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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報告證實中共真實面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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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江澤民動用中共國家機器對一億遵從「真善忍」準則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暴的鎮壓,數百萬人遭無端拘捕刑求,數十萬人被非法勞教,數幾千人被關進精神病院強行注射損害神經的藥物,婦女遭到強迫墮胎、強姦、輪姦、電擊私處等非人折磨,至今已有一千五百多人(包括老人和嬰兒)確認被折磨致死。

如同對SARS嚴重情況的掩蓋欺騙一樣,中共當局一直否認對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的人權迫害、酷刑折磨,以至虐殺。不少中國同胞或受矇騙或因為長期受中共毒害而相信江氏集團為鎮壓法輪功而編造的種種謊言。

然而,墨寫的謊言遮不住血染的事實。

就如同世界衛生組織的調查無情揭穿中共有關SARS的謊言一樣,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人權監察專員們連續五年在多項報告中指證譴責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嚴重的人權迫害。聯合國人權監察專員每年都發布全世界範圍的人權狀況報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經招致了人權監察專員越來越多的譴責。在很多報告中,和其他人權問題相比,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案例佔據的篇幅最多。這些譴責和報告有力的揭穿了中共宣稱的「人權最好的時期」的謊言。

在聯合國第六十一屆人權代表大會期間,我們特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人權監察專員五年來年度報告中關於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嚴重的人權迫害的指證譴責部份翻譯彙編,以幫助世人認清其真實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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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合國關於法輪功遭受人權迫害的報告(2003年)

  • 聯合國關於法輪功遭受人權迫害的報告(2004年)

  • 聯合國關於法輪功遭受人權迫害的報告(2003年)

    「非法致死」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由阿詩瑪﹒嘉翰戈爾女士提交

    死刑監察專員對於她收到的個人投訴案例特別關注,因為這些個案是受害人,他們的家屬及其所屬的社會成員發出聲音的重要渠道。監察專員以這些案件的報告為基礎與各國政府進行了聯絡,這些報告也給專員得到的其他補充材料增加了可信度。專員希望指出下面列舉的數字只是有關她的人權專題,並不一定反映整體情況。

    我們收到了大量的信息,這些信息在篩選,分類,整理,核實後再送交相關的各國政府。到目前為止,專員都是根據案件是否有充份的細節和案件的性質及其嚴重性有選擇地與各國政府進行聯絡。

    專員共發出188個緊急呼籲,其中中國佔7個。

    有128個緊急呼籲是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其他人權專員共同發出的,其中包括酷刑監察專員,獨立司法監察專員,言論自由監察專員,婦女暴力監察專員,移民人權監察專員,非法拘捕工作組主席和關於人權捍衛者的秘書長特別代表等。

    監察專員還就對生存權的集體侵犯案件向相關國家政府發出了56封信,其中中國1封。遺憾的是,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對監察專員的質詢只做了部份的或不定期的回應。

    監察專員相信滅絕種類罪是對國際社會和平與安全的威脅,因此國際社會有責任保障這類大規模對人權的侵犯被調查,並使其責任人被繩之以法。所有滅絕種類罪的案件都必須被調查,無一例外。國際刑事法庭的羅馬法令提供了永久的機制來處理滅絕種類罪這類影響整個人類的罪行。

    在過去12個月中所報告的案件中的一大部份是關於在被關押其間死亡,大多數這類死亡是酷刑所致。這類報告涉及的國家包括中國。

    監察專員在得到關於生命受到威脅的報告後,並發出了緊急呼籲,希望這些迫害致死案例得到制止。這些緊急呼籲的國家包括中國。監察專員代表了屬於各種國家,各個民族,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們,其中包括中國。

    10. 2002年2月8日,聯合國死刑監察專員,與非法拘捕工作組的主席及酷刑監察專員一道,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關於一個法輪功修煉者家庭的緊急呼籲。有報告指出,自1999年7月22日以來,由於該法輪功修煉者家庭成員堅持修煉法輪功並向中國政府請願要求停止鎮壓法輪功而被不斷騷擾,非法拘捕和酷刑折磨。報告中說,陳運川,一個63歲的父親,被判刑2年並被關押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大唐灣監獄;他的60歲的妻子,王連榮,自2001年1月起失蹤;他們的31歲的女兒,陳洪平,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保定市高陽勞教所。他們的34歲的兒子,陳愛忠,於2001年9月12日被判3年勞教並關押在河北省唐山市第一勞教所;8天後,即2001年9月20日,被酷刑折磨致死,身體上布滿傷痕和淤血。陳愛立,另一個34歲的兒子,被關押在唐山市冀東監獄。2001年12月26日,昌平警察局的警察帶著冀東監獄的王科長(大隊長)和黃隊長來到陳淑蘭(35歲的女兒)的家。王科長告訴她陳愛立的健康狀況很不好,需要保外就醫。他們要求她簽字,當保人。陳淑蘭問他們何時放人,被告知還有很多手續要辦。陳淑蘭問她能否去監獄探望,王科長要她等到第二年春天才可以。陳淑蘭拒絕簽字。2002年1月8日,陳淑蘭直接去了冀東監獄探望,被另一主管告知陳愛立自2001年10月1日以來一直沉默寡言,他的健康狀況已經惡化。鑑於陳愛忠已經被酷刑折磨致死,而且陳愛立被強行灌食藥物,監察專員在緊急呼籲中擔心陳愛立可能被進一步酷刑折磨或遭受其他形式的虐待並生命攸關,而且擔心其他家庭成員也有可能被酷刑折磨或遭受其他形式的虐待,尤其是王連英在不明地點被關在小號,而且長期被關小號本身就是殘忍,非人道和侮辱性的虐待。

    11. 根據得到的信息,2002年1月26日,詹煒由於受到酷刑折磨,死於湖北應城市第一看守所。2002年1月20日,吳敬霞在被警察的關押期間受酷刑折磨致死。報告指出她是2002年1月6日因為散發真象傳單,揭露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人權而被抓的。

    12. 根據得到的信息,2001年8月22日,高梅因為修煉法輪功,在沂水縣看守所被酷刑折磨致死。2001年9月21日,王永東被警察從他家的四樓窗戶拋下致死。他的屍體有多處傷痕,說明他在被拋下樓之前曾受到毒打。2001年9月14日,於秀玲被警察從四樓窗戶扔下致死。她在被審訊期間曾被毒打。

    「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由提歐﹒范﹒波文教授提交

    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提到他繼續收到了下列法輪功學員的個案。

    91. 報告提到,2001年11月20日,法國女學員海蓮娜-帕提特在北京的天安門廣場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為和平請願時遭到中國警察粗暴對待。報告說,她被兩名警察抓著胳膊拽到一輛警車上。她是被強行塞入警車的,她的腿被多次撞在車門上,造成腿部瘀傷。在警車裏,一名警察將她的脖子按在車座扶手上,並用她手提包的帶子勒住她的脖子以防止她移動。在派出所裏她被推下樓梯,而且一名警察還曾試圖用手觸摸她的陰部。

    92. 賀志紅,女,2001年7月3日被大慶市薩區的警察逮捕並關押在大慶市富強派出所。她在那裏遭到了警察的拳打腳踢,造成臉部和胳膊的淤傷。2001年7月4日,她被送往大慶看守所。在那裏大慶派出所和薩區的警察把她捆在一把鐵椅子上不讓她睡覺長達6天。當她絕食抗議時又遭到了強迫灌食。儘管她的身體非常虛弱,她仍被送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戒毒所勞動改造。2001年10月,當她再次絕食時又遭到了灌食。

    93. 唐增葉,女,2001年7月3日因煉法輪功被逮捕並送往大慶看守所,她在那裏遭到毆打,並被吊銬了一天,而後又被銬在一把鐵椅子上長達4天。在她絕食抗議時又遭到了強迫灌食。2001年7月10日,一名醫生將灌食的管子往她的鼻子插了20餘次。7月12日她又一次被灌食並被拖回監號。她還被強行注射了一種不明藥物,導致她的身體極度虛弱。但她不但未被送往醫院,反而被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戒毒所。

    94. 2001年9月25日,陳玉濤在被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第一看守所共計關押了9個多月後,被轉入歡喜嶺勞教所。他被判勞教兩年。剛進勞教所,陳玉濤就被以警察為首的看守們用電棍毒打了3個小時。其他被關押的犯人在警察的指使下也對他進行毆打,並不給他食物。

    95. 2001年8月8日,法輪功學員王朝暉在吉林市船營分局被關押並毆打。兩天以後他被送往永吉縣看守所。在那裏他進行了絕食抗議他所遭到的虐待和關押。2001年8月24日,他被送到歡喜嶺勞教所勞教三年。他在那裏被銬起來並遭到看守人員的毒打。一名警察踩在他的肩膀上很長時間,以致他兩星期無法抬起胳膊。他被關押在三大隊,那裏的犯人在警察的教唆下經常對他進行毒打和折磨。

    96. 2001年9月12日,法輪功學員陳愛忠被判3年勞教,並送往河北省唐山市第一勞教所。他於9月20日在那裏死亡。他的姐姐在太平間見到他的屍體布滿傷痕。他們的弟弟陳愛力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唐山市冀東監獄。2002年1月8日有人見到他骨瘦如柴,表情痴呆。

    97. 趙明是一名在愛爾蘭上學的法輪功學員。他於2000年5月在北京被捕,並被遣送到北京團河勞教所。他在無任何指控的情況下被非法拘禁長達22個月。在勞教所他曾經絕食抗議,但被強迫灌食。他在該勞教所的第一個月裏,他被捆在椅子上毒打,他們專門打他的頭和踢他的大腿。他還被禁止睡覺,並被強迫做所謂的「軍蹲」和「開飛機」(即頭朝下,後背和手背靠牆)。在他被釋放前的兩週,5個警察把他綁在一個木床板上,用多個電棍同時電他。他於2002年3月12日獲釋。

    98. 黑龍江省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裏關押了數千名法輪功學員。他們被長時間強迫勞動,當他們以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和虐待時,都遭到了野蠻灌食。他們還被強行注射使身體虛弱的藥物,不准睡覺,或者只能睡在潮濕的草蓆或地板上。儘管冬天夜裏的氣溫只有-20至-10度,他們也只能穿著單薄的衣服,而看守們還把監室的門窗都打開。可以看到學員們身上布滿了傷疤,而有些已經潰瘍腐爛。他們還經常被長期關在約2平方米大小的小號裏,在裏面會遭到毒打,不允許會見家人、說話、洗澡、洗衣服。監察專員還收到了有關被關押者被長時間捆在鐵椅子上,遭到強姦、毒打和電刑的案例。

    而且,監察專員還收到了下列酷刑折磨致死案例。

    99. 張玉蘭,女,於1999年10月被送進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據報告於2001年6月15日死亡。而她的家人直到6月23日才見到她的屍體。報告說她的脖子上有深深的勒痕。

    100. 李秀琴,女,自1999年12月26日起關押在萬家勞教所。她從2001年4月2日開始絕食抗議所遭到的虐待。在她25天的絕食過程中共被強行灌食達16次,並被灌入已經腐敗的牛奶。她還被勞教所醫院的院長多次抓住頭髮打耳光和用腳踢。2001年6月18日她被關入小號,被一名看守將雙手從背後銬起來,雙腳離地吊在半空,並遭到毒打。她在被連續懸吊40小時後死亡。勞教所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她的屍體火化,家屬只領回了她的骨灰盒。

