國家要經濟持續發展,只有全民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民族才能有真正健康的經濟和文化上的發展,這樣的國家才能有希望,修德於天下方可治本,就我們的大唐而言,那時人的道德水平相當高的,貞觀之治時,史書都可以看到,有一年,因為做壞事被處以死刑的才三個人。我們國家經濟的發展,也並不是如媒體報導上所宣傳的那樣,很多是經濟泡沫,表面的浮華更多的是靠外資支撐起來的,不是國內網上都有報導說目前外資有近二分之一都準備撤出中國嗎?

可是回首國內的現實卻是令人失望的,現在的人性變得冷漠,人心變得自私。看到別人遭到不公正待遇的時候,別人明知不對也不敢吱聲,因為不牽扯到自己的利益。可是如果人人都這樣,那當你自己受到不公的待遇時,誰會幫助你呢?社會道德敗壞後受害的是在其中的每一個人,誰也逃不出去的呀!漠視惡者行惡其實也是一種犯罪呀!這背後的因素,我想就是我們民族的精神已經不是健康的了,人人為自己活著,經濟發展的背後是道德的低下和人欲的泛濫。在國內,人事實上是生活在一種恐懼之中,一種對權力的恐懼。在這樣的國度,你可以放縱你所有的慾望,但是你卻不能有自己的思想和信仰,人在物質可以是富翁,精神上卻只可以淪為奴隸。在這樣的社會裏,你可以談到怎麼賺錢,怎麼做壞事,卻不能談你怎麼信仰。可雖然人活著要吃飯,但人卻不是為了吃飯而活著呀!

講到這裏又要談到對愛國和人權的理解問題。我想起了我們國家著名作曲家、小提琴家馬思聰先生。

馬先生在國際樂壇上,都享有重要聲譽,他也曾以一曲感情深沉的《思鄉曲》牽動著無數海外赤子的心。他同時也是一個非常熱愛自己的國家和民族的愛國者,在49年時響應毛主席的號召,放棄國外優越的生活條件,從美國回國內來建設自己的民族,可是在文革期間,卻受到非人的凌辱,整天被批鬥,在無處藏身和蒙受極度羞辱的情況下,鋌而走險逃離大陸,他卻因此被批判為「通敵賣國」的叛徒。他所有的樂曲都被禁止播放。當然後來到1985年才由鄧小平親自恢復名譽,方抹去了強加給他的不實之詞。那時他已客死他鄉了,可他至死時都夢想回到自己的祖國。他深愛著這個國家,但卻被自己所熱愛的國家如此的對待。那甚麼是真正的愛國者呢?難道馬先生非得在國內被打死才能算是一個愛國者嗎?他深愛著自己的國家,可是這個國家愛他嗎?

而對於我們,有許多人都說我們揭露出那些迫害我們的邪惡是丟了國家的醜了,其實這是典型的偷梁換柱,真正給國家丟醜的是這些邪惡之徒,在人權問題上是他們使得中華民族在世界面前蒙羞。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揭露「虐俘」事件的美國二等兵被譽為民族英雄,因為他捍衛了美國的民族精神。美國好多知名大學邀請他退役後免費讀書。所以說真正愛國的人是捍衛道德和自由普世價值的人。是為了民族長期發展去呼籲的人。

咱們再說說人權的問題,咱們國家是在96年的時候就加入了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但就在這政府宣傳的所謂中國歷史上人權最好的時期都發生了些甚麼呢?遠的你是知道的,孫志剛被打死,寶馬撞人案;近的你也是知道的,我按照憲法規定去上訪就被判刑,且差點被毆打至死,信仰「真、善、忍」就要被送到精神病院被注射大劑量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難道我們國家就是這樣保護人權的嗎???

