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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惡警的暴虐和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的凶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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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5日】我是1999年1月有緣修煉法輪功的。得法前是一個從下地十幾天開始就未離過藥的老病號,每天一睡覺就夢見和死去的人在一起,身體十分虛弱。根據許多老年人介紹,我也經常進廟燒香。請些巫婆、神漢在家「跳」。錢花了不少,但一點作用也不起。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僅一週,折磨我多年的疾病就沒有了,從此精神起來了,再也沒有夢見過死人。

「7.20」後,我看見報紙、電視上所編造的謊言,心裏難受極了。我很困惑,很迷茫,覺得媒體上所宣傳的和我所讀的大法書籍完全是兩碼事。但我也絕不敢想像以這麼大個中國政府,這麼自吹「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共會對全國人民撒下這樣一個彌天大謊,愚弄百姓。那一年,我還聽一位我單位高層領導的夫人說:「我老公昨晚被叫去開會,我說法輪功肯定是好的,要不然,為啥叫你們去開這方面的會都不敢堂堂正正的。我老公還叫我別瞎說。」後來看了一些資料,才知道有那麼多的大法弟子為了堅持修煉,證實大法而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我想我也應該走出去證實大法,起到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因此2000年12月,我與幾個同修一道去了北京。

*北京警察的邪惡

到北京後,只見警察在路邊逐個盤查,不放過每輛車,並要求每輛車上的乘客都必須要罵人,不會罵的,警察會一個字一個字的教你罵,不願意罵的就要被抓起來。我就是因為不願意罵人而被抓的。被抓的當晚,他們把我們關在一個新修的監獄。二、三十人擠在一間只有十幾平方米的屋裏,裏面甚麼都沒有,不要說睡,連坐都坐不下,我們便輪換著煉動功。第二天,也沒給我們飯吃,就把我們送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院子裏等著搜身時,一個同修說她的梳子在另一個同修處,要去拿一下,就被三個男警察拳打腳踢。我站起來喊了聲「不准打人」,馬上過來兩個警察打我。我在北京看守所最大的感受是:警察的嘴不是用來說話的,而是用來罵人或與吸毒人員打情罵俏的。而對我們大法弟子,他們只會使用最粗暴的肢體語言,要我們走哪裏或幹甚麼,就拖我們的頭髮或衣領,如果被拖暈了,不知他們到底要幹甚麼,便又會招來毒打。

剛進看守所,就是利用搜身來對我們進行侮辱,掠奪我們的錢財,被抓時,大法弟子有的幾百塊錢,有的幾千塊錢,都被他們搶去了。惡警們強制脫光我們的衣服,連用過的衛生巾都不放過。這其中他們用那些錢買的是170元購的一床被子,一個牙刷頭,一支牙膏、一捲紙。而棉絮是我們剛抱進,就又被他們抱出去賣給別人,我們這間屋二十九個大法弟子只能擠著合蓋以前別人走時留下的被子。

剛開始兩天,看守所根本沒有給我們飯吃。第三天直接拉出去灌食,小指粗的管子將我們插得鮮血直流。灌了兩次後,我們悟到,不能配合邪惡,應該抵制迫害,於是我們一間屋27個絕食的大法弟子,全部手挽手坐成排,堅決不去灌食。惡警又打又罵又拖都沒有辦法。於是又叫來十幾個惡警用電警棍把我們的手電開,再拖到門外打,在門外都是三個以上的惡警打一個學員,打完了又用電警棍從領口伸進我們衣服裏直接接觸到皮膚電。然後再拖出去叫幾個男犯按著灌食。後來幾個犯人說:「你們到底為了啥呀,被他們這麼打,吃這麼大的苦。我自己被抓、被判的時候都沒哭過,今天卻為你們哭鼻子,你們值嗎?」我們說:「我們吃這麼大的苦,是因為來證實大法,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那是絕對的值。」

在被非法提審過程中,也是幾乎每個學員都是挨了打。惡警們還有的手段是故意造謠詆毀師父,辱罵師父,將師父的照片、書扔在地上踩。如果我們制止他們的言行便又會招致毒打。有一個女大法弟子被他們拖出去扒光了衣褲,只剩下胸罩和內褲,雙手被吊銬在雪地裏的單槓上,就這樣他們還要喪心病狂的捏了一個雪團從大法弟子的內褲裏塞進去。