    102. 何苗,女,和鄧偉國於2001年7月被哈爾濱市公安局抓捕。報告說鄧偉國被從公安局12層樓的窗戶扔出致死。何苗被轉入萬家勞教所並在那裏進行絕食抗議。她遭到了看守的毒打並被關入小號。2001年10月29日,一名獄醫在幾個看守的幫助下對她進行強制灌食。她被拽頭髮,打耳光和拳打腳踢。2001年11月1日她被再次灌食和毒打。在她絕食的第30天,即2001年11月20日,一名管教和一個犯人將她拖到管教室,用手銬銬在暖氣管子上,拳打腳踢搧耳光。

    103. 高淑彥,女,2001年4月2日被關入萬家勞教所禁閉室,並被一名管教毒打。為抗議所受虐待第二天她開始絕食,2001年4月6日被強行灌食。4月16日,被強行送進勞教所的醫院,並被強行打針。

    104. 郭明霞,女,在拘留和勞教期間共絕食10餘次,並遭到管教和刑事犯的毒打。2001年10月24日,萬家勞教所醫院的院長打了她兩個耳光,她被強行注射並關入禁閉室。2001年11月7日,獄醫把她的頭髮扯下一大把。她被強行灌食了50多天,從第40天開始吐血。2001年12月6日,她和另外4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一起被再次送進勞教所醫院,獄醫們對她們拳打腳踢,並強行灌食。另外4名學員是郝秀芝,丁彥紅,何苗和尚秀霞。

    105. 郭紅宇,女,2001年5月4日被幾個管教、萬家勞教所醫院院長以及十二大隊隊長按在鐵椅子上,強行插管,把鼻腔和食管都插破了,噴出大量鮮血。灌完食後,還要讓她繼續坐鐵椅子體罰。

    106. 譚桂珍(女)2001年5月1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被關進小號並被綁在鐵椅子上。譚獄中絕食,抗議所受到的非人待遇。2001年5月4日被勞教所幹警強行灌食,期間幹警故意不停地上下抽動食管,折磨人。

    107. 郝秀芝(女)2001年10月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絕食抗議非法拘留,要求無罪釋放。絕食第9天,被送到醫院,強行打針、灌食。每天灌食都是少量的包米麵加涼水。由於長時間的插管灌食,導致每次灌食鼻口都出血。灌食期間,管教、護士還抓她的頭髮、擰臉、擰身上,把她打得全身青紫。

    108. 尚玉秋(女)2001年10月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絕食抗議非法拘留,要求無罪釋放。11月20日因拒絕被灌食,被孫姓男醫生抓住頭髮狠狠地往牆上撞,她被撞得頭昏腦脹、眼冒金花,頭上的包有雞蛋大。一次,兩個男醫生強行把她拽到走廊,把她打得鼻孔出血。

    109. 吳激揚(女,34歲)2001年1月24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絕食抗議非法拘留和在監獄中受到的虐待。警察不顧她體虛,把她用手銬強行掛在監門上,由於身體虛弱和體罰,她虛脫了,呼吸困難,身體失去平衡,身體的重量全聚在手腕上,手腕上被卡出了血。絕食第六天被綁在鐵椅子上強行灌食。

    110. 劉鳳珍,謝金賢,楊慧玲,宋玉素,吳淑蓮,曹連弟,吳新如和其他大約60名法輪功女學員於2001年5月24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被強行抓進男勞教隊遭受折磨。她們被吊起來、遭毒打、及電棍擊打、強迫罰站24小時、關進小號、坐刑椅、不讓睡覺、洗澡、換衣服。有幾個學員甚至被警察和犯人輪姦。其中,宋玉素被按在水裏;吳淑蓮身上被澆上水後用電棍電;曹連弟被吊起後暈過去;謝進賢、吳新如、X淑榮被吊打;楊慧玲被吊起來致使胳膊脫臼;劉鳳珍和謝金賢被綁著、吊著體罰五至六天,遭女十二大隊隊長張波毒打。

    111 劉冬雲(女,33歲)2001年1月24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被管教揪著頭髮摔倒在地,一群男幹警蜂擁而上拳打腳踢,然後拽著她的頭髮把她拖進小號罰站。事後她頭髮一綹綹地脫落下來。她在獄中絕食30天抗議酷刑折磨,後於2001年5月10日釋放。

    112. 雷川清(女,54歲)因不願放棄修煉法輪功被男警察毆打。她被打得渾身是傷,以至以後的一個月都行動艱難。2001年6月18日兩個男管教一起對她拳打腳踢,(專往她的胸部軟肋打,)打了三十多拳,還被強迫在他們面前脫下褲子。

    113. 王桂華(女)於2001年12月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2年1月21日被判一年勞教,送至萬家勞教所。在萬家勞教所,王桂華因與其他人煉功遭毒打。

    114. 李蘭(女)被關禁閉室長達七個月之久,期間被長期綁在鐵椅上。李蘭為抗議虐待而絕食。2001年11月16日,兩名看守用膠帶封住李蘭的嘴,並毒打她。一起被關押的呂適平(女)也遭此虐待。次日,李蘭被搧耳光,嘴裏被塞入髒襪子。

    115. 2001年11月2日,丁燕紅(女)因與同室被關法輪功學員說話而遭兩名看守毒打。次日,丁燕紅又遭另兩名看守毒打。2001年11月6日,丁燕紅又被看守用掃帚毒打。

    116. 2000年4月26日,潘宣華(女)在萬家勞教所遭到六名警察的毆打,又被強迫坐鐵椅3天。為抗議虐待,潘宣華絕食了17天,期間又被強迫坐鐵椅7天。後又被關小號長達45天。2000年8月10日,潘宣華,張宏,李豔紅,左秀雲,王芳等被關小號長達五個月之久。在小號裏每天她們被銬上手銬,強迫聽誣蔑法輪功的錄音。2001年1月24日,潘宣華被擊倒在地,又被強拉頭髮和手臂拽入小號內,遭連踢帶打。潘宣華常被強迫坐鐵椅。看守用拳頭和電棍打她。

    117. 2000年三月,郭偉因煉法輪功被送至豐台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提審並毆打他。郭被強迫與25名犯人關在一起。一次,郭被犯人連踢帶打,又被扒光衣服,然後犯人拿來冰水,慢慢地把他從頭澆到腳。郭的頭部被凍得因此而麻木。

    118. 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河北省石家莊勞教所。2001年間,勞教所指使犯人用棍棒,電棍,繩子毆打學員;將學員長時間銬在鐵管上,腳尖著地;往手指甲內扎針;用錘子砸手指;不准睡覺;強迫長時間保持一個很不舒服的姿勢並強迫洗腦。2001年6月的兩週內,勞教所對學員的迫害更加升級。多位法輪功學員包括陶洪升,劉榮秀,劉書松,趙豐年,丁剛子被迫害致死。

    119. 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他們每天被強迫工作15個小時;被強迫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例如,頭朝下彎腰,或背靠牆站立,或蹲在30x30釐米的地方,或半蹲時雙臂向前平伸);被毆打;被電棍電;被關在8x3英尺的小號內,手銬在門上一到二個星期;不准睡覺。一些學員被四肢分開吊起長達4個小時。

    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特別提交了以下個別馬三家案例的有關消息。

    120. 蔣玉青(女)2000年8月2日被帶到密室嚴刑拷打五個多小時直到她大口吐血。之後,她無法進食,甚至幾乎無法行走。她遍體鱗傷,身上被打的沒有好地方,肌膚呈黑紫色,並且五臟六腑劇痛,大便便血,此症狀持續一個多月。管教為掩蓋其暴行不給就醫治療,只是每天晚上把蔣玉青捆綁在辦公室的床上灌藥,她被折磨得死去活來。

    121. 於素芝(女)在監獄裏被毒打折磨,揪頭髮,打耳光。2000年8月7日她和其他7名關押在二室的法輪功學員被關在管教宿舍裏封閉式的用大刑。2000年9月13日兩名管教一起用高壓電棍把她打昏過去。

    122. 齊振榮(女,41歲)她被脫光衣服後遭電棍擊打。2001年9月參加「130名法輪功學員抗議逾期關押」的絕食行動,絕食超過40餘天,生命垂危,被送到馬三家勞教所醫院繼續遭受慘無人道的迫害。

    123. 2002年10月10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人權保護特別代表聯名寫信給中國政府告知他們已收到有關李群(女)的消息。李群因2000年3月13日寫信給南京市政府上訪辦公室要求尊重法輪功學員煉功的權利而被關押在南京精神病院,並強行灌食、強行注射服用對大腦有害的精神藥物。

    124. 2002年1月24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暴力虐待婦女」監察專員、「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為康妮-契普卡 Connie Chipkar(女),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康妮-契普卡於2002年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門被捕。她當時佩戴著一條寫著「法輪功」和「緊急援救」的橫幅,並開始煉功。

    125. 2002年2月5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宗教信仰自由」監察專員為韋彥江,來自遼寧省葫蘆島市的60歲的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2001年12月22日在天安門被逮捕,在北京順義派出所被扒去外套,大冬天只穿一件襯衣,雙手背銬在戶外罰站。25日被送回葫蘆島市龍港分局非法關押。因抗議非法關押開始絕食、絕水。在她絕食、絕水第十八天,生命危在旦夕的情況下,警察不通知家屬,竟把她送到馬三家勞教,妄圖置她於死地。

    126. 2002年2月8日,監察專員和「非法致死」監察專員和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為陳運川,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大唐灣監獄服刑兩年的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他的妻子王連英(女,61歲)自從2001年1月失蹤,至今下落不明;他們的女兒陳洪平於2001年6月11日關押在河北省保定市高陽勞教所,於2003年3月5日被迫害致死;他們的兒子陳愛忠2001年初被非法改判勞教三年,於2001年9月12日關押在唐山市第一勞教所(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於2001年9月20日在獄中被迫害致死,他的屍體上傷痕累累,遍體鱗傷;他們的另一個兒子,陳愛立也於2001年8月28日被非法判刑兩年,關押在河北省唐山冀東監獄五支隊七中隊,期間被強迫灌藥導致神情呆滯,臉色發青,免疫能力下降。

    127. 2002年4月11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宗教信仰自由」監察專員為梁振興(男)、劉成軍、周潤君(女)、雷明(男)、趙健、雲慶彬、陳豔梅共同發出緊急呼籲。他們因2002年3月5日在長春市8個主要電視台插播法輪功真象影片,為揭露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被逮捕關押。當地公安人員稱還有其他15名與此事件有關的人已被逮捕。長春勞教所的一位官員說,自從插播事件以來,已有100到200人被關押,可能將送去勞教所。

    128. 2002年7月9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為王愛華,重慶市渝北區的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王愛華(女)於2002年3月6日遭警察綁架,抓進渝北兩路派出所。在派出所,她受到危險和各種虐待,胳膊被嚴重扭傷,抬不起來。當天下午被送渝北看守所進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她繼續受到更惡劣的虐待。她的整個身體都腫起來。

