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初的一天,勞教所4大隊2中隊的警察劉秀敏給李秀敏的母親打電話,說李秀敏要起訴,要家裏送錢去。當天下午李秀敏的母親把300元錢交給了隊長劉俊玲,並問是否需要家裏幫忙。劉俊玲說一切由他們辦。
過了幾天李秀敏的母親打電話打聽起訴的情況,姓杜的管教接的電話,回答說他們給辦了,新華區法院不接,說法輪功的事一律不管。你要想給她辦,你就來,只剩今、明兩天了。
第二天李秀敏的母親去找勞教所,它們避著李秀敏的母親嘀嘀咕咕,見她靠近,斥責著讓其離開。李秀敏的母親要李秀敏的申訴書,它們推三阻四就是不給。
李秀敏自被抓後,一直遭受著殘酷迫害。現在還在嚴管之中,任何人都不讓見,兩個包夾寸步不離,吃飯、喝水都不讓出屋。
4大隊總機:0311-7777689
管理科7777689-663(姓苗的、姓杜的)
2中隊7777689-666-8402 隊長劉秀敏、劉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