還有一個大法弟子在下午三點左右被叫出去審問,凌晨兩點過才放回,幾個扶著進來後,她自己根本沒有辦法蓋被子。那晚上值班警察來問了幾次,問她有沒有事。第二天起床後,我們問了她才知道當時她被拖出去長時間毒打之後,又被拖到雪地裏凍了半個多小時,致使她全身上下都是烏紫,體無完膚。當時我們監室的大法弟子都憤怒了,要找惡警講理去,僅有兩個未絕食的大法弟子(一個老人,一個孕婦)說,如果這事不處理,她們也要絕食了。可是警察卻說:「不會吧?一定是你搞錯了,警察怎麼可能會打人呢?是你自己盤腿盤的吧?」當那位受傷的同修說出那個警察的警號後說「我盤腿不可能把全身都盤成紫色吧?並且,你審問我們的時候允許我們盤腿嗎?」那警察見無法狡辯了,說:「那你說怎麼辦呢?我們送你去醫院?」同修說:「我不去」。「那我們放你回去吧?」同修還是說:「我不走」。但下午還是讓她走了。還有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大法弟子在被兩個警察提審時被侮辱。

我在北京被非法關押十一天,回到當地後又被公安局非法拘留28天。我出來後才知道,我家人交了5000元保證金,單位交了5000元,都沒有開發票。當年我們十幾個大法弟子有單位的都是單位交5000元,個人交5000元。沒有單位的交2000元。(取保候審期滿後,也沒有給我們退錢)。只有兩個被非法勞教勞改的在家人的抵制下,家裏沒有出錢。

*惡警的敲詐、欺騙等土匪行徑

2003年4月,我因向世人派發大法資料被邪惡之徒舉報而被綁架。當時審問我的兩個惡警在想從我身上挖出資料來源的目的失敗後。A警察便拿出一本檔案翻給我看說:「你看看你以前給我們寫的甚麼?」

我一看也沒甚麼,就還給他了,B警察又去翻了一篇遞給我說:「你看看你給我們寫的甚麼?」我一看,是一份「悔過書」,我清清楚楚的記得我沒有寫甚麼「悔過書」之類的東西。這裏怎麼有一份寫看我名字的「悔過書」呢?怪不得以前曾有個同修對我說,她是看了我的「悔過書」之後,才被邪惡轉化的。我還不信。我把檔案放在桌上說「這不是我寫的,沒有一個字是我寫的。筆跡也不是我的。」A警察心虛地說:「不會吧?」這時我突然記起2001年被拘留時,A警察曾經對我說:「你應該珍惜你現在的家庭,你老公很關心你,我們說讓你寫認識,你老公怕你不會寫,就寫了一份來讓你抄。但我想還是你自己寫,這份就不給你了。」現在想起不給我是因為知道我不會寫,而且還會當眾銷毀。我問A警察:「這是不是你說的我丈夫拿來叫我抄的那一份?」他無言以對。其實那也不是我老公寫的,而是我丈夫的一個同事寫的。兩個警察見從我這裏問不出甚麼。A警察便說:「你在裏面多買點肉吃,吃好點,反正你們有錢。」我一聽,就知道他們又在想敲詐我們了。

果然,第二天來提審我的時候,B警察就說:「你工資卡的密碼是多少,你老公在家裏要生活要取錢。」我說:「那等你們走時帶給他吧。」B警察很高興地走了出去,A 警察對我說:「你不存點私房錢嗎?」我說「沒有必要,一家人就應該相互信任。」他又說「我還是覺得你應該存點私房錢。」這時我也明白了,A警察其實也有他善良的一面,他在提醒我保密。同時也避免他的同事進一步犯罪。又過了一天,可能是B警察因為我沒告訴他密碼而生氣,先要給我個下馬威,一見面就將我一陣狂吼,然後又說:「你工資卡的密碼你給你家說了沒有?」我說:「我工資卡的密碼我會告訴我家裏人,但不可能告訴你。」B警察聽了兩眼一直發白。A 警察說:「你在裏面關了兩天,還關出脾氣來了呀?」我說:「這是你們發脾氣的地方,不是我發脾氣的地方。」B警察拍著桌子說:「這裏是我們專你的政,不是你專我們的政。」我說:「我知道,你們都是革命的紅衛兵小將,這裏就是造反派的司令部。」在他們尋找資料來源的目的失敗後,惱羞成怒,非法判我勞教二年。接著把我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資中楠木寺勞教所的暴行