    129. 2002年12月2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為羅容和她的姐姐羅真發出緊急呼籲。羅容(女)中國公民、日本永久居民,2002年5月24日在北京旅遊期間因為傳發法輪功傳單時被北京海澱分局非法扣留。拘留期間遭受了慘無人道的非人迫害。後因血壓高達220被送進了北京市公安醫院,目前病情非常嚴重。她腰上有傷痕,被折磨得瘦了很多。她的姐姐羅真因向羅容的丈夫透露羅容的身體近況,於2002年11月5日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家中突然被當地警察綁架,至今下落不明。

    「非法拘捕」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第33、34及32次工作會議所採納的情況包括:

    編號 國家 政府的反應 涉及到的個人 情況
    1/2002 中國 有 曹茂兵 任意拘禁,第一類
    5/2002 中國 有 譚西濤女士,韓躍娟女士,趙明,楊潺榮 任意拘禁,第二類
    15/2002 中國 有 姚福新 任意拘禁,第二類

    在討論期間,有87個緊急呼籲通過工作組轉達上來,其中包括6個對中國的呼籲(涉及27男和22女)。在這些緊急呼籲當中,75個由工作組和項目或地區特派專員共同發出。呼籲的國家包括中國。工作組收到了中國政府對兩項緊急呼籲的反應。工作組得到消息,中國的一人被釋放。

    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組」就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捕案件的裁決意見
    (摘自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組」2003年年度報告)

    被捕人:唐西濤(譯音),韓躍娟,趙明,楊燦榮。

    工作組於2001年9月3日就以上四人的情況致函中國政府。

    根據了解到的情況和中國政府的答覆,鑑於這四人的類似情況,工作組將這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捕案件做出統一的裁決意見。

    據悉,唐西濤(譯音)女士是一位64歲的退休職工。她從1996年起修煉法輪功,許多疾病都得到了康復。她被關押了很多次,最近一次是在她去廣東度假的路上。她被指控擾亂公共秩序和參加非法組織而被判兩年勞教。她聘請辯護律師但被拒絕,官方對她的審判錄了相。據悉她遭到了虐待,並導致心臟病和精神恍惚。

    韓躍娟女士,43歲,是聯合國前任軍事觀察員劉鳴放烈士的遺孀,畢業於中山大學,曾任廣東作家藝術家協會東山區秘書長,東山區宣傳部理論教育科科長,並且是一名法輪功學員。1999年7月22日她第一次被關押了15個小時,並被要求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後來她又於1999年7月26日、2000年6月上旬和2000年7月和12月被多次關押,其間她遭到了虐待甚至酷刑折磨。2000年6月她被開除公職,2000年10月她申請護照被拒。2001年6月23日,她在廣州被警察抓捕,並被押到一個不為人知的地方,連續三天每隔2小時審訊一次。2001年6月27日,韓女士被送往廣州東山區天平架看守所關押至今。

    趙明,30歲,清華大學計算機系畢業,愛爾蘭都柏林三聖學院計算機系研究生,原清華紫光集團網絡工程師,法輪功學員。他先因為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被沒收護照而不能返回愛爾蘭繼續學習,後又於2000年5月13日在北京一名法輪功學員家被捕。2000年7月7日,他被判一年勞教,並遭到虐待和酷刑折磨。他的刑期被延長了6個月。

    楊燦榮,法輪功學員,2000年12月27日在家中被捕,警察未出示任何逮捕證件。他的妻子周鳳林女士同時被捕。據悉,她在西林看守所被銬在刑具「禁板」上,於2001年7月12日被酷刑折磨致死。自從他們被捕後他們5歲的兒子即失蹤。楊先生後來被判3年勞教。

    根據以上所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非法拘留工作組作出如下結論:

    非法拘留工作組認為,唐西濤女士是因為修煉和衛護法輪功而被捕的。她的行為是和平的,並且她是在行使其信仰自由的權利,無論是個人行動或與其他人一起、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同時她也是在行使其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而這些都是受到《世界人權宣言》的保護的。

    就韓躍娟的案例,工作組注意到她被多次關押,最近的一次是由於她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中國政府指控她組織和指揮集會請願活動,但既沒有說明這些活動是暴力的,也未能提供任何該抗議所產生後果的細節。所以,韓躍娟女士被關押是由於行使了她受國際保護的權利,例如集會和煉功的權利,信仰自由和表達意見的自由,包括中國政府在回覆中指出的「違背大多數群眾的意願」的意見。

    在趙明的案例中,既沒有提供對於他的護照被沒收而導致他無法繼續學習的令人滿意的解釋,也未能提供任何關押他的理由,而他僅僅是行使了被賦予的自由信仰和表達意見的權利。

    在楊燦榮的案例中,中國政府承認他和他死於獄中的妻子是因為參與法輪功的活動而被判的勞教。工作組認為自由表達意見和信仰的權利意味著追隨或修煉一種功法或信仰不能成為被關押的理由。

    根據以上幾個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工作組認為,這四名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和抗議是和平和非暴力的。特別應該指出的是,中國政府並未否認這幾個案例的涉及人是因為和平地行使和表達他們信仰法輪功的權利而被關押的。工作組認為中國政府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特別是其中的第19項。根據這一項,每個人都擁有信仰、良知和宗教自由的權利。這項權力包括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還是通過任何媒體來不受干擾地表達個人的信仰的自由,以及擁有自己主張的自由。

    工作組在對中國的訪問報告(E/CN.4/1998/44/Add.2)中曾指出,行政拘留和勞教不應被用來對付行使《世界人權宣言》中賦予的基本權利的任何人。就以上四個案例而言,拘留確已成為強制破壞人們信仰自由的手段。

    根據以上所述,工作組認為,對唐西濤、韓躍娟、趙明和楊燦榮的自由的剝奪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的第10、11、18、19和20項,因此是屬於第二類非法拘捕,即侵犯基本權利的非法拘捕。

    為此,工作組要求中國政府採取必要的措施對這四人的情況加以糾正與補救,以符合《世界人權宣言》所規定的標準及法則。工作組並敦促中國政府認可《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

    2002年6月18日

    「婦女暴力」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由拉迪卡-庫穆拉斯瓦密提交

    2002年1月24日,聯合國監察專員代表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康尼-契普卡就酷刑和言論自由一案,緊急聯合上報聯合國工作組主席團。康尼•契普卡於2002年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捕。

    2002年1月24日,聯合國監察專員與非法拘捕工作組就女性法輪功學員生命垂危一案,緊急聯合上報聯合國工作組主席團。報告中特別列出如下案例。

    168. 吉林省長春市三十歲的鄭東輝(女)被超期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黑嘴子勞教所為逼迫她放棄信仰,對她百般虐待,多次用毒打、電擊等手段,還將她吊在半空。由於多次長時間電棍擊打,鄭東輝已被折磨出心肌梗塞,身上的舊疤沒好又添新疤,導致傷疤變成了膿瘡。鄭東輝目前的健康狀況極差,生命危在旦夕。

    169. 2001年11月初,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的栗淑傑(女)被一群突闖家中的安順路派出所警察強行帶至安順路派出所。在安順路派出所裏,一夥警察輪番毒打栗淑傑,用塑料薄膜套在栗淑傑的頭上,同時,惡警們還用針在栗淑傑的臉上亂扎一通,使她窒息昏死過去。被毒打後的栗淑傑,肋骨骨折,臉部和身體多處紫青。之後,栗淑華被強行送往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另日,在第一看守所提審室,栗淑傑又遭到一頓慘無人道的毒打,造成栗淑傑的骨折加重,脾臟被打壞,5天5夜不進米水,動彈不得。看守所所長回絕了栗淑傑提出就醫的要求。一個月後,栗淑傑被秘密轉走,從此下落不明。

    170. 河北省的劉潤玲(女,38歲),2001年9月28日晚被劫持,並一直關押在石家莊第一看守所。2002年1月,為逼迫她放棄信仰,看守所指使犯人們對她虐待和毒打。犯人們把劉潤玲推進廁所,扒光衣服暴打一頓。然後,往劉潤玲的陰道裏塞頭髮、爛紙等髒物,還用針扎,這次虐待整整持續了40分鐘。劉潤玲被折磨得渾身上下幾乎沒有一塊好地方,兩個乳房成了青黑色,身上布滿了針眼。

    171. 河北省石家莊市的魏天琛(女,45歲),2000年5月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2年,同年11月因生命垂危被釋放。2001年7月魏天琛再次被劫持,並一直關押在石家莊第一看守所。關押期間,因魏天琛不放棄信仰,被多次扒光衣服毒打。2002年1月,魏天琛被戴上了鐐銬,看守所一幹事唆使犯人往魏天琛的身上澆冰水。在那寒冷的冬天,魏天琛被強制在水泥地上睡了一個月。

    172. 2002年4月25日凌晨,遼寧省興城圍平鄉的楊景新(女,37歲)、蘆桂芳(女,50歲)、趙玉華(女,41歲),因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地下道被警察綁架。在天安門派出所,女警察將她們三人的衣服剝光,只留下一個褲頭,然後男警察分別將三人帶到不同房間裏毒打。還將她們的兩手背銬,用粉筆、筷子等東西插入手指縫,警察用力攥其兩指,最後粉筆被夾折了,筷子也弄折了,手指被硌成黑紫色,腫得很粗。警察又將暖水瓶的熱水往楊景新的頭上倒,楊景新被折磨得昏迷過去,全身上下均被打遍,渾身痛腫難忍。當天警察欲將她們三人直接送往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因三人遍體鱗傷,身體極度虛弱,被馬三家教養院拒收。2002年5月,興城圍平鄉派出所劫持了楊景新、蘆桂芳、趙玉華,並把她們三人送往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

    173. 2002年12月,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的王桂珍(女,52歲)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懷柔監獄。在北京懷柔監獄,王桂珍被三個警察用電棍同時電。王桂珍因抗議非法關押絕食後被插管。因插管誤入氣管,造成生命危險。在王桂珍被釋放的一週後,她再次被捕,並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關押期間,王桂珍經常被電棍電和毒打,臉上和脖子還劃了好多大口子。王桂珍被折磨得經常大口大口地吐血、咳血,吃不下東西。之後,她被強行送到精神病院,至今下落不明。

    「人權保衛者」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由赫娜-吉蘭妮女士提交

    監察專員在2003年度報告列舉了以下案例:

    183. 據報導,2002年5月24日金子容子(羅容)在天安門廣場散發關於揭露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迫害行為資料後被拘捕,並隨即遣往海澱區公安局。

    184. 單麗華在去北京向政府上訴呼籲停止違反法輪功學員人權的途中,被警察兩次拘捕。2000年2月10日,她在煉功時被微水鎮派出所拘捕。2002年10月,她因寫過關於法輪功學員人權狀況的信件而被判三年監禁。

    185. 2002年10月10日,監察專員協同酷刑監察專員一起針對李群的情況建立了交流渠道。據稱,2000年3月13日李群致函南京市信訪辦,要求市政府尊重那些在南京精神病院被非法監禁並強行注射有害藥品的法輪功學員的人權。信息表明,對此信的回應卻是李群本人被關進精神病院。在那裏她被強行灌食精神障礙藥物,導致大腦明顯受損。據稱,李群的親屬被拒接近她。


    聯合國關於法輪功遭受人權迫害的報告(2004年)

