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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立即釋放大法弟子孫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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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17日】孫玉梅,女,33歲。工作單位:大慶採油一廠大集體。

孫玉梅修煉大法。大法教人修心向善,處處為別人著想,無私無我,先他後我,且祛病健身見奇效。自修煉大法後身體更健康了,品德更高尚了,一家老少的事,她都默默的幹在前面。祖父年邁臥床,生活不能自理,她一直盡心的侍奉。家中的親人和鄰里對她都伸大拇指說:「煉法輪功的孩子可真好!當今晚輩這麼孝順老人的真難得,真不簡單!」等等。大法使她無私,心是透明的。家人很喜歡她,都支持她煉法輪功。「煉吧!人要都這麼好,家長和多省心哪!」

2005年4月23日晚,她因外出掛「法輪大法好!」的條幅被綁架,至今被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未歸。警察真是無法無天了!

法輪功洪傳全世界78個國家,全世界人民都都知道好;一國兩制的香港政府也讓煉。世界各國給法輪功頒發的獎項超過了一千三百多;中國沒打壓法輪功之前,中國各級政府和單位也給法輪功發獎狀,怎麼人多了就不讓煉了?全國上下還一起造謠。這不是胡來了嗎?要是法輪功不好,哪會有這麼多人煉?當今的人誰傻?能自己害自己嗎?煉法輪功的,可不是一個兩個,是上億的人哪!玉梅常常難過的說:「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哪!政府這麼造謠,人們都被欺騙了,不知道大法好,都是受害人。大法弟子就要告訴人們千萬記住法輪大法好!使你的生命能幸福平安。」為了別人的安危,她盡自己的心和力去做。特別是發生了南亞大海嘯後,她更難過了,她說:「這不是天災嗎?幾秒鐘30萬人就沒命了!趕快告訴人們大法好!記住大法好吧!以保平安。歷史上那麼多預言都說到現在人類道德大滑坡,滑到這程度了,就危機了,我要趕快救人那!」

再說了中國的《憲法》、《刑法》等法律哪一條也沒說煉法輪功違法,說「法輪大法好」有罪呀!孫玉梅因說法輪大法好,並把這句話掛出來告訴更多的人,就被關。這不是天大的冤枉嗎?再說,憲法保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她說的做的是中國《憲法》允許的,綁架、關押孫玉梅根本是違背中國《憲法》、《刑法》的。

作為家屬,我們要依法追究大慶市公安局鐵人分局的責任,它觸犯《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243條「誣陷罪」、第245條「非法搜查罪」、第257條「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第398條「濫用職權罪」。

我們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孫玉梅,依法賠償一切物質和精神損失,立即法辦違法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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