而在國外呢?近的呢,我們公司通過的許多國外認證中明確要求要對人權進行保護,這您也是知道的。遠的咱們就說說美國的「虐俘」事件,這件事情是對美國所宣傳的「保護人權」的一種絕大的諷刺,可是林子大了,甚麼鳥都有,你不能保證每個人都一樣。可在「虐俘」事件發生之後,我在國內的報紙上還看到一個報導,美國國防部在華盛頓國家博物館和林肯總統圖書館舉行了公開的「虐俘圖片」展,說明美國士兵的這種做法玷辱了美國的民主精神,玷辱了美國軍隊的聲譽,是美國軍隊的恥辱,當然最近您肯定也看到了這些士兵被判刑的消息。不知您從中看到了甚麼?我從中看到了美國人了不起的民族精神,我看到了美國之所以強大的原因-敢於正視自己,敢於改正自己的錯誤。

「聞過則喜,知錯必改」是中國的優秀文化傳統,但現在美國人做到了,而中國呢?我們從國內聽到的報導都是,某某國家提出了一項反華議案(凡是針對中國提出人權議案時,國內宣傳上都將其稱為反華議案,通過混淆視聽來激起民族仇恨),我們國家不存在人權的問題。不過大家都清楚一點,這事如果擱在中國,誰敢把它說出來?在中國比這黑暗得多的事情簡直數不勝數,我們法輪大法的學員之中被打死也有上千人之多了,甚至有許多女學員被強姦,可誰把它抖摟了出來,誰就是反黨、反社會主義,誰就是反革命。在2002年因插播「天安門自焚」偽案真象的錄像而被抓捕的15個長春市的學員已經被迫害致死的就有8個人!這就是中國歷史上人權「最好」的時期?!

講到「虐俘」事情,我還看到國內對此進行的針對性報導,說的是在國內如何優待朝鮮戰爭時的美國戰俘,當然要說的意思非常清楚,就是中國在保護人權方面做得更好。可是你知道嗎?政府那樣做是為了討好美國,你只要看看政府怎樣對待從國外歸來的中國戰俘就知道了。那些人在浴血奮戰後被抓住淪為戰俘,他們經過英勇抗爭後才回到國內,可是在國內卻被作為叛徒另眼相待,無窮無盡的審查後,有些人被槍斃,有些人被判刑,有些人窮困潦倒一生,終身被歧視。國外呢,麥克阿瑟在作為二戰結束標誌的密蘇裏戰列艦上卻將在日本投降書上簽字的兩支筆和見證此事的攝影這樣的歷史性榮耀給了剛從日本戰俘營放出來的一個英國戰俘和一個美國戰俘!

集會、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的人權,無論是國外和國內在法律上都做了規定和保護。可在國外和國內實際的履行上卻形成了兩種鮮明的對比。我在《環球時報》看到了一個報導,2004年10月份,美國共和黨在紐約的時代廣場推選小布什為總統候選人,參加共和黨黨代會的代表有五千多人。在美國,很多人反對布什的對伊戰爭政策,結果幾萬人去遊行反對將布什推選為總統候選人,很多人打著反對布什的標語,醜化布什的畫像等等反對布什。可是沒有人把他們視為反革命,沒有人說他們誹謗國家領導人,反黨,反國家,反政府,反社會,布什自己都把這樣的行為看成是民主國家的正常行為,甚至所有參加遊行的人還可以在時代廣場附近的大商場購物享受八折的優惠。而在中國呢,89年學生反腐敗被血腥鎮壓,99年法輪大法學員集體和平上訪也同樣被血腥鎮壓。

歷史已經跨進了21世紀,現在也已經是信息時代了。裴多菲說過:「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身體和思想的自由是一種最基本的人權,可是在國內呢,在信息時代,對人權的剝奪和限制繼續延續到對人獲得全面信息的剝奪上,政府動用64億美金搞所謂的「金盾工程」全面進行信息封鎖,限制人民自由獲得信息的權利,納稅人的錢被用來限制納稅人?!但是信息時代最大的特點就是信息自由,又怎麼可能被封鎖住呢?結果只能是勞民傷財,把老百姓的血汗錢白白打水漂了。當然我前面所說的那些國內軟件的後門程序在信息時代也都起到了助紂為虐的效果。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對於民族的興衰,我們每個人都有一份自己的責任,但是這樣一個連「真、善、忍」的信仰都不能容納的國家,其國運也將是非常悲哀的。我深愛著自己的國家,不過我更希望她能成為一個真正令我為之自豪的民族。就人權和信仰的問題上看,我確實是「崇洋媚外」,因為在那些國度,這些最基本的人權是真正受到尊重的,而我自己的祖國沒有,我希望有朝一日能讓我在人權和信仰方面不要去羨慕國外,讓我沒有「崇洋媚外」的理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