    包括酷刑和拘禁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問題
    任意拘禁工作組採納的意見

    目前的文件包括任意拘禁工作組分別於2002年11、12月,2003年5月和9月的第35、36和37次會議上採納的意見。工作組在它的第60次會議上向人權大會提交的報告中包含了一個工作組所採納意見和有關這些意見的統計數據的表格。

    意見7/2003(中國)

    2002年8月28日與中國政府的信息交流

    有關:陳剛、張文富、鐘波、劉力、吳曉華、蓋素芝、劉俊華、張久海、朱曉非

    中國政府簽署但未執行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

    1.(與意見15/2002第一段文字相同)
    2.工作組對中國政府在適當的時候遞交了其所要求的信息表示感謝。
    3.(與意見15/2002第一段文字相同)
    4.工作組在文中對中國政府的合作表示歡迎。工作組將中國政府的答覆轉達給他們的信息來源。工作組認為他們是基於各案例的事實情況和中國政府的報告和答覆來轉達意見的。

    5.根據消息來源的信息,陳剛,男,28歲,甘肅省天水市居民,於2002年4月被蘭州市警察逮捕,並遭到毒打和虐待。他被關押在甘肅省天水市魯兒溝看守所,據報導情況緊急。消息來源還報告,陳剛於1999年11月去北京上訪時曾被關押15天。2000年1月,天水市政法委主任又將他關押1個月。之後,他被送往蘭州市平安台勞教所勞教一年,其間遭到殘酷折磨。據收到的報告稱,看守把他的胳膊和腿捆上,堵住他的鼻子和嘴,強推到一張木板床下並在床上用力踩。2001年3月,他獲釋但警察禁止他回去上班,他的工資也被停發。警察還經常到他家騷擾他,因此他只能流離失所。

    6.張文富,男,遼寧省大連市居民。2002年1月19日被抓,並被關押在普蘭店看守所達50天。據稱2002年3月8日,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他被轉往大連教養院第5大隊嚴管40天。在那裏他不能洗臉刷牙,每天被強迫做重體力勞動。2002年4月18日,他被轉往大連教養院第8大隊。2002年4月28日,他開始絕食抗議對他的監禁。但他被三四個看守所的隊長毒打,他們是李學忠、隊長李少福、隊長彭達華,以及一名犯人遲殿東。他的嘴和眼睛被膠布封上,雙手被銬住,他們用橡膠警棍和木板猛打他的頭部。他們還將筷子插到他的嘴裏,致使他的滿嘴鮮血。之後,他被銬起來單獨關押,並被強迫在一塊木板上躺了一天。

    7.鐘波,女,42歲,安達化工廠職工,黑龍江省安達市居民。2002年5月31日上午9點,當地610辦公室的劉英山帶領6名警察把她從家中抓走。在安達市政保科,由安達市公安局副局長王軍指揮,5、6個警察大打出手。警察用電棍電她的後背。王軍親自操木棒猛擊鐘波的頭部、身上數下,當時打得眼角流血、臉青腫。鐘波為避免被虐殺的危險,晚上找機會從政保科辦公室二樓的窗戶跳下。經黑龍江省大慶市醫院檢查,鐘波右肋骨折2根,眼角、耳朵有寸長的傷口,牙變形不能吃東西,整個面部青紫腫脹,身上皮下有淤血。現在神志尚未完全恢復,沒有時間記憶,生活暫不能自理。

    8.劉力,女,吉林省洮南市居民,一隻眼睛失明。2002年7月28日,警察將包括她在內的11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洮南市公安局。公安局政保科長劉金偉威脅她要把她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或者大安洗腦班,如果她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就不會被釋放。

    9.吳曉華,女,47歲,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建工學院環境藝術系副教授。2001年10月亞太經濟合作峰會在上海召開期間,她的家被包圍,為防止她到上海去請願。後來她又被送往一個女子勞教所。她在勞教所受到各種折磨,包括被用衛生紙沾了小便堵口,特別是到廁所撿來用過的滿是血跡的衛生巾堵嘴。2001年10月中旬,為了抗議無辜被抓,她絕食絕水近十天後被送往安徽省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在那裏她被脫光衣服,做電針、打電麻、渾身通電。一名姓李的醫生還威脅她以後再絕食要電休克。她還被強迫灌精神病的藥和打針。另外還有報告顯示,吳教授第一次被抓是在1999年12月她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時。她在安徽女子勞教所遭到酷刑折磨。之後又被轉往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在那裏同樣遭到各種虐待,包括被鎖在一個滿是蚊子的大澡堂內一夜,並被強迫在長了很多蜘蛛網的豬圈裏大小便。2001年4月她再次被捕。

    10.蓋素芝,63歲,女,孤寡單身老人,撫順石化二廠離休職工。2001年8月被抓,關押在撫順吳家堡教養院,儘管法律規定教養院不收60歲以上的人。她幾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仍未被釋放。現在身體極其虛弱,瘦到70多斤。而且還經常被打罵,精神、肉體受到極度的摧殘。另據報告,她第一次被抓是在2000年12月去北京上訪的途中,被關押了兩個月。之後又兩次被抓。

    11.劉俊華,男,36歲,原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三江食品公司經警。因信仰法輪功,2002年4月9日在佳木斯市的家中被南偉公安局的警察抓捕,關押在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他的妻子被迫離家出走以避免當地警察的進一步騷擾和迫害。之前劉俊華曾被判勞教兩年。2001年10月他再次在密山市被抓,在絕食44天後獲釋。

    12.張久海,男,35歲,北京平谷縣平谷區劉店鎮居民。2002年8月6日從家中被劫持到平谷縣洗腦班。另據報告,他從2000年8月至2002年2月被關押在北京團河勞教所。關押期間因不肯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受到非人的迫害。2002年4月無故被海澱分局非法抓捕,並被用電棍逼供。當地警察六次抄家並兩次關押他的父親。

    13.朱曉非,男,原旅順4810廠職工,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居民。2001年11月26日警察從他打工的地方將人強行綁走,直接被送到大連勞動教養院進行迫害。那裏的看守讓犯人監視他用警棍電擊他。之後他又被送到遼寧昌圖關山勞教所的採石廠做苦役。還有報告顯示他之前兩次被關押在旅順口區派出所。該所的警察葉強用麻繩勒他的脖子,並用電棍電擊他的身體。

    14.根據我們獲得的信息,以上提到的九個人都是僅僅因為信仰法輪功而被非法關押的。其中很多人被因拒絕放棄信仰而被未經審判送往勞教所。我們的信息來源進一步表示他們的活動一直都是和平的。

    26.對於中國政府的答覆,消息來源表示中國政府是以「擾亂社會秩序」為藉口監禁鐘波,劉力,吳曉華,蓋素芝,陳剛,張文富,劉俊華,張久海和朱曉非。消息來源稱中國政府無法指出他們具體觸犯了哪條法律。消息來源指出,不同年齡(25至62歲)、不同職業(工人、教授、退休人員)以及不同地方的人突然都有同樣的「擾亂社會秩序」的傾向,甚至很多是多次的,這太令人感到奇怪了。根據我們的消息來源,鐘波,劉力,吳曉華,蓋素芝,陳剛,張文富,劉俊華,張久海和朱曉非都是法輪功學員,他們是因為行使中國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權利而遭到迫害的。他們因拒絕放棄法輪功而被多次關押和酷刑虐待。

    27.工作組指出中國政府告知他們鐘波,劉力和蓋素芝已經被釋放。他們在把這一消息轉達給他們的消息來源時未引起爭論。

    28.工作組進一步觀察到中國政府並未否認陳剛,張文富,吳曉華,劉俊華,張久海和朱曉非都是法輪功學員,或他們的被監禁是與修煉法輪功有關。

    29.由於沒有證據顯示法輪功是一種暴力的信仰,就目前這些案例而言,自由的修煉法輪功應當受到國際人權宣言第18條信仰自由和第19條自由表達意見的保護。

    30.儘管中國政府聲稱勞教制度比法庭審判後送往監獄對人更好,但根據其1993年04號議案,工作組在認為行政上剝奪人的自由很可能造成任意拘禁。

    31.在其訪問中國的報告中,工作組指出,任何人都不應因履行國際人權宣言賦予的基本權利而受到勞教。就目前這些案例而言,對他們的拘禁確實是一種強迫他們放棄自己信仰的手段。

    32.因此工作組認為他們是因為受到迫害而被判勞教,主要是由於他們行使由國際人權宣言第18和19條賦予的基本權利而失去自由。而這兩條分別是宗教信仰自由(第18條)和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第19條)。

    33.對於將來,工作組提出了以下觀點:
    由於鐘波,劉力和蓋素芝目前已經被釋放,工作組依照其第17條工作條例,對他們的案例不考慮是否為任意拘禁。

    對陳剛,張文富,吳曉華,劉俊華,張久海和朱曉非的拘禁違背了國際人權宣言的第18和19條,歸入工作組考察的案例的第二類,屬於任意拘禁。

    34.作為結果,工作組要求中國政府採取必要措施恢復他們的自由,使之符合國際人權宣言的規定,並敦促中國政府遵守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

    包括酷刑和拘禁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問題
    任意拘禁工作組報告
    報告主席:Laila Zerrougui

    8.工作組在其2003年的3次會議上,採納了12個國家有關151人的26條意見。其中一些意見的細節歸納在下面的表格中,而1/2003至18/2003號意見完整的文字部份詳見本報告的附錄1.表格中也提供了第38次會議所採納的8條意見的相關信息,由於技術原因,其細節未包括在本報告的附件中。

    2.工作組意見

    9.依照其工作方法條例,工作組在向政府反映意見時,強調了大會的第1997/50,2000/36和2003/31條決議,要求他們考慮工作組意見,採取必要措施恢復被任意拘禁者的自由,並將他們的行動告知工作組。在3週期限過後,工作組將意見轉達給其消息來源。

    4.對於緊急救援請求的信息交流

    23.從2002年11月23日至2003年11月7日,工作組向47個國家的政府送交了812人(男778人,女34人)的緊急救援請求。根據工作組工作方法條例的第22至24條,在預先不對是否屬於任意拘禁做出判斷的情況下,工作組提請各國政府注意每一個提交的案例,希望他們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證被拘禁人的生命安全及身體的完整。當對一些生命垂危的人或特殊情況如刑滿而超期關押提出緊急救援請求時,工作組要求政府採取必要措施釋放相關人員。

    24.在調查期間,工作組送交了157個緊急救援的請求,其中中國7例,包括2女11男,得到7個答覆。

    民權和政治權,包括酷刑和拘禁問題
    酷刑和其它殘酷,非人道,惡劣的對待及懲罰
    由監察專員逖歐-馮-鮑文提交

    附錄

    包括個案,轉達至各國政府的案例及收到的答覆的信息總結

    中國

    246.在2003年6月4日的信中,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告知中國政府他收到了下列法輪功學員的個案。

    247.曹振起因代表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於2000年2月18日被拘捕,被帶到塔爾埠縣派出所,派出所的所長親自動手用警棍毒打他的臉,肋等處。據報導他於2000年7月再次被拘捕,警察將他打得昏死,不省人事。

    248.陳香,女,2000年4月18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開「法輪大法好」橫幅被拘捕。她被非法關押在黃石市第一看守所,管教把她的腳腕戴上腳鐐,迫使她坐在床上,防止她盤坐著腿在地上煉功。腳鐐卡進肉裏。15天以後她在家人交保釋金後被釋放。據報導由於長期遭受迫害,她於2002年9月8日離開人世。