到了勞教所以後,我才知道勞教所才是一個更黑的黑窩。我現將資中楠木寺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情況,根據我的所見所聞記錄下,以揭露邪惡。

勞教所原七中隊隊長張小芳視錢財權力如命,在她擔任隊長期間,她長期體罰、虐待大法弟子,搜刮大法弟子的錢財。她每次作惡後,都還要威脅說:「你去告嘛,老子大不了不穿這身警服,檔案上有你的地址,老子找人把你全家都砍了。」或說:「你告了老子還是七中隊的隊長。你們法輪功這麼多年都在告我,又沒告倒,就算是以後七、八中隊全隊,老子還是隊長,還是老管你們。」把大法弟子拖到烈日下罰站。灌鹽水後不准喝水。不准上廁所,晚上睡覺,把兩架床並攏,中間留開二十多公分,然後把兩個床的橫條露出來,讓大法弟子就睡在兩個床的橫條上,雙手緊銬在床頭上,如果睡在上面稍微動一下,就會掉在地上,手會銬得更緊,骨頭會扭曲。有的沒睡這種床的大法弟子,晚上一、兩點才准睡,早上五點過起床,中途每半小時被拖起上廁所。

大法弟子耿小俊:自從被關押到七中隊以後,就一直受到體罰、虐待。有一次,耿小俊在晚上加班鉤花時,感到胸悶、氣緊,好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一樣,被送到醫院在訴說情況時說了是在鉤花時發生的,因此被認為泄漏了七中隊讓我們加班的秘密。從此,耿小俊每天晚上都戴著手銬睡覺,白天被銬成耶穌受難狀。經常打罵她。還強迫她盤腿並把手上下反銬,手腳連在一起五花大綁。這種長期的虐待致使耿小俊出現精神失常。

大法弟子付利瓊,因堅持煉功,而被關入小間,長期受虐待,不准洗漱,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 ,用開口器給她灌鹽水,致使她多次把大小便拉在身上,還強行脫下她的褲子來擦地面。有一次在操場上,張小芳當眾叫人強行脫光利瓊的衣褲,捆綁盤腿近二十小時。

周正鳳:因長期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經常通宵而導致晚上加班時打瞌睡。被經常打罵。她回家時,因想帶走自己的東西,被拳打腳踢,最後張小芳把周正鳳的被子,好點的衣服都扣下了,還強迫其他人員作偽證,寫假證明材料。

吳幫容:被張小芳把臉打腫、打青紫後十幾天未消。

鄭才先:長期被張小芳打罵或叫吸毒人員打罵,強迫捆綁盤腿。

李陽芳:因一次將水瓶裏的剩餘開水倒錯了桶,便招致打罵,還強迫她賠一擔新桶。

王紅霞:長期被體罰、虐待、灌水、灌食、打罵。

趙忠玲:多次被關小間強制轉化,灌鹽水,不准上廁所,讓她蹲在地上十幾天,晚上只讓睡一兩個小時,還被銬在床上,讓吸毒人員坐在她身上。四十歲左右、本來身體很健康的她,被迫害得彎腰駝背,皮包骨頭。

羅俊玲:被關進小間強制轉化近一年時間,經常被打罵,沒病也強迫給她用開口器灌藥物,不准上廁所。羅俊玲原本是一個能幹,漂亮的女廠長,被張小芳折磨得只剩下皮包骨頭,頸上的動脈腫得很粗,脖子也歪了,發硬,無法開口說話。

