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4月27日報導,法輪功的律師說,兩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於星期三受到監禁,原因是拒絕交付因派發真象光碟而被法庭強加的罰款。
報導說,37歲的中國籍公民程呂金被判罰款24,000新元(相當於14,000美元),39歲的黃才華被罰20,000新元。
辯方律師艾爾弗雷德-多德韋爾(Alfred Dodwell)告訴法新社說,他的委託人認為他們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將對判決進行上訴。
多德韋爾律師說,「我們將繼續採取必要的行動,呼籲人們都來關注,每個人都應享有基本的權利。」
新加坡法輪功佛學會發言人王宇一(Diana Wang)在一份聲明中說,新加坡是中國以外唯一一個法輪功學員進行講真象活動而受到指控的國家。
報導引述王宇一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都在進行這種講真象活動,以呼籲人們關注在1999年7月開始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殘忍迫害和暴行。」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5/4/29/60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