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救我出牢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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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6月2日】2005年農曆新年前夕,我在下班時被610和國安綁架。他們對我實施突然襲擊,並對我的身體和住宅進行搜查,非法關押我24小時。由於我堅持正念正行不向邪惡低頭,遇上了一個神奇的機會,最後在過年前安全回到家中。

自從在網上從新得法以後,我隨時隨地堅持講真象,在當地政府網站發表聲明,堅持保留自己的信仰自由,在當地造成一定影響,已經被邪惡之徒密切注意。但是我堅信,法輪大法是真正的佛法,修煉大法是正的,自己在平時一言一行儘量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以大法的要求來自查,因此我首先從信念上沒有任何愧歉之處。此次被綁架時,我就理直氣壯的大聲叫喊:我沒有犯法,沒有做壞事,你們憑甚麼抓我!你們沒有法律文書,無權抓我!從被抓上車時起,我就一直不斷的發正念。

被抓入派出所後,六個惡警來審訊我。以前抓過我的那個610姓周的問我:你現在有沒有煉法輪功?我說:當然要煉!一個惡警問:你為甚麼要煉?我說煉法輪功有幾大好處,1、通過煉功,強身健體。我50多歲的人了,煉功後身體從來很健康。2、通過學法,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比如,煙酒嫖賭都不沾,努力發奮工作,與人和睦相處。3、遇到矛盾時能忍讓,所以心情好。

有惡警問「煉法輪功犯法你知道不知道?」我說:我煉法輪功不犯法。我開始煉功時國家體委還發出號召,開展全民健身運動,而法輪功創始人也多次受到國家嘉獎。你說我煉功犯法要拿出成文的法條,所謂「法律無專條不為罪」;第四我從1994年開始煉法輪功,到1998年被聘請為市報的特約記者和文聯作協的會員,並多次被評為先進,多次得獎。你們那時怎麼不說我是×教?

他們面面相覷,說不出理來。我反問:你誣蔑我們大法是×教,有甚麼法律依據?他們無法回答。我說你們就為這事把我綁架來?放我回家吃飯!說著我就往外走,走到了走廊上。幾個惡警把我使勁地拉回屋內,按在椅子上不讓動,留下兩個看住我,其它去吃飯。吃完飯後的惡警對我進行了第二輪審訊,而我空腹仍餓,見此情形,我決心開始絕食。

有個被稱為江蘇省網警總隊「專家」的來審我。他問我在網吧做了甚麼,有沒有看明慧網。我義正辭嚴:我看了。我在網吧租用電腦上網,怎樣使用電腦是我的權利。他說你有沒有帶特殊的工具?我說上大法網站是從移動網上去的,特別好上。我說,我在網吧看明慧網,就好比在家裏聽電台,是我的人身自由。你們憑甚麼抓我!

他們換了幾個人來審。我說,你們無權干涉我煉法輪功。你們沒有法律依據。憲法人權條款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我的信仰就是法輪佛法。你們不能讓任何人停止思維,因為思維是人身最基本的權利。而這些思維和煉功動作都是人身最基本的自由,我沒有對他人造成任何妨礙,因此你們無權干涉我煉功和信仰法輪佛法。

我說,你們這樣粗暴的對待我,是對憲法的嚴重侵害。我說以前我擁護改革開放,並為之做了不少工作,但你們是怎樣對待我的?把我整得妻離子散。我今年50多歲了,為了堅持真理,何所懼哉!你們不是敢違抗憲法嗎?大不了把我整死,可是我的信仰不可動搖。

我說:「你們睜眼看看這社會!街上走的是賣淫少女,官府裏坐的是腐敗官員,你們不管社會治安,抓我幹甚麼!」

惡警們還到我家進行搜查,甚至偷走我一件文物。在鐵窗內,我大聲叫喊:「放我出去!我一沒偷,二沒搶,三沒貪污盜竊,你們沒理由抓我!」

第二天中午,監房裏又關進兩個我素不相識的人,這兩個人一看監房,馬上拿出手機打電話,並馬上跑到院子裏去,大聲喊:「我們打110報案,你們就把我們抓來關監房?放我們出去!」結果我們三人喊聲越來越大,不一會,就把我們給放了。

放我的時候,610姓陳的嚇唬我說:「算你有理,下次逮住就直接判刑。」我說:我的信仰不可動搖,我煉法輪功對人對己有益無害。我在絕食四頓以後,正念走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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