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998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2001年7月18日下班途中,被上海寶山分局國保科非法抓捕,關進寶山看守所。由於我在裏面堅持煉功,被非法上銬9天,期間在審訊室呆了三夜二天,惡警不讓睡覺。國保人員逼問我在甚麼地方貼標語、發傳單、和甚麼人一起去的,我拒絕回答,並反問修煉法輪大法犯了甚麼法,講真善忍有甚麼錯,它們無言以對,不跟我辯大法的對與錯,只問我有沒有做過這些事。我就講了它們已經掌握的事(其實也不應該講),但我拒絕在筆錄上簽字。8月下旬它們以「擾亂社會秩序」非法判我勞教兩年,卻不給我看判決書。我在看守所裏按規定提出申訴,卻沒有任何回應。
2001年10月23日,我被非法押往江蘇大豐上海第一勞教所二大隊一中隊(集中關押上海大法弟子的中隊)關在9號間,4名勞教犯看我一人。組長戴文虎(黑龍江人)規定要我坐小板凳,面朝北窗(後窗),腰挺直,腳和膝蓋並攏,大腿和小腿成直角,雙手放在膝蓋上。每天6點左右起床,晚上10-11點睡覺,刷牙、洗臉、吃飯、大小便、軍訓都在房間裏,其餘時間就這樣坐,不准動。按隊長講要這樣嚴管一至一個半月,當時我心較正,堅決抵制,不配合它們,因此嚴管也就沒有搞下去。
2002年3月18日凌晨,我們全中隊突然被全部調回上海青浦第三勞教所五大隊。大法弟子集中關在底層一中隊,個別大法弟子被關押在其它大隊下屬中隊。我由於抵制迫害,拒絕穿勞教服,被先後關在三中隊、四中隊,後關進了三所嚴管一個月,以後關到了三所二大隊一中隊,中隊長就是後來調到專管中隊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項建中。它曾經當著我單位裏來看我的人的面講,在勞教所裏就是心理上折磨,肉體上摧殘,它還曾講過殺一個人是殺人犯,殺成千上萬的人就是英雄的歪理。充份暴露出江氏流氓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的醜惡、凶殘的真面目。
2003年5月下旬,我被調到專管中隊,經歷了以下幾種酷刑折磨:1、坐小老虎凳,這是一種繞線圈的小圓凳,三十幾釐米高,腰要挺直,小腿與地面垂直,雙腳並攏,面對牆上貼著誣蔑大法的幾行字,不許閉眼。動作稍不到位,立刻遭到一頓毒打:一種打法叫「抄蹄筋」──惡人用手抓我的大腿筋,用拳頭狠打,用腳猛踢大腿兩側;不到三天,大腿下的皮膚一片紫黑色,走路像一腳踏空了,一瘸一拐的。腿不能彎,不能蹲,坐小圓凳時,必須撲倒在地上,用手撐著爬上圓凳坐上去。2、將我摁在牆角邊坐在地上,惡人司導龍先用腳尖踢我後腰,後用腳跟猛踹,用膝蓋猛頂後椎骨。3、不給睡覺,惡人輪流看著。4、撕大腿:一人捂嘴、二人摁住手臂,再有一人把一個方凳塞在我兩腿之間,另有二人用力把兩腿向兩邊掰開,撕裂大腿。 參與迫害的惡人有:金楊官、佔壽文、王大成、司導龍等。在這種殘酷的折磨下,我違心的寫下了「五書」。
2003年7月17日我被釋放。回單位上班時,他們從新把我分到寶鋼新事業勞務分公司工作。經濟收入、各方面的待遇遠遠不如原單位。經濟上迫害,精神上又遭迫害,逼迫我天天寫思想彙報,我堅決不寫。2004年6月14日下午,寶鋼610負責人吳金耀夥同寶山分局國保科及「幫教」成員突然來到我工作處,意圖綁我去青浦洗腦班,我堅決抵制;它們又向我家人和同事保證:先去看看,晚上回家。我就去了青浦洗腦班看了,晚上九點回家。第二天,讓我到公司談話,把我騙去了洗腦班。兩個星期後,我絕食抗議,第二天單位來人接我回家過雙休日,我堅決不去洗腦班了。7月7日回單位上班。在洗腦班的兩個星期裏,白天有三個人看著,放誹謗大法的錄像帶逼著我看;晚上有兩個人陪著睡,門反鎖。它們經常恐嚇、威逼,手段十分邪惡。
在此,我再次聲明:以往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自己的過錯和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附:
惡警:中隊長項建中、曾磊
單位「幫教」成員:董福榮──寶鋼製造管理部工會主席兼紀委書記
李天紡──寶鋼製造管理部檢測中心總支書記
吳金耀──寶鋼集團公司黨辦、610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