    249.李炳華,於2000年5月到北京政府部門為法輪功上訪被拘捕。被判刑一年,關押在沙洋勞教所強制勞動,他被剝奪休息,被迫長時間保持令人痛苦的姿勢。四個「包押」在勞教所管教的驅使下經常輪流毒打他。他還被長時間關押在一個單獨禁閉室。

    251.孫淑傑,女,45歲,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的居民,於2000年6月到北京政府部門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拘捕。後被押送到她單位的拘留中心,遭二位警察毒打並被判了一年的勞教。她於2001年9月2日再次進京上訪,被拘捕並被押送到她單位的拘留中心。她被關五天小號。2001年10月,她因被迫重體力勞動,導致大出血。在2001年12月26日被釋放。後來,四位警察闖進她家,不顧她虛弱的身體情況,將她大頭朝下拖下樓扔到警車裏。然後被關押在雙鴨山市拘留所。在拘留期間,孫淑傑進行了絕食抗議。

    252.黃天明,四川柳林鄉的法輪功學員,2000年6月29日被拘捕,被關在村政府大樓的會議室,手被銬在椅子上。他的臉部和上半身被包裹了新鮮的毒大麻。他被看守用長竹棍子打了二個多小時。結果,他的臉腫大,身體挫傷。

    253.張清樹(男),鐘素芳(女),因煉法輪功於2000年6月29日被拘捕。被關在溫江縣的公安局。警察把張清樹的雙手銬起來吊著,腳趾尖只能輕輕的觸地,然後用警棍、木棍毒打,用活麻抽,直到把他打得昏死過去。直到6月30日才把他放下來。鐘素芳同樣被用木棍擊打,用活麻抽全身,還將她光著腳站在活麻上。

    254.2000年7月21日,當張萍華打算代表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去找政府上訪時,她被拘捕並被送到青島行政辦公室。她一到那裏,就遭到毒打,特別是她的臉、頭、下巴、胸口、肩膀和脖子部位。她被推倒在地,官員踩在她的頭上,踢她的臉。她的身體到處受傷,浮腫。

    255.郝愛同(音譯),女,因拒絕放棄法輪功於2000年7月25日送到賈市勞教所。被關在小得不能站立,坐和躺的小牢裏,她被迫蹲著那裏。結果,她的腿因缺乏血液循環而麻痺和潰瘍。

    256.王洪升,隋女士和另外17名山東台頭鎮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7月到北京上訪。他們被拘捕。在拘留期間,當地黨委書記帶領20個人用棍子毒打他們,逼迫他們每天六小時躺在燙的水泥地曝曬,將他們關在沒有空氣流通和非常高溫的車庫裏。連續三天不給水和食物。王洪升被認為是上訪的組織者,打手們用鐵絲把他綁在樹上,頭上套上編織袋,10個人用木棍打,皮鞭抽。用香煙燒他的胸口和腹部,將他折磨得昏死,不省人事。

    257.羅小宇,女,2000年夏天被拘留在四川省資中市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看守頻繁地用狼牙棒毒打逼迫她放棄法輪功。她被打昏多次。由於遭受的迫害,她的身體腫起,她的股部被撕裂,血和分泌物順著她的腿淌下。

    258.李馮琪,遊全芳被拘留在四川省資中市楠木寺女子勞教所,2000年7月看守授意「包押」剝下她們的衣服,用木棍毒打。

    259.葉興華,男,四川人,2000年7月25日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被拘捕,被關在九龍鎮政府大樓。在派出所所長的授意之下,警察使用電線鞭加「活麻」鞭打他們,許多被拘留者,包括葉興華被打昏。他的全身被打腫。當他昏迷時被反背銬在樹上曝曬4個小時。

    260.牛懷義於2000年8月被關押在大慶勞教所。勞教期間備受虐待和強制勞動。結果,他的健康迅速惡化。被釋放回家。到家裏後不到一個月於2001年4月就含冤去世。

    261.朱均秀,女,因為散發法輪功真象材料於2000年10月14日被肖家村派出所的便衣警察抓後,被關在肖家村派出所的一個陰冷而黑暗的小牢裏二天二夜。2000年10月16日,她被關到崇州市看守所,警察打她的臉和太陽穴,拽頭髮,導致她兩次昏迷。四天以後,她又被轉移關到懷遠鎮派出所的一間沒有窗口的小暗室達40天,裏面地上淌的都是尿和糞。不允許她洗漱或使用廁所。成都市公安局判了她一年勞教。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她被關禁閉達八個月。

    262.韓桂豔,李秀珍和鄭素芬,三名遼寧婦女,於2000年10月被拘捕,被關在遼寧省的葫蘆島市看守所。二名看守每天用鋼筋塑料棒拷打韓桂豔臀部。鄭素芬也遭到這二名看守用相似的方式拷打。李秀珍被擊倒在水泥地上遭到連續不斷的棒打,以至心臟病發作。

    263.肖先生於2000年12月30日被關在北京懷柔看守所的「水牢」。他被剝去衣服赤裸的關在一隻裏邊帶釘子的小鐵籠子裏。在一個暗室裏,籠子被侵入污水中,污水淹沒到他的胸口或脖子。他被關在籠子好幾天甚至幾個星期,尿和糞只能排泄入水中。

    264.因為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汪秀(女)於2000年12月被關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晝夜不讓她睡覺,將她衣服扒光,用兩把椅子把她放在椅子背上,脖子在椅子背上,腿放在椅子背上,中間是空的,兩隻胳膊往上舉和還用電棍電擊。

    265.劉桂紅,一名黑龍江省婦女,於2000年12月31日在去北京途中被拘捕,被關在山海關市。她被背肩式銬住,然後對她狠踢狠打,推撞牆壁而昏倒。

    266.隋村,女,於2001年1月14日被關在黑金河鎮派出所,所長親自對她暴打迫使她放棄法輪功。後來她被關到犯罪組遭進一步酷刑。警察還將她的長子扣留了24小時,打了30幾下耳光。隋村在犯罪組裏五天四夜不給吃東西,對她連續拷打。她被長時間銬在暖氣管子上,不給她睡覺。2001年4月她被判了一年的強制勞動刑並被關在佳木斯市勞教所。

    267.李鑫,河北省保定市人,因為他為了法輪功向政府請願。於2001年1月18日被拘捕,關在北京宣武區看守所,警察抽打他身體的敏感部位,用高壓電警棒電,用冷水澆他,用帶刺竹條抽,用木棍戳肛門,用開水燙。他以絕食抗議迫害。醫生建議他的腳要被截肢。但是,看守所官員將他帶出醫院,放在去保定市的火車上。

    268.許麗華,女,2001年1月24日被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管教毒打。她被拽著頭髮拖進一間單獨小牢,銬在「鐵椅子」上八天,嘴被膠帶封住。

    269.陳剛、段沛臣,胡長安,張大海,崔湘君和魯長軍,都被關押在北京團河勞教所,在2001年2月遭酷刑迫害。管教將他們的手綁在他們的背後,把他們推擠在床下僅讓腳伸在外。其他勞教人員脫掉了他們的鞋子和襪子,將他們的腳拴在凳子上,用塑料鞋子鞋底打他們的腳直到腳發青。魯長軍被在床上拷打,以至癱瘓。勞教所的副主任迫使其他勞教人員作證,魯長軍是因為擦地板時跌倒,而斷後背。

    270.張桂榮,女,2001年2月14日被關到萬家勞教所。從2001年2月22日到3月9日她被單獨監禁,每天被迫站立17到18小時,連續60個小時不允許睡覺。把她的手銬在牢門上三天二夜,並且把她的手綁在背後然後吊起,只讓腳尖接觸地面。在2001年6月19日她又被堵住嘴懸吊了32個小時。

    271.楊玉峰,女,一位醫生,2000年11月19日被關在猴子山敬老院,她被迫只穿內衣坐在非常冷的地面上,當地官員在她的身上澆冷水。在她7個月的拘留期間,她的健康嚴重惡化而導致半身癱瘓。

    272.趙軍,2001年2月24日被牡丹江市南山派出所警察拘捕。在派出所,用鋒利的竹籤刺進他的手指。結果,他的右手腕下垂喪失功能。

    273.郭豔兵和他的妻子費月英,湖北黃梅縣蔡山鎮居民,於2001年3月6日被拘捕。第二天把他帶蔡山鎮派出所。在所長的指使下,8個惡警強行脫掉了郭豔兵的衣服,只留內褲,讓他躺在地上受凍,並一再用木和橡膠警棒毒打。接下來一天,他的手被銬在窗子上再打直到把他打昏過去。後來兩個惡警又把郭豔兵拖出去進行迫害,這一次歹徒們用手在郭豔兵的胸部用雙手抓住皮膚用力拼命往上拉,同時另一歹徒在抓起的皮膚裏用手往裏摳並往上翻,這種痛苦的程度不堪言。郭豔兵再次昏死過去。隨後他和他的妻子被關到黃梅縣第一看守。郭豔兵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其妻被非法刑拘九個月才放回。

    274.楊先鳳和朱久英,女,湖北省沙市人,於2001年3月被拘捕被警察監管九天。警察開強光燈不讓睡覺。她們被迫長時間直立站在寒冷的外面。她們被迫坐在高凳子上受拷打,楊先鳳的胳膊被扭斷。她的眼睛被灌水。

    275.侯佔海、李強、李慶如、牛俊會、繼文國、付洪偉和郭振德都被關押在吉林勞教所,2001年3月13日他們絕食抗議在勞教所的非人待遇。他們被20多個管教剝光衣服,用電棍毒打。牛俊會被打得處於危險狀態,送去醫院搶救。管教曾經唆使犯人毆打過付洪偉,用大頭針刺入他的指甲縫,用煙頭燙腳,用紙捲成卷插入鼻孔用火機點燃,被逼吞帶火煙頭。

    276.趙鳳霞,女,48歲。2001年5月4日在萬家勞教所被一管教毒打得不省人事,小便失禁。她還被逼迫長時間坐板凳,不讓動。還有一次將她綁在床腿上,站不起來、蹲不下的姿勢,共綁了五天五夜。

    277.2001年5月24日,李海燕(女)和六十名女大法弟子被非法送入萬家勞教所的男隊進行摧殘,折磨。她和七名女大法弟子被吊起來折磨(雙手倒背綁,腳跟離地,吊在二層床上),以至於昏過去,雙手持續幾天麻木。

    279.2001年6月4日上午,劉愛琴(女)在壽光市孫家集鎮馬家村被警察強行抓走,並遭到拳擊和打耳光。6月6日晚上,她又被6個喝醉了的警察打了幾個小時。警察們用皮鞭、內有鐵芯的皮棍、電棍殘酷的毒打著她。次日她被送醫院急救。醫院檢查結果為身上多處重傷,尿血、低血壓、脫水,然後從腫脹的大腿抽出一灘灘黑色的淤血,幾天後又強行做溢流手術、腿上掏了兩個大窟窿。後來又被強行做了植皮手術以掩蓋他們的罪行。

