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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學員將就無理判決上訴 此案與中共施壓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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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6月2日】(明慧記者王英編譯報導)2005年5月31日,馬來西亞法輪功學員被以違反社團註冊的有關規定無理受到起訴。法輪功學員認為這是中共為了阻止他們在當地揭露法輪功在中國遭受迫害的實情,向馬來西亞政府施壓,侵犯了他們的言論自由。法輪功律師表示將向法庭上訴。據報導,此案發生時,中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正在馬來西亞訪問。

美聯社的報導說,馬來西亞法庭星期二指控9名馬來西亞法輪大法研習會的成員6項罪名,指控稱2003年以私人社團註冊的法輪大法研習中心違反社團註冊的有關規定,沒有提交會議記錄和年度申報,或是保留會員的註冊登記。他們將被處以罰款和監禁,但是法輪功學員否認馬來西亞社團註冊局(Companies Commission)向法庭提交的六項指控。

法輪功學員的律師埃德蒙(Edmund Bon)表示,這是中共當局向馬來西亞政府施加壓力的結果。律師認為這項法律控訴極度不合理,因為他們所犯的只是細微的疏忽,這些錯誤在馬來西亞一般的公司中極為常見。馬來西亞法輪大法研習會並發表聲明,呼籲馬來西亞政府保障法輪功學員修煉和言論自由的權利。

對於法庭的指控,埃德蒙律師表示將向法庭提出上訴,他說,法輪大法研習會已經因這些指控被罰款2050林吉特(ringgit,相當於540美元)。現在又面臨更多的43,650 ringgit (相當於11,490美元)的罰款,或是五年的刑期,法輪功學員以同樣的原因再受到迫害,這是極不尋常的。

埃德蒙律師指出,中共當局和馬來西亞內政部早已向馬來西亞社團註冊局施加壓力,要關掉法輪大法研習會。

埃德蒙律師在吉隆坡的法庭外對記者們說,這起迫害發生前,馬來西亞社團註冊局已經威脅以各種理由要將研習會關閉,其中的一個理由是「國家安全。」

埃德蒙律師表示,這是中共當局向馬來西亞政府施加壓力的結果。據媒體報導,此案發生時,中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正在馬來西亞進行訪問,雙方簽署了四項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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