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南昌市大法弟子自述遭受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6月8日】1999年7月19日我去省政府,還沒到省政府,剛走到省政府馬路對面,就從停在路邊的一輛車裏衝出幾個人,說他們是公安局的,就把我綁架到了公安局,在那裏又做筆錄又拍照,後又被派出所接去做筆錄,直到半夜才通知我單位領導接我回去。

1999年9月16日,我到功友家去,沒多久公安局就來人把我們(連不修煉的孩子和老人)一起綁架到公安局,又做筆錄又攝像,我因此被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元旦,我到北京信訪局上訪,剛填完上訪表就被非法扣押,後押回當地,非法拘留15天。釋放後,沒過幾個月,警察突然闖進我家,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後,又非法抄了家,我被非法拘留,我在看守所絕食表示抗議,遭牢頭毒打。

2001年元旦,我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證實法,在廣場被抓,北京派出所幾個惡警對我拳打腳踢,用電棍電,我一直絕食抗議,幾天後當地派出所把我接回關押,看我絕食身體不行了,才放了我。

2001年2月13日,我在單位上班,南昌市西湖區刑偵大隊的幾個警察,把我從辦公室綁架到刑偵大隊,對我刑訊逼供,把我兩手分開呈直線,銬進嵌在牆中的銬子裏,對我拳打腳踢,電棍電,一直折磨到第二天天亮時才把我關進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獄中因我不配合邪惡的要求,惡警就每天把我雙手吊起來銬在車間廁所的窗戶上,犯人勞動十幾小時,我就銬十幾小時,晚上睡覺就銬在床上。她們還逼迫我看誹謗大法的電視,我不去看,就叫幾個犯人強行把我抬到電視機前,我就喊法輪大法好,她們就用毛巾堵住我的嘴,把我吊銬在窗戶上通宵。

判刑後單位開除了我,丈夫也因為我堅修大法承受不住與我離了婚。母親在我坐牢三年中基本上是在醫院度過的,一直熬到我出獄後僅四個月就去世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