    280.亓英俊被關押在王村勞教所。2001年6月被逼坐「鐵板凳」,並被幾根電棍同時電擊。「鐵板凳」是用鋒利的三角邊的鐵做的,被逼坐在上面的人,屁股回流血,化膿。

    281.2001年6月在萬家勞教所,楊秀麗(女)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管教毒打並關進小號。楊秀麗被雙手綁吊近48小時,並被揪頭髮,往鐵暖氣片上撞腦袋,而且還不讓用廁所。

    282.彭振和因在2001年為法輪功向政府請願而被判一年勞教。在長林子勞教所,他被戴手銬腳鐐,關進小鐵籠多日。2001年7月2日,他開始了長達到53天的絕食。在此期間,他被綁在「鐵椅子」上,管子從鼻孔插進去,被強行野蠻灌食,以至於多次昏迷過去。

    283.潘菊英,女,湖北省護國村人。2000年8月10日,被國安局和公安局的人從家中帶到國稅局的二樓。她被打倒在地,腳趾、腳踝骨被警察踩碎,她的腳骨頭,踝骨和腓骨多處受傷。她被吊起來抽打,搧耳光。捏緊她的鼻孔,往她的嘴裏灌水。2002年8月11日,她的手被綁進裝有毒蛇的袋子達10分鐘之久,並被毒蛇咬了。

    284.童李軍(音譯)於2001年6月底被抓,關在錦州拘留所,在那裏他被強行灌食,被灌進大量的水。看守用縫衣針刺他的背部,用生鏽的鐵釘刺他的大腿。他的小腿被厚木板打得發腫。他的陰莖也被針刺傷,並被澆上冰冷的水。他的手指甲和腳趾甲也被針刺,並用木板打。

    285.2001年7月19日,曹迎春(女)在萬家勞教所被強行灌食並遭毒打。隨後,男犯人拽著她的手腳把她從監室拖走。她再次遭到強行灌食和毒打。

    286.2001年7月,劉正星因為拒絕在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上按手印,在沂水縣崔家峪鎮遭到毒打。他被用木棍、含鐵芯的橡膠棒等刑具殘酷毒打,而且還將開水倒在他身上。

    287.韓海東被關在遼陽教養院。2001年9月13日,韓海東被迫站在單行疊放的6、7塊磚上,手被吊銬在一新建門市房的防盜門鐵架上好幾個小時。他失去平衡,腳下的磚倒了,吊在空中一個多小時。晚上他又被一個管教吊在房樑上。9月15日,他又被用同樣的方式吊了一整天。第二天,韓海東的雙手被銬在纏電纜線的線軸上,腳下單行放5、6塊磚。他被用各種方式吊銬一直到2001年9月18日。

    288.楊崇玉,女,2001年10月進京上訪被抓捕。她被關押在溫江縣公安局看守所一個月後,又被送到萬春精神病院摧殘。在精神病院裏,她每天都被逼迫吃精神病藥物,被強制注射大劑量的鎮靜藥。

    289.崔秋菊,女,2001年12月在河南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被管教毒打。她後來被送到醫院搶救,醫生發現她的內臟被打傷,腎臟壞死。三個月後,她又被抓,遭到毒打和電刑。

    290.李燕明(音譯),女,家住吉林省長春市。2002年1月25日,她被警察從家中抓走。第二天,她被拉到一處偏遠的樓房,被迫坐「老虎凳」。「老虎凳」是一個小鐵板凳,坐在上面的人,雙手被綁在背後,雙腿被綁在板凳上,腿下被塞進硬物,腿向上翹,造成膝蓋處斷裂。李燕明被逼坐直,眼向前看,不能轉頭,不能閉眼,不能說話,不能舉手。她在板凳上動一動就被打。

    291.李慧琪,女,2001年12月2日被石家莊維明街派出所綁架,關進石家莊第一看守所2個月,2002年2月2日送至石家莊勞教所第四大隊二中隊勞教一年。李慧琪在被勞教期間,由於「610」辦公室官員和勞教所管教的迫害,身體每況愈下,幾次出現危急,家屬也曾數次強烈要求見人,但均被勞教所拒絕。2002年4月8日,李慧琪生命垂危,被送至河北省人民醫院搶救。李慧琪身體瘦弱得皮包著骨頭,很多器官喪失功能,需靠插管維持呼吸。後轉至河北省第三醫院治療。期間曾多次出現生命危險。她於2002年12月12日獲釋。李慧琪全身癱瘓,呈昏迷狀態,泌尿系統感染,肺部嚴重感染,氣管被切開,僅靠插管維持呼吸,全身不時出現抽搐。而勞教所卻不承擔她的醫療費用。

    292.穆祥潔,女,天津市女子勞教所。2002年1月,因不放棄煉法輪功,被警察逼迫在外面大雪地裏罰站3天3夜。她的手腳被凍壞,腫然後化膿,一個月不能走路。穆祥潔還被逼迫長時間戴手銬,手銬銬到了肉裏,鮮血直流,然後被惡警吊起,晚上又被送入禁閉室。在禁閉室,她的手被綁在窗戶上,一個星期不讓睡覺,被電棍電雙臂。

    293.魏在鑫,63歲,於2002年2月7日被遼寧省撫順市公安局一處及糧站街派出所的警察抓捕,第二天送到吳家堡教養院。不允許他的家人去看望。2002年6月,魏在鑫被送到將軍派出所的第二看守所等待判刑。在此期間,看守所的警察唆使刑事犯人對魏進行毆打。7月份,魏在鑫被送往市醫院,並讓家屬領回。2002年11月15日魏在鑫去世。

    294.辜興芝,女,2002年4月2日在米易縣貼法輪功真象,被當地公安局警察抓捕,在毒打她後,將她送到米易看守所。在那裏她絕食抗議對她的非法關押,遭殘酷灌食達一個月之久。10月4日,辜興芝被送至醫院,於當晚死亡。米易縣警察沒有得到她家人的允許,就將辜興芝的遺體火化。

    295.朱改娣,女,2002年夏天因散發法輪功真象傳單,被東三馬路派出所抓到鄭州市第一看守所關押。朱改娣在看守所被犯人打罵,身體非常虛弱,情況危急。在「保外就醫」期間,於2002年10月3日離開了人世。

    301.在同一封信裏,特別專員(又稱特別報告員)通知(中國)政府,他收到了關於高淑豔的更多的信息。(在他2002年9月2日給政府的信中曾包括了高淑豔的案例,見E/CN.4/2003/68/Add.1,para.307,政府在2003年1月9日回覆了這封信。)。據此消息,在被關押在萬家勞教所期間,高淑豔被綁在一種被稱為「鐵椅」的刑具上長達28天之久,然後在2001年6月18至20日之間,雙腕銬在監門上被吊兩天。之後,她被判20個月徒刑。

    302.在同一封信裏,特別專員(又稱特別報告員)通知政府,他收到了關於王芳、左秀雲、李豔紅的更多的信息。(在他2002年9月2日給(中國)政府的信中曾包括了這三人的案例,見E/CN.4/2003/68/Add.1,para.320,政府在2003年1月9日回覆了這封信。)。據此信息,在萬家勞教所裏,2001年6月18至20號之間,獄警命令幾位男性犯人把這三位女學員按在地上,並用刀子和勺子刮她們的身體。之後,她們被逼迫躺在單人牢房骯髒的地上,並不給提供任何衣服,床和食物。王芳被吊起來,受電棍擊打長達40個小時。

    303.2003年6月4日,在一封和「非法濫用酷刑」特別專員聯合發出的信中,特別專員通知政府,他收到了以下法輪功學員的更多的信息。2003年11月12日,(中國)政府就其中一些案例作了回覆。

    304.舒群華,女,40歲,四川省遂寧市白山村第三大隊居民,於1999年7月20日被捕,在三個月被關押期間受到虐待。2000年1月24日,當地警察將她位於第5樓的居所圍住,逼迫她交出她所擁有的法輪功材料。她被警察從5樓推下去,當場摔死。

    305.於麗鑫,女,被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2001年4月15日,她雙手被綁在腦後,身體成90度彎曲,被踢打和電擊後脖項。第二天,她被帶進位於5樓的一個房間,強迫她打掃房間。被帶進房間不久,就有人目擊她從5樓窗口摔下,之後死亡。

    306.李澤濤於2000年9月8日被關進西山坪勞教所第7大隊,在勞教所裏,獄警命令與他同室的刑事犯人打他,並逼迫他放棄法輪功。從2001年5月29日開始,他被強迫抬人糞至傾倒的地點。他也被剝奪晚上休息的權利。獄警曾把一張報紙疊進帽子,放在他的頭上,然後把他的胳膊綁在一根木棍上呈一條直線,把兩隻裝滿人尿的桶掛在他的兩隻胳膊上,強迫他舉著兩隻桶達數小時之久,同時他們還用掃把捅他的後背。獄警們踢打他,並用刀子捅入他的肛門,2001年5月30日,他被毒打酷刑折磨致死。

    307.李長軍於2001年5月6日,因從互聯網上打印法輪功資料而被關押。據悉,2001年6月7日,武漢警方向他的家人通知他已死亡。據他母親講,在李長軍死後,她被允許短暫地看望她兒子的遺體,他臉部青紫,脖子紫黑,雙拳緊握,牙齒變形,相貌變形,後背像燙熟了一樣,慘不忍睹。

    308.趙子初,被關押在武穴市第一看守所,2001年7月,因大量吐血而被釋放。之後不久,因身體一直無法恢復而死亡。

    309.陳秋蘭,於2001年8月24日,在被關押在黑龍江大慶市看守所期間死亡。雖然一名警員在公開報告中聲稱她死於心臟病突發,但另有消息說她實際上是由於在被關押期間多次毒打和沒有醫療救護而死亡。

    310.沈德明,因在深圳時散發法輪功資料而被捕。他被關押在深圳九街村看守所6個月。放出時已被折磨至精神失常,身體健康嚴重受損。於2002年9月8日去世。

    312.李宏敏,女,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李宏敏於2002年10月16日被牡丹江市警察局非法抓捕,17日她被迫害致死。警方人員把她的屍體從樓上扔下,然後聲稱她是跳樓自殺。她的屍體於2002年10月19日被火化。警方威脅她的家人不准向公眾泄漏此消息。

    313.王景義,於2002年2月,因散發法輪功材料被警方抓捕並關進瓦房店市看守所,2002年9月,他被判5年徒刑。在被轉進遼寧省,遼陽華子監獄僅18天後,於2002年9月21日被迫害致死。

    314.歐陽偉於2002年10月16日被甘肅蘭州市安寧區公安分局國安大隊的三名人員抓捕。次日被判1年徒刑並關進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平安台)。同室犯人毒打他的頭部,他於兩天之後去世。歐陽偉雙腕上的針口顯示他曾經被注射過藥物。

    315.熊鳳霞,女,於2002年10月13日,在被關押在李鬱莊鄉看守所期間被折磨致死。她是在2002年10月1日次日被判1年徒刑並關進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在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她曾被吊在天花板上,遭受橡膠管,桑木棍及其它凶器毒打。在2002年10月13日夜間,她被強迫灌食直至死亡。熊鳳霞的家人要求驗屍報告,而被拒絕。

