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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遙遠的父親:老年失兒讓我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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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11日】2003年6月4日,我兒姚遙遠含恨去世了。留給我的是永無休止的悲痛。然而,僅是「想出外打工」一句,竟遭洗腦十個月,勞教一年,釀成如此悲劇。弄得我家家破人亡。

我兒五歲上學,十七歲高中畢業,期期穩居班上一二名。1989年7月以優異成績(646分)考入國防科大,隨即參軍,分在系統工程與應用數學系學習。1993年7月畢業,獲學士學位。被分在武漢士官學校任教。在教學比武中獲一等獎,在全軍刊物上發表8篇論文,擔負學校科研項目「模擬數學習題庫集」,圓滿完成任務,立過三等功。上尉軍銜,正連級幹部。是一位很有發展前途的人才。

1998年,那時他身體不好,在武漢學了法輪功。1999年,在進京上訪的路上被攔截,集訓學習兩個多月,單位輕率的將其開除黨籍、軍籍、工作,遣返回家。而家裏從未見到一紙處理文件。

2000年9月25日回家後,姚遙遠一直在家,沒有走出虎形村村門。牛馬司政府和派出所十多次到家查訪,次次在家。可在2001年2月21日,派出所有意問他:「你今後打算怎麼辦?」

他說:「想出去打工。」

就是這句話,鎮領導和派出所便猜測他會去上訪。第二天,來了五六人,強行將遙遠帶走。

當時我曾與其理論,提出質問:他已經三開除回家,這難道還不是處理麼?一般的法輪功修煉者,硬要將他坐牢才行?

其中一個五、六十歲的民警大吼道:「他是法輪功人員,政府就是要抓他,要處理他!」

另一個民警說:「凡是煉過法輪功的,都要學習。」

當天就被抓去邵陽市法輪功洗腦班。先在邵陽市黨校內,有十三、四人,後轉至邵陽市勞教所。

兩三個月後,他不斷咳嗽、吐痰,身體消瘦了。

我們請求到醫院檢查身體,看是否有病,未得同意。

我於是想出押金保外就醫。我首先找到鎮派出所所長葉祥明,請他簽字同意保外就醫。葉祥明說:「我只管抓人,這個意見我不簽。」

然後我向鎮裏提出申請,時任鎮黨委書記的周平也不同意。以後,雖四處奔走,都徒然。

五六個月後,除一兩個轉化釋放外,其他邵陽市區內的法輪功人員,相繼由單位擔保回去了,僅剩下邵東四人與新邵一人。

2001年11月13日,鎮裏突然通知我,準備兩萬元錢做押金,擔保回來。我立即趕到邵陽市勞教所。不知何因,他們已經集體絕食六天,連一口水也不喝。人已瘦得皮包骨頭,兩眼深陷,不斷咳嗽,喘氣,已氣息奄奄。

第二天,我籌備了錢到鎮裏。鎮裏說:邵陽市雙清區公安分局肖局長不同意。我趕到市勞教所,姚遙遠已經送往市拘留所。據說是以公開煉法輪功,擾亂社會秩序拘留。我打了報告到雙清區公安局,希望保外就醫,也沒結果。

我花了50元的探監費看望了一次。15天後,接到邵東縣610主任朱學明的電話,要家裏準備325元交監獄生活費。

我看遙遠的身體愈來愈差,咳吐不止,再次打報告請求保外就醫。當時邵陽市610辦李奇玲說:只要你們鎮裏縣裏同意,我們就放人。

鎮政府接了報告後,表示和縣610辦聯繫。

我直接到邵東縣610辦找朱學明。

朱學明說:「你兒太頑固了,我們把他排在第四。」(本已只有四人)

我說:「頑固是有些原因的。」

後鎮裏王鎮長,申德勝曾找朱學明,據說:「朱同志沒意見了,只是縣紀委劉社清書記不同意。」本想打算找劉社清。後聽說縣裏負責610辦的是縣紀委副書記申雄偉。經過幾次周折找到了。我遞交了申請書。申書記看了,有點同情,說一個星期答覆。一個星期後,得到申書記的答覆是:「上面不同意!」

我說:「還有哪個上面不同意,邵陽市610辦只要縣裏、鎮裏同意,就放人。」

後經了解,原來是邵東縣委書記王若波不同意,保外就醫治病也就絕路了。
也就是這樣,失去了一次次的寶貴的治病時間。

更為心酸的是,沒有經過甚麼審判,連給家裏一紙判決書也沒有。在身體患重病的情況下,竟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勞教一年。」

2002年2月初,遙遠被押往湖南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帶著病殘的身體,我不知他是怎麼度過一年的鐵窗生涯。

6月,我全家到監獄探視。他面色蠟黃,枯瘦如柴,白色紗衣泛黃,病態懨懨,我們只有心裏落淚。後聽說,十月份在牢房裏,發生一次大咯血。但沒有給予治療,任其發病。

好不容易熬到2003年元月30日,刑滿釋放。鎮裏姜同志,村羅書記等與我去接,在車上姚遙遠幾次大咳吐,身體極差。因年節,沒到醫院去檢查。回家的第八天,出現大吐血。急忙送邵東縣人民醫院搶救,輸液,輸氧。經CT、X線、照片,肺部形成幾個大孔洞,且侵染氣管。診斷為繼發性肺結核。六天後,又一次大吐血,造成血液大虧,馬上輸400CC的血,還打過幾瓶蛋白蛋。住院一月,花掉治療費一萬元,病情稍為好轉。經醫生同意,買藥回家治療。

在家治療期間,鎮裏仍然派人監視。(以一百元一月要村裏的莫治華每三天到家一次。)

2003年5月20日夜,遙遠再次大咯血。噴得被、枕頭、毯子、蚊帳到處是血,不省人事,緊急送邵陽市中心醫院搶救。每天醫療費五百多元,但病情不見轉好。至6月4日9時,再次大吐血,雖然立即搶救,終因吐血太多,含恨去世了。這次光醫藥費五千多元。

天啊!這到底是誰給了我這麼大的災難?致使我家支離破碎,家破人亡。我夢想的幸福晚年成了泡影。

我想,若不是牛馬司派出所,鎮政府單憑猜測「想外出打工」就認為「上訪」、「串連」,而致洗腦十月,勞教一年,怎會加劇病情的發展。

若不是邵東縣委書記王若波剝奪了保外就醫的權利,何會耽誤寶貴的治療時間,以致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我夫妻倆都快七十歲的人了,本人還患有嚴重的冠心病。老年失兒讓我痛不欲生。我們的晚年將怎麼煎熬下去啊!

姚珍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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