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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輪功學員自述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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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4日】我於2002年9月17日因煉法輪功被非法綁架到赤城看守所共45天,在此期間,每天兩頓飯,給的飯很少,一屋9人。後來增加到12人,加人幾乎不加飯,大約2人吃一碗飯。我們餓的不行,經常出現休克狀態。後來向看守所的所長崔振軍反映,他卻說:讓你們吃飽了,你們更來的歡,這是甚麼地方。後來我們只好買點食鹽,每天中午以鹽水充飢,最後惡警把我們10人一起送入高陽勞教所(2002年11月1日)全判三年。

到高陽勞教所後,經體檢,當時因我身體不合格(嚴重心臟病、高血壓、下肢靜脈曲張很厲害)那裏不收我,崔振軍一聽說不收我,他特別惱火,我在車上坐著,他氣沖沖的走到車門前,問我有甚麼病,我說了以上幾種病,他當著我的面對高陽所的負責人說:十六大還沒開,快把她留下吧,回去她又瞎鬧。邊說邊走,到那負責人面前都說甚麼我沒聽見,反正是強行把我留下了。

在2004年2月份(農曆臘月二十七日)我的左眼突然失明,甚麼也看不見了,到高陽縣醫院檢查,檢查結果是:「眼底出血」。因高血壓引起的,花了200多元錢,直到現在左眼視力也很差,在那裏勞教2年零1個月20天。大約2004年1月份,農曆臘月初八,勞教所收了一批活--疊毛巾,把活幹完了,交了貨,廠家發現毛巾裏面有「法輪大法好」的紙條把貨返回來,女隊的隊長們把我們二樓所有的房間都搜了一遍,又把二樓所有的人員弄到大廳,全部搜身,把衣服全都脫光,連褲頭也不讓穿,把我們凍的夠嗆,她們就是這樣對待法輪功學員的,結果甚麼也沒發現。

我在勞教所期間,2004年4月--6月份在鴕鳥廠餵鴕鳥,那裏是迫害法輪功學員主要地方,他們經常把不妥協的學員弄到那裏,嚴刑拷打與過電,他們用的是手搖電話式的刑具,非常厲害。一天把曲小英帶去,大約在上午8點至晚8點一天,把她電的雙手都破了,鮮血直流,地上墊的海綿墊子,血都染紅了,漏在地上的血20多天還沒消失,後來曲小英被嚇得精神不太正常了。隊長想罵就罵,經常嚇唬她,有時還要銬上她,這都是我親眼所見,她是衡水地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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