朱銀芳,五十多歲,被邪惡之徒關進小間毒打,(上午從吸毒犯中隊接過來時還好好的)見不行了叫醫生來搶救,剛抬出大門就永遠離開了人世。當時張小芳等把其他同修都關在寢室裏面壁,不准說話,不准看窗外,大家都聽到了朱元芳被打時的一聲聲慘叫。後來有二進宮的原二中隊的吸毒犯說:「上午從二中隊出來時還好好的,中午就被抬出來了,我們看見被抬出去,朱阿姨是多好的一個人呀。」事後,張小芳還經常 「此地無銀三百兩」地說,明慧網造謠說老子把你們迫害死了,還說這些幹部是惡警,你們看見哪個死了,至於那些得病死了的是她自己的事,只要出了我這個大門就不算是死在七中隊的。

張小芳與另一個惡警蘭秀敏還經常強迫她們認為『轉化』不徹底的學員手拿一本用紅紙包了的書(張小芳說這是紅寶書)站在全中隊學員面前跳忠字舞,逼她們把「打倒×××」、「打倒×××」「打倒×××」(師父的名字)編成歌來唱,大冬天每頓飯都要這樣折騰到飯菜都涼透了才准吃,有時甚至不准吃,長時間不讓洗漱。不准上廁所。在這方面,惡警蘭秀敏比張小芳更邪惡,所以幹部都在背後叫她人妖。

勞教所規定,每個中隊每天必須打開水,十二點之前必須睡覺,這一點張小芳還是每天都叫幾個人去打開水,但打來的開水是給惡警用的,用不完的,放涼了倒來洗碗,沖廁所,總之不會拿來給大法弟子用。規定三個老人每頓飯只用一盆水,在十五分鐘之內洗完全中隊的碗、筷、飯菜盆。如果有人不忍心而去幫忙的話,就說你想學『真善忍』,想做好人,那你做吧,就罰你一個人洗碗,打掃全中隊的衛生,倒全中隊的馬桶,生產任務還不能落下,還要加任務,晚上三點之前能睡覺算早的。如遇所裏檢查,就叫人把生產工具藏起來,躺床上學習,等檢查過了又起來勞動,有時看時間沒必要再起來一次了,那要用早晨起床來補足。

張小芳還經常強迫大法弟子給中隊買東西,為了迫害大法,她不惜各種手段。有許多學員一入隊就被強迫買許多東西,有的幾十元,幾百元,只要卡上有錢,多少都能給你買完,但是卡上的錢沒了卻見不到東西,並且她只要想整哪個,就讓你蹲著學習,蹲著勞動,一蹲就是幾天甚至一兩個月。長期叫吸毒犯打罵大法弟子,如果不打人、不罵人的,就會受到她的打罵。她很明確的說轉化了就是不准你學『真善忍』。

七中隊有三層樓都是寢室,但全中隊都只能住在二樓的四個寢室內,每個寢室都只有十幾平方米,不到二十平方米,學員全都是合鋪,不管上鋪下鋪全部都是兩個人。這樣就多出一個人的棉絮來,被她搜了出去賣給小賣部,到後來兩個中隊合隊時,她還悄悄找人上樓去把床上稍厚一點的好棉絮扯了去鎖上,致使許多學員合隊以後與原來合鋪的人分開了而沒有棉絮鋪床。

被張小芳這個惡魔迫害的大法弟子,數不勝數,其行為令人髮指,在七中隊與八中隊合隊時,終於把她換出去了,現在新七中隊的隊長是原八中隊隊長李奇(音)。如果說張小芳是惡鬼的話,那李奇就是真正的魔了,他表面上做出一副偽善的面孔,但對待不「轉化」的大法學員的手段和對大法的破壞比張小芳更勝十分。他把堅定的大法弟子用雜案人員包夾,使他們與其他大法學員完全隔離。在七中隊永不見天日,晚上兩點過才准睡覺,早上五點過又叫起床,而吸毒犯是分成三個班輪換著睡覺。還強迫『轉化』了的人學其它法門的經書。不准大法弟子上廁所,規定的生產任務比其他學員重得多。

王紅霞:在原老七隊就一直受到張小芳的迫害,合隊後,雖然與大家隔離開了,但幾層樓的學員經常在半夜聽到王紅霞高呼救命的聲音。被那個寢室傳來的打人聲吵醒。

大法弟子劉品秀、王永清從開來到八中隊時就受到非人的折磨。李奇等惡警指揮吸毒人員先在操場上打他們,後又將劉品秀銬進廁所,指使多人連續幾天毒打,後來李奇因其他學員哭了而發怒,讓她們寫洗腦後的思想彙報,為甚麼同情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