    316.星秀芹,女,於2002年9月15日晚8點被警察從家中強行帶走,關押在涿州市公安局松林店派出所南馬第三警務區。被關押期間她被警察銬在樹上三天三夜,然後又被銬在大板上吊了半個月,導致下肢癱瘓。警察於2002年11月16日下午4點通知其家屬把人接回家中,星秀芹已被迫害得全身冰涼僵硬,於第二天凌晨4點死亡。家屬找到鎮政府,鎮政府官員拒絕接見。

    318.黃寶臣,65歲,於2002年7月被吉林省榆樹市警方強行抓捕,並關進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獄警命令同室的犯人毒打他,並且不給提供食物和水數天之久。據悉,2002年11月7日,當勞教所兩名警察和一名醫生送他回家時,他已經全身淤腫,人事不省了。他的家人把他立即送入醫院,但他於20天後去世。

    319.胡紅躍,女,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於2002年9月28日在成都府南河邊失蹤。2002年11月單位接到公安局通知,聞知胡紅躍已死亡,公安只是出示了一張胡紅躍的照片,對其親屬和單位說是「餓死的」。胡紅躍的屍體於2002年11月19日被強行火化,親屬與單位均不讓見遺體。其被迫害致死的詳細情況有待進一步了解。

    320.史洪傑2002年11月28日,當一些法輪功的資料在他的住所被發現時,被警察毒打致死。

    322.姜榮珍,女,2002年11月20日在哈爾濱藥物恢復中心因遭受虐待而去世。中心聲稱她是死於心臟病。但據目擊證人稱,她身體上有傷口和被電擊留下的痕跡。她的前額和背部都有孔洞。

    323.羅織湘,女,與她的丈夫,黃國華於2002年11月29日在廣州市海珠區被「610」辦公室的警察抓捕。他們被關押在海珠區看守所,在那裏他們遭受了殘酷的虐待。羅織湘開始絕食後,她的健康迅速惡化。2002年12月4日她被送往醫院,同天從樓上摔下死亡。她的丈夫至今仍在關押中。

    324.王鳳偉,女,於2002年1月14日被山東省陽谷縣警察抓捕,在被送往莘縣看守所之前遭受毒打。在莘縣看守所她也遭到反覆毒打。2002年11月,她被毒打致死。

    325.侯女士,於2002年11月29日在甘肅省平安台勞教所因遭受酷刑折磨而去世。她的肋骨和盆腔都骨折,她也曾嚴重的大出血。在她去世後不久警方將她的遺體迅速火化。

    326.何華江於2002年9月16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慶新派出所的警察抓捕。2002年12月23日,他被關進大慶勞教所,在勞教所裏他因遭受酷刑虐待而去世。據悉,他去世後第二天,有人見到了他的遺體,他的喉嚨周圍有被扼勒的痕跡,他身上還有其他被虐待的痕跡。他的遺體最後被運至其他地點火化。

    328.孟桂英,女,於2002年6月被滿洲裏市警察局警察抓捕,並被關押在市看守所超過7個月。在被關押期間,她曾遭到毆打並被強迫灌食。據悉,她於2003年1月20日被釋放,他的家人將他立即送往醫院,她於2003年1月24日在醫院去世。

    329.劉傑,女,於2003年2月6日被捕,並被關進雙城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她曾遭受虐待。2003年2月17日,她的家人接到了她的死亡通知。

    330.蘭虎於2002年1月被捕,並被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將近一年。2002年12月,他被判11年徒刑,關押在南昌市監獄。在監獄裏,他每天被強迫勞動15個小時以上。2003年2月9日,他的家人接到了他的死亡通知,當他們趕到監獄時,他們發現他的身體骨瘦如柴。

    337.2003年6月8日,在一封和「婦女暴力問題」的特別專員聯合發出的信中,特別專員通知(中國)政府,他收到了以下法輪功學員案例的信息。

    338.劉小芬,女,於2000年1月被(黑龍江省)五站鎮警察局的警察抓捕。她在警察局裏被關押了數個月。雖然她懷有一對雙胞胎已經5個月了,警察局長還是毒打她,拽她的頭髮並踢她。就在她分娩之前,她被迫交了5000元錢才被釋放。

    339.蔣忠利,一位懷孕的婦女,於2000年1月被關進衡陽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她曾遭毒打。毒打導致她流產,她的健康狀況惡化,最後她被釋放,但是被軟禁在家。

    340.盧雲珍由於修煉法輪功於2000年1月在北京被捕,並被押回家鄉豐城市。據悉,她當時正有身孕,豐城警察局長下令在醫院給她強行墮胎。

    341.梁妹,四川人,於2000年2月被捕。在抓捕她的時候,她和她的小女嬰被警察掌摑耳光。據悉,2000年7月19日晚,她被當地警察局的警察從家中帶至警局。在警局裏,她雙手被銬在樹上,嘴被膠帶封住很長時間,以至於她的衣服都被乳汁浸透。她被關押在看守所15天,這期間她的嬰兒被丟在家中沒有母乳餵養。

    342.王少娜和她的丈夫,在他們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2月15日被捕。他們被關押在蛇口看守所。她當時已有6個月身孕,結果為了可以合法地把她關進看守所,她被強行墮了胎。據悉,他們在2000年6月30日再一次被捕。王少娜被第二次強行墮胎,之後他被關進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看守所。

    343.王霞在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2月19日在北京被捕。在林河警察局被關押期間,她遭到毆打。第二天她被轉入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儘管她當時已有3個月的身孕,她還是被強迫幹重體力勞動。她被強迫以極為困難的姿勢站立很長時間,並遭到電擊。她曾被雙腕吊起整整一天。2000年7月30日,當她懷孕8個月時,她被送回林河市警察局。在警察局,警察試圖對她進行強行墮胎。據悉,在她分娩一個月後,她被迫流離失所,因為她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

    344.鄒桂榮,被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在2000年2月記者採訪勞教所後,她遭受了毆打和電擊,和牙籤刺指甲縫之刑。她還被迫脫光上衣從一個牢房走到另一個牢房,也曾被倒吊起來,直到她雙頰通紅,眼球突出為止。

    345.楊平,在為法輪功上訪後,於2000年3月被捕。當時她已經懷孕,但是被強迫墮胎。她開始被關在武漢市中華路警察局,後來轉入蔡甸派出所。

    346.張武英和她的丈夫於2000年4月在國家信訪辦門前被22個警察毒打。她當時已有4個月身孕。一個月後,一個翠竹派出所的警察命令她去解放軍102精神病院去接受強行墮胎。但是強行墮胎失敗了,她還是生了孩子。2001年2月8日,他和她丈夫再次被捕,在抓捕他們的時候,嬰兒的頭部和腿部都受了傷。

    347.白莉莉,單淑華,鄭寶華於2000年5月被關進石家莊市女子勞教所。在被關押期間,她們曾被關在一間攝氏40度的房間裏整整一天,不准她們出去,也不准她們上廁所。許多被關押的女學員都受到了看守的性虐待,例如擊打她們的胸部。白莉莉在被用鞋底摑臉之後喪失了聽力。單淑華的身體上留下了許多被擦刮的傷痕。鄭寶華曾被僅以腳趾尖點地的姿勢吊掛起來達很長時間。

    348.竇建華在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6月被捕。她被關押在連珠山北鎮的北山看守所北山看守所。在看守所裏,雖然她已經懷孕了,她還是被強迫搬運沉重的磚頭。這導致了她流產。

    349.黎乃梅和武曉萍,和其他女性法輪功學員一起,於2000年7月底,被關在河北省井陘縣看守所。據悉,在被關押期間,所有的女法輪功學員都被剝光衣服,遭受毆打和被警察電擊。武曉萍被電棍擊打口部和陰部。儘管黎乃梅因作腫瘤切除手術的傷口還沒有癒合,警察還是用電棍擊打她的胸部。警察還電擊她的陰部。

    350.劉豔華在為法輪功上訪後,於2000年10月被捕,然後被關押在濰坊市櫻桃園警察局。雖然當時她已懷孕,警察局副局長還是毒打她,並將煙頭塞入她的鼻腔,並用腳踢她背部。

    351.顏菊英,女,河北省三河市。在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10月6日被非法抓捕,被關進了三河市警察局(燕郊公安分局)。在此期間,她被警察踢打,搧耳光。她曾被拽住頭髮在地上輪轉多圈。一個警察鞭打和電擊她多次。這個警察曾威脅要用開水澆她的身體,並威脅要找人來強姦她。據悉,當她不服從警察時,她便遭到更兇惡的毒打,並遭受了性虐待。

    352.李淑蘭於2000年11月30日被捕,然後被關進北京警察局,海澱區分局。警察脫掉了她除內衣外所有的衣服,然後把她關入牢房,在警察的鼓動下,同室的犯人曾毒打她。他們拽著她的頭髮把她往牆上碰,並用毛巾緊緊地勒住她的脖子,直到她失去知覺。她的眼皮,臉部和胸部都被圓珠筆劃傷。儘管如此,警察仍然電擊她。李淑蘭曾絕食抗議對她的酷刑迫害。據悉,她曾陰部大出血,身體局部麻痺長達一年之久。當她一年後被釋放後,她已經不能正常行走。

    353.石女士,在2000冬季被關押在吉林黑嘴子勞教所期間曾被電擊,結果導致她的月經異常停止。

    354.黃七芬在去北京天安門為法輪功請願之後,於2000年12月20日被捕。據悉,在警察局內,她的臉部,胸部,陰部和身體其他一些部位都因被電棍毆打而嚴重燒傷和損傷。在嚴重的毆打下,她曾昏迷不醒。她曾被告知,只有她告訴別人她身上的燒傷的疤痕是因為她自己自虐造成的,她才會被釋放。

    355.劉曉蓮在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之後,於2000年12月被捕,被關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勞教所。她曾絕水9天,為此警察曾大力踐踏她的背部。之後,她被送進赤壁鎮看守所,在那裏她遭受了長達20個月的酷刑迫害。據悉,看守所拒絕她的家人去探望她,晚上也不讓她睡覺。她曾被狠毒地踢打,並且被強迫跪在地上達12個小時。她曾被送往醫院,因為看守所給她強行注射了一種物質,導致她大出血。在她開始絕食之後,看守所釋放了她。但是在家中她仍被嚴密的監控,當她視力恢復正常後,她又一次被捕了。

    356.高勛虹在為法輪功請願之後,於2000年12月22日被捕,被關進河北省石家莊市平山縣警察局。在警察局,她被幾次毒打。警察還蒙上她的雙眼,強迫給她灌辣椒粉,用針刺她的身體,脫掉她的衣服,對她進行性騷擾。

    357.顧朋,在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之後,她的丈夫和她6個月大的孩子都被捕了。她遭到電擊。她的丈夫被關進保定的一家勞教所。據悉,當她呼籲釋放她丈夫,為她丈夫請願時,她被關進了精神病院,並被強迫服用了使精神衰弱的藥物。

    358.陳雅麗,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關在萬家勞教所。她被綁在一種被稱為「鐵椅」的刑具上長達28天之久,然後在2001年6月18至20日之間,雙腕銬在監門上被吊兩天。她也曾被電擊。一名警察抓住她的胸部,對她大喊侮辱性語言。為了抗議她所遭受的迫害,她曾絕食39天。

