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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陽市鄒美英受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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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30日】我叫鄒美英,現年52歲,湖南衡陽市人。我與老伴鄺陸生1996年得法。經過學法煉功,我們老兩口病沒有了,大法的神奇使我的心無法表達,我也不知道怎樣感謝我們的師父。心裏總是有一個念頭,法輪大法確實是好!

由於功法好,效果好,煉功的人越來越多,由於學大法的人太多,發展太快,江××這個大魔頭產生了妒嫉心,1999年7月20日開始對法輪功血腥迫害。

為了揭穿江××這些人的陰謀,謊言,我們發傳單,貼標語,掛橫幅,講真象,救度眾生。在這幾年的時間裏,我被拘留幾次。1999年11月我去北京上訪,被惡警非法抓捕,在北京西區看守所關押8天,受到惡警的虐待,後來把我們押送到祁東縣拘留所關押了21天,受盡折磨,敲詐伙食費252元,縣公安局敲詐1000元。在北京上訪時,我說我是官家嘴的,所以官家嘴一共來了6個惡警闖進我家敲詐現金1000元,釋放時,本單位來接我,要我自己出車費,他們還要上酒家吃飯,要我家人付款,車費130元,飯錢170元,單位扣工資500多元,合計3052元。

2000年我和同修在單位發真象資料,被單位副礦長發現,我們就這個機會,跟他講真象,給資料給他看。哪知道他太邪惡,當時就報告派出所,就這樣我們被非法抓去,在單位派出所關了一天一夜,又送到祁東拘留所,拘留了15天,敲詐伙食費180元,本單位接我回家,我自己出車費130元,惡人吃飯,抽煙都讓我們出錢160元,扣工資250元。合計720元。

2001年7月我們單位610頭子副礦長領一幫惡人突然闖進我家翻箱倒櫃,副礦長抄走兩本《轉法輪》書,還把我帶到派出所關了一天,說要罰我的錢,還要送到祁東縣拘留,我和他們評理。這次在師父的保護下邪惡沒有得逞。

2004年我和單位同修去北京,買了一張看城樓的票,去看城樓。那個收票的女人,問我是不是法輪功,我說是的;那個女人就不准我們過去,我說我們法輪功是好人,我們師父教我們學「真、善、忍」,在社會中做個好人,做個更好的人。那人受毒害太深,聽不進真象,反而又叫來一個男人,那男人又叫來一輛警車,那些惡警真是像發瘋一樣惡狠狠的把我們推到警車上,在北京公安局,天安門分局,警察問我來北京幹甚麼,我說來旅遊的,旅館也搜了,甚麼也沒有。

後來我們被祁東縣公安局領回,又無理由的將我們拘留。賀崢嶸和另外三個惡警,還把我押送到祁東過水坪派出所,他們用手銬把我吊到窗框上,整整掉了一天一夜,幾個惡警分別值班,還不准我閤眼,我一直發正念。那些惡警也筋疲力盡了,在師父呵護下我脫離了這次劫難。可是,後來惡警又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還敲詐伙食費490元。

2005年3月11日下午3點多鐘,祁東縣公安局鄒愛民還有一個祁東縣610辦公室主任姓肖,和我們本單位兩個惡人張柏雲、管開生,闖進我家,張柏雲撕了師父的法像。

3月14日晚上11點,本單位派出所,所長劉方志,張柏雲,保衛科長管開生,司法科長吳學達,突然到我家,進到屋裏這裏看看,那裏看看。張柏雲將我家大門貼的法輪大法好日曆表扯下來拿走了。

在這幾年裏,610和惡警沒有搜查證,隨便抄家,把人帶走,審問。希望那些還在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不要再為江××這些人賣命了,這樣對你本人不好,對你家人不好。你唯一的選擇,就是要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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