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紅安縣610歹徒迫害大法弟子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2月28日】自99年7•20江澤民一夥瘋狂殘酷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以來,紅安縣邪惡610也不遺餘力迫害紅安大法弟子,許多幸福祥和的家庭被逼得妻離子散,許多大法弟子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有的大法弟子至今還有家不能歸。2004年12月26日,由610的(公安局一科)王亞林夥同紅安縣第三派出所所長鐘克濤,帶領七、八名警察對大法弟子李豔榮進行非法抄家,非法抄走筆記本電腦一台。「610」辦姚學軍帶領華河派出所和趙河警區人員對大法弟子喻永華非法抄家,抄走幾本大法書籍、經文、廣州講法磁帶一套、大連講法VCD一套等。當時他們要拿走抽屜裏面的錢和物,被小喻的家人和在場群眾制止。在這之前有兩名大法弟子家的電腦兩台被他們非法搶走,至今不歸還。還有一位學員家裏的家電等私人財產被洗劫一空。難道學法輪功的人家裏就不能有家用電器嗎?這是哪條法律規定的呢?為此,正告紅安縣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610邪惡之徒、各單位邪惡之徒、惡警:紅安縣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事都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更沒有危害社會,相反,他們在社會上,工作中,家裏時時都用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對社會精神文明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他們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叫世人看清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殘酷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的邪惡手段,知道法輪功是教人用真善忍約束自己做好人的。

那些被610邪惡指使非法對大法弟子抄家的邪惡之徒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只為個別的權勢所利用,開一個所謂的搜查證,就為非作歹,執法犯法。試問這些聽從命令的執法犯法者在追究法律責任的時候,是憑法律保護你,還是憑個別人的權勢保護你?是法律永遠存在,還是個別人的權勢永遠存在呢?你們的工作是對法律負責,還是對個別人的權勢負責?人哪!為甚麼不理性的想想這些,真正為自己的生命負責了嗎?

知道嗎?大法弟子是為你們的生命的永遠負責才告訴你們這些!你們如果不聽這些善意的勸告,一意孤行,行惡到底,一定會有報應等著你!人世間的任何人、任何權勢都不能成為作惡者的保護傘,只有自己的良心能作出判斷,行善者得善報,作惡者遭惡報!何去何從,自己選擇。

反觀你們的所作所為,不僅沒有制止、打擊各種歪風邪氣,將混亂的社會秩序得以整頓,反而為非作歹、製造混亂,迫害良實。你們把大法弟子逼得有家不能歸,她們的孩子那想媽媽的淒慘的哭聲能撕裂人心,可你們卻視而不見,完全失去了人性,一而再、再而三作惡多端。將大法弟子家的財產非法沒收。你們或許想不到,在你們給大法弟子製造巨大的痛苦之時,正是給你們自己的生命製造巨大的災難之際!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們的惡行已世人盡知!要想不讓大法弟子揭露邪惡講清真象,只有停止迫害大法弟子!在你們一次一次執法犯法,迫害善良的過程中,紅安所有善良民眾也越來越看清了你們邪惡的本性,你們利用媒體造謠中傷再也蠱惑不了人心,但令人感到痛心和可悲的是你們的生命卻在不知不覺中一步一步走向黑暗的深淵!

行惡者: 紅安第三派出所所長 鐘克淘 電話:0713-5245480-
王紅 手機:13508651342
塗紅華 手機:13607523089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