    359.王紅梅於2001年6月7日被蘭州大學警察局的警察抓捕,原因是她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她被關進蘭州市桃樹坪勞教所。在勞教所她曾絕食抗議被關押。當她被捕時,她已懷有身孕,但警察對她做了強行流產。

    360.徐女士,四川省興隆鎮人,她於2001年7月下旬被興隆鎮當地政府抓捕。儘管她當時有一個需要哺乳的9個月大的孩子,她還是被關進政府大樓裏,被迫與她孩子分開。據悉,她被雙腕吊起,並遭受毆打。毆打和懸吊時對她胸部所造成的壓力使她的乳汁流淌不止。

    361.汪友霞,由於懸掛法輪功條幅,被崔家鎮警察抓捕。被捕時,她已有身孕。她被警察毒打,並造成流產。

    362.楊頂英和朱家燕於1999年12月被第四機械公司保衛處抓捕,並被關進看守所。她們被關了15天,這期間,她們遭受了各種酷刑折磨。2000年7月她們又被御路口派出所關了15天。楊頂英被剝奪睡眠,並受到其他折磨。據悉,因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在8個月拘留以後,她被判在沙洋勞教所第二隊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她被強迫長時間勞動。他被強迫坐在小板凳上經常長達整整一天。朱家燕有幾個晚上被剝奪睡眠。她被銬起來長達半個月,並遭受虐待。她曾絕食抗議迫害,但是遭到強迫灌食。在8個月拘留以後,她於2002年6月被判在沙洋勞教所第九隊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警衛夥同其他犯人毆打她,並且不讓她睡覺。在她被釋放的那天,一夥同室犯人以死亡威脅她,並用拖鞋搧她的臉,用髒衣服塞進她嘴裏,造成她臉部腫脹流血。朱家燕於2002年10月31日被關進沙市勞改中心,一個月後,她又在一個看守所裏被關了2個月。2003年2月21日,她被送至武漢市勞改中心,在長達20天的時間裏,她每天都受到4個同室犯人的各種虐待。

    379.2003年5月21日,聯合國監察專員為5月12日被吉林市公安局逮捕的王敏麗(女)發出緊急呼籲。她為逃脫逮捕而從窗戶跳出去,摔斷了兩根肋骨。她被警察帶到市醫院二十四小時輪流看管。她被做了氣管切開手術。

    386.2003年6月11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停止對婦女的暴力監察專員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報告指出,2003年5月11日,重慶大學28歲女碩士研究生魏星豔及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大學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大多是學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因為在校園內放汽球掛條幅慶祝5月13日「世界法輪大法日」而被逮捕。據收到的信息,2003年5月13日,幾名警察把她抓到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的一個房間,叫來了兩個女犯人強行扒光了她的衣服。一個身著警服的警察把魏星豔按在地上,當著兩個女犯人的面強姦了她。魏星豔絕食抗議迫害,惡警強制灌食並插傷了她的氣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講話。據報告說,2003年5月22日,她被送進重慶市西南醫院,在此緊急呼籲之時她的目前狀況不明。

    396.2003年10月28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為劉成軍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據報導他於是2002年3月被捕,被捕時被警察開槍射擊大腿,手也被燒傷。2002年9月他在吉林監獄被判刑19年。在那裏他受到毒打和殘酷的迫害。2003年10月他被轉到長春市中心醫院,處於生命垂危狀態。

    400.2003年11月14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國停止對婦女的暴力監察專員,聯合國健康權利監察專員為4名法輪功女學員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2003年9月27日,楊鳳蓮被強行綁架,送到邯鄲市西環路洗腦中心。楊鳳蓮絕食抗議,被灌食。身體非常虛弱,開始吐血,幾次出現休克。據悉省610親自來人將楊鳳蓮秘密轉移,送往石家莊。(具體地址不詳)楊鳳蓮和她16歲的女兒曾被逮捕並被殘酷折磨。據報導,2002年5月22日威海市610頭子劉傑帶領4人將田麗扭住毒打。後就綁架到威海市城裏派出所,繼續毒打,最後又將她綁架到威海高區看守所。田麗被戴上背銬,強制坐鐵椅子,並拉到院子裏太陽下曬失去知覺。在醫院裏,田麗一直處於癱瘓狀態。醫院不能治癒,只得回家養病。陳英華2003年8月8日被浙江省嘉興市公安局逮捕。9月13日開始絕食抗議。她被銬在床上,一根管子從鼻孔插入胃裏。她於9月26日被送往浙江省的監獄醫院繼續灌食。結果她全身劇痛並吐血。鬆綁後已不能自己坐起來,臉色很差,手腳冰涼,兩臂到處是青腫。針頭被扎入青腫的部位。她於2003年10月13日被保釋。

    401.2003年11月17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國停止對婦女的暴力監察專員和主任監察員聯合為李茜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李茜於11月1日被上海國安局和蘇州國安局從上海浦東的住處抓走。現在下落不明。

    403.2003年12月9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為呂桂玲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呂桂玲因在公共電視上插播解釋法輪功的真象,於2003年1月被捕,同年6月被非法判刑19年,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被殘酷迫害。因生命垂危被釋放,兩個月後,警察再次強行將她從家中帶走,9月22日將她送到位於濟南的山東省女子監獄。呂桂玲進行了近兩個月的絕食抗議。她被強行灌食,食物中加入藥物進行迫害。造成肌肉萎縮,瘦得皮包骨頭,無力行動,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監獄拒絕醫療。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包括問題失蹤,當場處決
    法律權限之外的,當場或任意處決
    特派專員報告:Asma Jahangir

    37.聯合國特派專員繼續關切在中國發生的關押期間死亡的案例。報告描述了令人痛苦的場面:被關押者,其中很多是法輪功學員,因受到很惡劣的虐待並缺乏醫務治療而導致死亡。這些酷刑的殘忍和野蠻無法形容。鑑於此,特派專員想重申她在眾多的供述和緊急呼籲的信件中對中國政府的請求,立即採取行動來保護被關押人員的生命和安全,遵守經濟社會委員會通過的1957年7月31日的663 C號決議(××IV)和1977年5月13日2076號決議--對待拘留犯的最低準則。

    J.侵犯國家的、種族的、宗教的、語言的少數群體的權利

    76.特派專員愈加關注法輪功在中國的情況,他們僅僅因為練習法輪功就被殘酷虐待或在關押期間被非法處死。

    I.對屬於某些弱勢的國家,民族,宗教信仰,語言,或性取向群體的生存權的侵犯

    57.在審閱期間,監察專員為以下國家的某些弱勢的國籍,民族,宗教信仰,語言的人們採取了行動:阿爾及利亞、玻利維亞、巴西、中國、哥倫比亞、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亞、卡薩克斯坦、利比亞、墨西哥、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烏克蘭、泰國和越南。

    59.聯合國特派專員也在繼續監視中國的西藏情況。……在中國,特派專員也將繼續關注法輪功的情況,據稱法輪功學員只是因為煉習法輪功就被關押,並在關押期間遭受嚴重的虐待而導致死亡。

    L.拘禁期間死亡

    64.在審閱期間,很大一部份報告侵犯人權的案例是與拘禁期間死亡有關。為此,監察專員向以下國家的政府傳遞了指控:阿爾及利亞,阿根廷,阿塞拜疆,比利時,中國,哥倫比亞、剛果人民共和國、厄瓜多爾、埃及,赤道幾內亞,格魯及亞、德國、危地馬拉、幾內亞-比紹、海地、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伊拉克、以色列、卡紮克斯坦、利比里亞、利比亞、馬來西亞、尼泊爾、巴基斯坦、秘魯,俄聯盟,塞爾維亞和Montenegro、塞阿里昂、西班牙、斯裏南卡、蘇丹、土庫曼、烏干達、美國、烏拉圭、烏茲別克斯坦、越南和津巴布韋。儘管大多數政府向監察專員提供了較全面的答覆來解釋和澄清他們的情況,監察專員仍能發現以下的類型。

    65.我們收到的報告顯示,在大多數情況下,拘禁期間死亡是由於虐待和疏忽造成的。當調查開始後,他們經常未能達到最低要求或調查結果據報導被壓制。執法人員為迫使被扣壓候審的嫌疑人坦白交代,在拘留中涉嫌拷打折磨嫌疑人致死。其它案件表明拘禁期間在監獄裏死亡或是由於看守人員酷刑所致,或由於監獄當局的疏忽。監察專員還收到許多死亡案件是由於監管人員故意疏忽,不提供治療所致。

    M.對和平地捍衛人權的人士的死亡威脅和生存權的侵犯

    66.監察專員收到關於這些人士的生命和身體處於危險中的情況的報告,為此,監察專員繼續傳送緊急呼籲,以防止這些人士出現生命危險。在有理由相信是政府操控,或政府未提供適當的保護時,監察專員干預了一些案件。這樣的死亡威脅的目標通常是那些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或捍衛人權的人。在此,監察專員對以下國家發出緊急呼籲:阿爾及利亞、阿根廷、阿塞拜疆、孟加拉國、玻利維亞、巴西、中國、哥倫比亞、厄瓜多爾、薩爾瓦多、危地馬拉、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拉克、牙買加、吉爾吉斯坦、墨西哥、納米比亞、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巴拉圭、秘魯、摩爾多瓦、斯裏南卡、蘇丹、土耳其、烏克蘭、烏拉圭和委內瑞拉共和國巴西、中國、哥倫比亞、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亞、卡薩克斯坦、利比亞、墨西哥、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烏克蘭、泰國和越南。

    對婦女的人權侵犯
    監察專員亞秦.阿托克(Yakin Erturk)關於對婦女的侵犯,起因和後果的報告

    觀察:

    56.監察專員感謝中國政府的回覆。監察專員高興地注意到,政府重視對婦女權利的保護。但是,監察專員持續地收到無數的關於法輪功修煉者在拘留中被虐待的指控,監察專員希望能獲得關於中國政府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改造的更加詳細的信息,以及採取的預防,調查和懲罰所有對在押婦女暴行的措施。監察專員注意到,政府沒有對我們所遞交的所有詳細的指控進行回應。由於無法對指控的事實得出結論,監察專員想提醒中國政府,它有責任防止對婦女的暴力侵犯,有責任調查我們的指控,檢控犯人並對受害者提供補償。

    18.2004年6月16日,聯合國特派專員告知中國政府,自從1999年7月20日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以來,16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折磨或毒打,幾百名被判監禁20年以上,其他的被關進精神病院,很多人未經審判直接送去勞教。截止當天,據稱,很多法輪功學員仍在被關押,沒有經過任何審判。據報導至少有907名法輪功學員在關押期間死亡。

    19.報導顯示鎮壓法輪功的運動持續不斷地在中國進行。法輪功學員仍然遭受著政府官方為強迫他們放棄信仰而對他們的虐待和酷刑折磨。據報導一些在關押期間遭受酷刑和其他非人道和侮辱的對待的法輪功學員沒有被提供適當和有效的治療。特別地,行政拘留系統,亦稱「勞動教養」,據報導繼續強加在法輪功學員身上。據報導,勞動教養沒有經過指控和審判,沒有司法檢查,一般在一年到三年之間,還可能加刑一年。受勞動教養的人據稱沒有請律師的權利,也沒有申訴和為自己辯護的權利。聯合國特派專員在他的信中提到一些案例作為例證,這其中包括唐乙文女士,趙鳳雲女士和張國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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