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淄博王村省二所七大隊迫害法輪功學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6月29日】山東淄博王村省二所(王村勞教所)七大隊惡警為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自2005年中國新年前後,違法自定限制法輪功學員人身自由的「九條」規定。其中有:不准法輪功學員說話,坐著不准閉眼、低頭(害怕學員發正念)等其它侵犯人權的規定。

2005年2月20日晚上7點30分,給法輪功學員上洗腦課的兩位姓孫大、小隊長邪惡叫囂說:「我們穿的這身警服,有權使用警棍、手銬,省委書記、中央主席要用的話,他倆犯法,我們就不犯法。」意思是警服一穿使用警電棍、手銬就不違反法律了。並說:「上邊檢查監督團和所部默許支持我們的行為。」

以後不久時間,惡警以「思想不到位」為由,將正在床上休息的蒙陰城關鎮法輪功學員肖玉軍拽下地,拖到辦公室,六、七個惡警圍住他,用手銬銬在椅子上,輪流用兩根高壓電棍電擊肖玉軍的手面,逼寫所謂的「思想認識」。據肖玉軍講,就因為他不寫,邪惡幹警電他多次,現如今他還在嚴管班繼續受迫害。

山東省第二勞教所(王村所)從99年7.20至今,已有近千名法輪功學員在此被非法關押。被非法關押在此的煙台學員顏壽路抗議邪惡迫害,惡警強行灌食,使用開口鋼鉗撬活五、六顆牙,滿嘴出血。五、六個惡警,還有一個猶大「大班長」(劉姓,棗莊市人),和他們一起,把顏壽路整個人抬起來拋向空中,摔在地上昏死過去。他們至今對顏壽路已升級轉入所部「攻堅大隊」繼續迫害。煙台學員辛立財,已60多歲了,因為他喊了幾聲「法輪大法好」被迫害關進所部教育樓下地下室至今,不知現狀怎樣。

山東省二所(王村所)七大隊惡警,不僅在精神上折磨法輪功學員,還增加勞動時間,利用廉價勞動力為所部創收利益,為「嘉業」公司(個體)粘貼玻璃瓶出口創匯。逼們法輪功學員早出工、晚收工,一個或半個月休一次,每天三次吃飯時間不到半小時或更短,生產勞動任務隨時隨地增加。

法輪功學員趙和責因為喊「法輪大法好」,被姓孫的大隊長用寫黑板報的寬木板猛擊頭部,鮮血直流,留有創傷痕跡,有傷疤為證。還有被孫大隊長用電警棍電擊法輪功學員頭部留有腦震盪,還不讓說是打的,逼他說是自己撞頭造成的。法輪功學員薛傳余現在被關嚴管班受迫害。

惡警甄大隊長就公開說:他自己就是一個魔轉世,專制法輪功的,你們跳出一個(指聲明重新修煉的學員),我就打擊一個,有的是辦法。

善惡終有報,在不久的將來等待他的是可恥的結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