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洲廣播電台6月10日報導,精神修煉組織法輪功向澳大利亞的一個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澳洲外長唐納禁止他們在堪培拉舉行抗議活動。
法輪功學員說,在過去三年中,澳洲外長唐納一直在簽發指令,禁止他們在中共駐澳大利亞大使館附近舉行抗議活動。指令還禁止他們在離大使館一百米以內打出標語牌或者播放音樂。
法輪功發言人魯巴西科說,該組織的訴狀已經遞交給首都行政區最高法院。她說,澳洲外長唐納三年前發出這種指令時,法輪功學員就提出法律意見,認為這一指令不符合澳大利亞法律。法輪功學員在三年中一直試圖通過與唐納外長對話解決這個問題,但是沒有成功,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