孫鳳華:被非法勞教三年,因堅信大法,被迫罰站幾天幾夜,直至全身浮腫虛脫仍不罷休。

蘇世輝,因不願寫揭批師父及大法的謊言,李奇、李霞、岳秀瓊等惡警每天指使吸毒人員毒打蘇世輝,寒冷的冬天,讓挨打後的蘇世輝吸穿一件汗衫赤腳站在地上。有一天中午,樓下許多學員都聽到了他們打得蘇世輝叫救命,李奇不但指使吸毒人員打她,還親自動手將蘇世輝綁上盤腿。

楊珍茹:因在幹活時哼唱大法歌曲,被李奇、李霞、岳秀瓊叫到辦公室用電警棍打昏,晚上蘭秀敏還幾次三番逼楊珍茹說出是還有其他人唱歌或聽到為甚麼不報告等。

剛被劫持來的大法弟子不願喊報告,就會被她們毒打後綁著盤腿。

七、八中隊合隊時,李玉華、祝耀輝、王紅霞、李馮琪四名大法弟子因不願打報告而長時間罰站,不准上廁所。

合隊時另外還有多名大法弟子受到過各種各樣肉體和精神迫害,都不妥協。合隊後,李奇先做她們的轉化工作,均未見成效,後來李奇便在吸毒人員入所中隊去借的房間,將這幾個未轉化的都隔離開來轉化,也不知它們用了甚麼樣的邪惡手段,一個星期後這幾位學員被迫妥協了。

李奇規定所有不妥協的大法弟子的現金管現卡都必須由吸毒人員代管,所以大法弟子家裏一寄錢來,就被吸毒人員拿去買煙、零食等,不管卡上多少錢,到頭來自己卻連買衛生紙的錢都沒有。有一次,吸毒人員在用未轉化學員的卡買煙和零食時,被其他大法弟子看見,向李奇反映時,李奇卻說:你們沒有證據,不要亂說。

由於勞教所規定了作息時間,李奇、方小青(副隊長)等人就把大法弟子的生產任務規定到你不吃、不拉、不睡都不可能完成的指標(如廠家說快手一天可糊三千個紙袋,二百個紙盒,它們就規定你一天糊一萬二千個紙袋、五百個紙盒)這樣,它們就可以罵你偷懶,完不成生產任務而讓學員在昏暗,陰冷的路燈下加班至兩點過。方小青、蘭秀敏二個每天都守著大家勞動,不准說話,不准抬頭,不准停一下手,不准手動慢了,連上廁所都被說成是偷懶,大法弟子在勞教所就是現代包身工。

在勞教所的大法弟子中,還有的學員是被當地派出所惡警直接填好勞教決定書後,而去綁架的。如:樂山市的劉品秀、王永清、盧海瓊、李馮琪都是在上班時被綁架到勞教所的,她們至今都未見過勞教決定書,更不知道自己何時能回家。

瀘州市的鄧萬英、趙生榮、陳桂珍也是在家時突然被惡人綁架到勞教所的。

鄧元秀,6月9日被綁架,勞教決定之日卻是從6月7日起,以上幾學員都是在家或單位突然被綁架,連公安局、國安隊的過場都免了。

趙顯常,廣漢市人,公安局、國安隊無故到她家打、砸、搶、她把這個事實寫出來揭露,就被判三年勞教。

雷鴻,達洲市人,她被當地指控的罪名更為滑稽。因為她在休假時有幾個朋友到家去看她,被指控向廣安方向發了三次正念而被勞教二年,天下還有比這更可笑的罪名嗎?

以上是我在楠木寺勞教所的所見所聞,由於自己有執著心沒去,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情。回家後,我因自己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感到心裏很難受,覺得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在同修的幫助下我寫了一張嚴正聲明並發給了明慧網登了出來。從今以後我一定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放下人心,去掉執著,講清真象,救度眾生。

資中楠木寺七中隊惡警名單

李奇(音)現任隊長
李霞 管教
岳秀瓊(音) 指導員
方小青 副隊長
蘭秀敏 分隊長
七中隊電話:08327-521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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